從倪敏然先生自殺一事談起

這是個悲劇。而且,事情很複雜。
建議大家不妨參考一下我發表的『從一位韓籍牧師娘自殺談起』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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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的狀況,比牧師娘一事更複雜。


我一直認為,面對某些負面事件時,避而不談並非明智之舉。
反而,透過討論與分享,
許多信徒才比較容易得到較好的教導,建立起較堅固的信仰。
畢竟,一些負面的東西,
在教會中,未必那麼容易像網路上那樣被公開討論。
許多話題,在教會中,
還是屬於比較禁忌,或是比較屬於被視為不榮耀神的事,
大家比較傾向禁口不言。

 


一、 倪先生真是得救的基督徒嗎?
過去在牧師娘自殺一文中,我已經指出,我們不能輕易從一個信徒的行為,
就判定對方得救與否。
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就說那位自殺的牧師娘沒有得救。
但是,倪先生的狀況不同。
最大差異點,不在他外遇那部分,而是在他另外供奉四面佛的部分。
一個基督徒,可以犯下許多罪,還是算得救。
但是,同時另外拜別的『神』,
而且,到死之前,似乎並未有放棄這種拜假神的事情發生,
那麼,根據此種狀況,坦白說,我實在很難說,他得救了。
除非,倪先生在自殺那一刻,對他拜假神一事向主悔改(這事沒人知道),
否則,我覺得,他沒有得救。


基督徒(如果真的是的話)去拜假神,這是大事!
比其它行為上的罪更嚴重!
這干犯了信仰中,最最重要的一些核心: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以及『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這很麻煩,和犯姦淫、殺人一類罪惡,實在不能相比。

 


二、 婚外情的問題
面對目前多數報章雜誌的報導,我非常驚訝,竟然多是一面倒的指責夏小姐。
對倪先生在婚外情一事,則少有批評者。
當然,或許是人死為大,但是,標準何在?
面對許多充斥在現今社會中的主流觀念,
身為基督徒,我必須鄭重的提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許多觀念,不會因為相信的人多,就表示它是對的。
在這個敗壞的世界,我們基督徒當以基督的心為心,
察驗何者才是永恆的真理,何者才是上帝純全善良的旨意。


婚外情,不論任何理由,錯就是錯,沒有任何藉口!
我不是說,婚外情就不能原諒,就不得赦免,不是的。
但是,動不動就為婚外情找理由、找藉口,來減輕此一罪的程度,
這實在不可取。
沒有真實的承認罪的存在,如何能真正的對自己的罪憂傷痛悔?
又如何能進一步求神赦免?
現今的社會,在『尊重』、『包容』、『愛』的強調下,
連罪的嚴重度,都被減輕,甚至美化了。
因此,似乎只要有理由,婚外情好像都可被接受。
但這是不對的。


亞當夏娃犯罪後,都將矛頭指向別人-----都是別人害的,所以我今天才這樣。
只要動點腦筋,人人都可以為自己的罪行找出理由來辯解。
這是人性,也是人類墮落本性的一部分,
所以,沒有耶穌的赦罪,沒有人能掙脫罪的挾制,獲得不犯罪的自由。


在婚外情一事上,倪先生與夏小姐都犯了罪!沒有哪一個可以脫罪!
同樣的,避開已逝的倪先生,只單方面責備夏小姐的一些行為,實在不妥。
要,就兩個都要譴責;
否則,就應閉口不語。

 


三、 憂鬱症與自殺的問題
之前牧師娘自殺一事 ,我已提過一些看法。請自行參考。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精神、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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