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因信稱義。一個「壞」牧師的例子

我們不是神,
因此,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有個居高位的牧師,地位位居全國神職最高位,
好比是聯會總主席,或是總會議長。
而且,他還設了神學院。
可是,他除了神的工作不太做之外,其他壞事都蠻認真做的。
貪愛錢財,結交權貴,和政治人物一起使壞。
性好女色,和許多女性發生關係。
想盡辦法,陷害異己,殺害忠心於主的信徒。
他的權勢與壞,是到人看到他都會發抖的程度。


這樣的人,有沒有得救?


這是個真實事蹟,發生在英國亨利八世時代的大主教身上。


後來,他失勢了,被判死刑。
死之前,他痛心悔改,不是為自己被判死刑,而是為自己過去的罪認罪悔改。
死刑,他倒是欣然接受。
他後悔地告訴其他人,如果他能早些悔改,為主所用,
他就不會淪落到今天的局面。


用這個例子,是要提醒所有信徒,不要太早下定論,認為誰得救、沒得救。
行為好壞,不是判定得不得救的依據,連信主後的行為都是。
當然,許多人會認為當時他根本沒真的信主。
但是,我們不是神,哪能判定誰到底信主沒信主?
我們哪能看到人心最隱密處?
我們哪能知道這人是心裡根本沒信主,還是他只是不斷消滅聖靈感動而已?


有些信徒,就是軟弱,終其一生,沒讓人看到多少成聖的果子。
但是,我們能依他現在的表現,就說他沒得救嗎?
我們能知道他不會明天悔悟?
能知道他不會死前悔悟?
我們不是神,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
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當然,最後的結局,我們很清楚彼得只是跌倒,猶大根本沒得救。
問題是,我們能於現時就看到每個人未來的結局嗎?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
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有些人,他在世上的工程,都要成空,毫無建樹,
但是,他還是得救了。
當然,他在天上的賞賜是小的,同時,在世的工程都被焚燒一空,
但是,他還是得救。


除非到天上,否則,在世上時,
我們是無法判定教會中,誰是得救或不得救的。
(除非嚴重違反教義,如不信耶穌是神之類)。
對於教會中某些信徒犯的罪,我們本於愛心,當指正與規勸。
但是,千萬別因他們的行為,就以為他們不得救。


別忘了,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因著信,在身分上,就已經稱義了。


『羅馬書的稱義』,是指身份上,地位上。
此部分,是因信稱義。
是信,不是行為。
『雅各書的稱義』,是成聖,是生活上。
生活上行為不好,只能說是不好的基督徒。
但是,生活上沒好行為,不代表對方身分上就一定沒稱義。


信主後有好行為,未必表示一定得救,因為有可能只是披著羊皮的狼。
信主後沒有好行為,確實很可能沒得救。
但只要對方沒觸犯教義問題,
我們就無法因為行為問題,就說對方一定沒得救。


我們能盡的責任,是『嚴以律罪,嚴以律己,寬以待罪人』。
至於誰得救沒得救,稱義沒稱義,是上帝在決定的,我們千萬別越俎代庖。


(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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