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神,
因此,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有個居高位的牧師,地位位居全國神職最高位,
好比是聯會總主席,或是總會議長。
而且,他還設了神學院。
可是,他除了神的工作不太做之外,其他壞事都蠻認真做的。
貪愛錢財,結交權貴,和政治人物一起使壞。
性好女色,和許多女性發生關係。
想盡辦法,陷害異己,殺害忠心於主的信徒。
他的權勢與壞,是到人看到他都會發抖的程度。
這樣的人,有沒有得救?
這是個真實事蹟,發生在英國亨利八世時代的大主教身上。
後來,他失勢了,被判死刑。
死之前,他痛心悔改,不是為自己被判死刑,而是為自己過去的罪認罪悔改。
死刑,他倒是欣然接受。
他後悔地告訴其他人,如果他能早些悔改,為主所用,
他就不會淪落到今天的局面。
用這個例子,是要提醒所有信徒,不要太早下定論,認為誰得救、沒得救。
行為好壞,不是判定得不得救的依據,連信主後的行為都是。
當然,許多人會認為當時他根本沒真的信主。
但是,我們不是神,哪能判定誰到底信主沒信主?
我們哪能看到人心最隱密處?
我們哪能知道這人是心裡根本沒信主,還是他只是不斷消滅聖靈感動而已?
有些信徒,就是軟弱,終其一生,沒讓人看到多少成聖的果子。
但是,我們能依他現在的表現,就說他沒得救嗎?
我們能知道他不會明天悔悟?
能知道他不會死前悔悟?
我們不是神,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
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當然,最後的結局,我們很清楚彼得只是跌倒,猶大根本沒得救。
問題是,我們能於現時就看到每個人未來的結局嗎?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
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有些人,他在世上的工程,都要成空,毫無建樹,
但是,他還是得救了。
當然,他在天上的賞賜是小的,同時,在世的工程都被焚燒一空,
但是,他還是得救。
除非到天上,否則,在世上時,
我們是無法判定教會中,誰是得救或不得救的。
(除非嚴重違反教義,如不信耶穌是神之類)。
對於教會中某些信徒犯的罪,我們本於愛心,當指正與規勸。
但是,千萬別因他們的行為,就以為他們不得救。
別忘了,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因著信,在身分上,就已經稱義了。
『羅馬書的稱義』,是指身份上,地位上。
此部分,是因信稱義。
是信,不是行為。
『雅各書的稱義』,是成聖,是生活上。
生活上行為不好,只能說是不好的基督徒。
但是,生活上沒好行為,不代表對方身分上就一定沒稱義。
信主後有好行為,未必表示一定得救,因為有可能只是披著羊皮的狼。
信主後沒有好行為,確實很可能沒得救。
但只要對方沒觸犯教義問題,
我們就無法因為行為問題,就說對方一定沒得救。
我們能盡的責任,是『嚴以律罪,嚴以律己,寬以待罪人』。
至於誰得救沒得救,稱義沒稱義,是上帝在決定的,我們千萬別越俎代庖。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