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複雜的議題。
以下,是個人盡量依照聖經原則,參考其他資料,整理出來的心得分享。
有任何不合聖經之處,或是有任何忽略某些聖經觀念之處,歡迎提出討論。
進入再婚議題之前,先簡單複習一下聖經對婚姻及離婚的觀念:
一、 婚姻
1. 是立約與起誓
『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
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瑪2:14)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
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6:8)
這表示婚姻一事,是在人在神面前的立約與起誓。
而且,這約不僅在人面前有效,在神面前也有效。
同時,除非合乎神的解約標準,
否則,即使依照國家法律已經離婚,在神面前依然沒有解除婚姻約的關係。
2. 是終生有效
3. 只有兩種情形,可以在神面前使婚姻關係失效:『死亡』和『淫亂』。
二、 離婚
1. 離婚絕非上帝心意。
2. 離婚是次等的,退而求其次的辦法。
3. 聖經中許可離婚的條件,只有兩種:『淫亂』和『不信的一方要離去』
(但請記住,不是說有這兩種情形,就一定要離婚)。
4. 不合上帝規定的離婚,雖然合乎地上法律,但卻沒有使天上確認的婚姻關係結束。
接下來,我們開始進入正題:基督徒,可否再婚?
聖經中,再婚的情形如下:
一、 一方死亡
當夫或妻有一方死亡時,表示婚姻關係結束,
存活的另一方,可以自由嫁娶(但不是一定就要再嫁再娶)。
但是,要再嫁娶信主的人,而不是與非信主的人再婚。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林前7:39)
二、 一方淫亂
當有一方淫亂(如丈夫外遇),無辜的一方(如妻子)離婚後,
可以再嫁或再娶。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
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
請留意,如果是外遇的一方,為了與自己配偶離婚,以便與外遇對象結婚,
這是上帝不允許的。
三、 不信的一方要離去
當夫妻中,不信主的一方,要離婚時,可以同意。
但是,離婚後,是不能再嫁娶的。
請特別留意,這點和上面兩種情形不一樣。
為什麼?
因為,在上帝的標準中,婚姻關係的失效,只有『死亡』和『淫亂』兩種。
而『不信的一方要離去』,並不屬於這兩種可以讓婚姻失效的條件。
這種情形的離婚,當事人只有兩種選擇,哪種都可以:
1. 不再婚。
2. 與不信的一方再復合。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林前7:11)
四、 非關上述情形的離婚,可否再婚?
1. 請留意,聖經許可的離婚,條件很嚴格。
同時,離婚後,不表示就可以再婚,要看離婚的條件而定。
2. 請務必記住這非常重要的大原則:
只有兩種情形,可以在神面前使婚姻關係失效-------『死亡』和『淫亂』。
3. 因此,其他原因的離婚,雖然合法,
但是,卻無法使天上確認的婚姻關係消失。
此時,比較像『不信的一方要離去』那種情形,就算離婚,也不能再婚的。
4. 但是,若是離婚後,另一方已經先再婚的話,
此時表示對方先犯姦淫,使天上的婚姻關係結束,
這時就可以再婚,不算有罪。
五、 如果夫妻雙方是未信主前離婚,後來其中一方信主了的話呢?
1. 結婚一事,是同時在『地上』和『天上』建立起立約與起誓關係。
(請見上述一、1的說明)
這是天上承認的婚姻關係,不因是不是信主,而有所不同。
2. 如果雙方離婚後,均未再嫁娶,
信主的一方,依然不能再嫁娶,頂多只能和原配偶和好。
3. 但是,若是離婚後,另一方已經先再婚的話,
此時表示對方先犯姦淫,使天上的婚姻關係結束,
這時就可以再婚,不算有罪。
六、 如果夫妻是雙方在未信主前離婚,後來又各自再婚,之後才信主的話呢?
1. 由於已再婚,等於犯姦淫罪,使第一個婚約失效。
此時,必須對第二個婚約忠誠,不能再回去找原配偶。
結語:
婚姻是終生大事,不僅是『終生』,也是『終身』。
婚姻不僅是在人面前立約,同時也在上帝面前立約,在天上具有效力。
離婚,是下下策,非萬不得已,不得輕易離婚。
同時,需符合聖經中的規範。
即便離婚,並不表示就可以再婚。
再婚,有許多條件限制。
慎重婚約,終生愛你的另一半,
『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
盼望這是每位已婚的基督徒,終生持守的誓言。
*關於基督徒離婚部分,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
1.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聖經說法
/posts/269191164
2.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的講解與說明
/posts/269196584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