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撻伐這些罪的時候,
我們心中,充滿的是甚麼?
趙建銘先生不是基督徒。
雖然尚未判刑,但是,他大概很難脫罪了。
許多事,我們也無法知道真假。
然而,若許多傳聞為真,那他真的很嚴重。
雷倩小姐是基督徒。
離婚又再婚,這是事實。
是否先有婚外情再離婚,我們不是當事人,無法絕對確認。
但是,她在婚姻上的行為,我很難說她合聖經。
非基督徒,尚未得到上帝拯救。
他們是群死在罪惡中的人。
今生沒有指望,來生也沒有盼望。
心中任何行善的念頭,都無法抵擋罪惡強大的吸引力。
他們是深受罪的綑綁,無力解脫的人。
基督徒雖已得救,蒙上帝恩典,得以無罪的身份在上帝面前站立。
然而,我們的肉體仍在,我們依然會犯罪。
雖然已經稱義了,但是,成聖的路,卻還很遠,依然要繼續不斷努力。
我們有盼望,不管是今生與來生。
我們雖然會跌倒,但不會被丟棄。
上帝依然會引導我們歸正。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罪』與『罪人』,是不一樣的。
罪就是罪,我們無法降低上帝的標準,將之變成不是罪。
上帝已訂出的標準,我們除了遵守,還有甚麼辦法呢?
扭曲、降低標準?
這是自立為上帝的行為,我們豈可不慎?
然而,當我們在撻伐這些罪的時候,
我們心中,充滿的是甚麼?
憤怒?
對誰的憤怒?對罪嗎?還是對罪人?
因為我不喜歡阿扁,所以他相關的人,我都不喜歡。
這次逮到機會,好好用基督的名痛罵一頓?
因為我不喜歡有錢人,今天有錢的人犯錯,
我逮到好機會,出來神聖地痛罵一頓?
因為我不喜歡雷倩或藍色陣營,
所以我將我的恨,以神之名,來對她進行批判?
因為我不喜歡婚外情或是受過傷,
所以我將心中的憤怒,用聖經來批斷這人?
或是,發言時,我心中充滿的是高人一等的正義之聲或是嘲笑之語?
『主啊,感謝你,我不像這個罪人,他們、、、』(路8:11-12)
抑或是,我心中懷著對罪人的愛,來說出對罪的看法?
主啊,您知道,我不過是個重罪的人。
我和這些犯罪的人一樣,並沒比他們良善。
若不是您的拯救與揀選,我一樣是個必須死在罪孽中的人,毫無指望。
但是,正因您愛我,為我捨命,拯救了我。
所以,我成為一個得蒙恩典救贖的人。
主啊,當我講論『未信者』的罪時,求您聖靈充滿我,
讓我懷著對罪人的愛的態度,來進行講論。
懇求您恩典慈悲,臨到那些重罪的人身上,使他們得救蒙福。
主啊,當我講論『已信者』的罪時,求您聖靈光照我,
讓我抱持對弟兄之愛的心情,來進行講論。
懇求您恩典慈悲,光照您的兒女,
讓他們看見自己所犯的錯,也賜他們力量歸正。
更懇求您施恩在我身上,因我並沒比他們更良善,
求您依您的慈愛引領我,使我走在您的正路上,不致失腳。
即或跌倒,也求您不要向我掩面,求您依您的信實,扶我攙我手走天路。
主啊,赦免我們的罪,即便我們是那麼的不配。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7)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阿們。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