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罪人,丟死他!

罪人!丟死他!
很熟悉的聲音,不是嗎?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
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3-11)


罪人!丟死他!
很熟悉的聲音,不是嗎?
貪污的總統、不法的金控主管、逃稅的商店、佔用官舍的候選人、、、


我們看到這些,心中出現的,是什麼?
感謝主,我是清潔的人,我才不像他們!
我沒貪污、沒逃稅、沒不法、沒佔用官舍、、、、。
哪像那些人,犯法還說謊,不知羞恥,大罪人!用石頭丟死他!


聖經怎麼說?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路18:11)


我們用什麼態度,來審判別人?
我們用什麼心態,來看待這些事情?
當遍地仇恨橫行時,我們基督徒,是加入仇恨的行列,還是懷著憐憫的心腸?


我們乾淨?我們不是罪人?我們沒犯那些人的罪?
真的嗎?
敢在上帝面前自誇無罪嗎?


是的,我們沒當涉嫌貪污的總統。
但是,我們敢保證,自己活到現在,
從沒拿過任何一支公家的筆、拿過一張公家的紙回家、用公家時間做私事、拿發票報公帳、、、?
是的,我們不是涉嫌不法的金控主管。
但是,我們敢保證,自己活到現在,
從沒便宜行事過、對法律見解都和政府一模一樣、、、?
是的,我們不是涉嫌逃稅的商家。
但是,我們敢保證,自己活到現在,
從沒漏過任何一筆稅、每次都會索取發票沒遺漏、購物從來不會不索取發票以換取較低價格、從來不會忘記任何一筆收入沒報稅、、、?
是的,我們不是涉嫌佔用官舍的候選人。
但是,我們敢保證,自己活到現在,
從沒佔過別人任何一分一毫的便宜、從沒接受過任何一件非我應得的利益、、、?


我們很大聲!我們很勇敢!我們極力譴責這些罪人!
因為,我們以為自己無罪,我們以為自己是審判者,
我們以為自己是聖潔的義人。
但是,真的嗎?
我們以為自己不會去做那些事,所以我們有資格譴責這些人。
但是,我們真的從沒做過?
還是只是情節大小不同而已?
或是只是沒被整到抓到而已?
我們在那個位子上,就會比別人無罪,就不會去犯罪,就比別人更乾淨?
原諒我這樣說,很多人,只是沒機會做到那位子而已,
一旦做到那位子,其實會比那些人更嚴重。
我們竟然如此高估自己的清潔,低估別人的軟弱?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130:3)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8)


什麼時候起,我們基督徒竟然以為自己是無罪的義人,開始嚴厲審判別人了?
我們是義人嗎?
是的,是義人。
因為耶穌基督寶血的洗淨,讓我們在上帝審判台前,能被稱為無罪的義人。
但是,我們得救之後,依然是罪人嗎?
是的,依然是罪人。
因為我們肉體仍在,依然會犯罪。
我們同時具有義人與罪人的身份,這樣的身份,對我們是很深的恩惠與提醒。
感謝上帝,讓主耶穌代我們受死,使我們稱義,
能免於上帝公義的審判和刑罰。
感謝上帝,我們肉體仍在,仍會犯罪,
所以我們知道要去憐憫其他犯罪的人。


我們的義人身份,不是讓我們去自豪用的,不是讓我們去審判別人用的,
是讓我們深感自己的不配,不斷稱謝上帝恩典用的。
我們的罪人身份,是讓我們憐憫別人用的,
讓我們知道,我們是蟲、是糞土、和別的罪人一樣,
沒比別人強,也沒比別人更義。
而因為上帝憐憫我們、恩待我們,
所以,我們也要去憐憫那些罪人,
將他們帶進上帝的榮耀裡來,讓他們也得享主的憐憫和赦罪之恩。


當我們忘了自己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忘了自己是蟲、是土,
『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伯25:6)
『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103:14)
那我們就常會在不知不覺中,自以為義,然後去丟別人石頭。


當我們看到別人的罪時,
我們是反省自己,用高標準來省察自己,
然後用低標準來憐憫別人;
還是用低標準來看待自己,自以為義,
進而用高標準來審判別人?


我們的心中,有憐憫嗎?
我們的心裡,還有恩慈嗎?
我們看到別人的錯,是想用律法來丟死他?
還是求神憐憫,希望他能改正,然後可憐他,不斷為他求恩?


用恨來看事情時,
我們很容易當個自以為義,興高彩烈要去丟罪人石頭的法利賽人。
律法是什麼用途?
讓人來審判別人、找理由來丟人石頭的?
看到有人違反律法,就很興奮有人可以被抓來血祭的?
還是律法是讓人知罪,讓人知道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是無罪的?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還是律法是用來讓人知道,普世之下,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
因為,沒有任何一人敢在上帝面前自豪,說自己從未犯過任何律法。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因此,我們在律法面前,懇求上帝施恩憐憫,赦免我們,饒恕我們。
可是,我們卻在上帝面前,心中毫無憐憫,興奮的拿石頭丟死其他罪人,
忘記自己所蒙的恩惠?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
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
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
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太18:23-34)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好怕!
看到仇恨四處橫行,遍地幸災樂禍,抓人血祭的行為不斷發生,
當別人用放大鏡,不斷要致人於死地,不肯用絲毫憐憫來對待罪人時,
我們基督徒,用什麼心態來面對這些事?
有沒有一些些,是願意為這些罪人,懇求上帝憐憫,
求主恩待他們,一如恩待我們一樣;
求主派人拯救他們,一如恩主派人拯救我們一樣?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5:7)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太18:33)
『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2:13)


我們渴望上帝憐憫,
但是,我們是否願意學習主的樣式,做個願意憐憫別人的人?
憐憫,不是說別人就是無罪,不是這樣。
憐憫,是心中有恩慈,知道我自己是罪人,也可憐對方是罪人,
只求上帝讓對方悔改,而不是用刑罰來殘殺對方。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
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嗎?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
說:、、、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4-56)


我們是否願意跟隨主的腳蹤,做個憐憫的人?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太9:36)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約3:17)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12:47)
主耶穌愛罪人,祂面對罪無可赦、依法需處死刑的行淫時的婦人時,
態度是什麼?
丟死她?
還是叫大家反省自己,且用恩慈與憐憫,來對待這犯罪的婦人?


主阿,求你的恩典與憐憫,臨到我們身上。
若不是你的慈悲,我們也是無望的罪人。
求你按照對我們的憐憫,也憐憫那些犯罪的人。
我們沒比他們更為有義,沒比他們更為潔淨。
求主光照我們,讓我們看見自己的自義,看見我們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一無可誇之處。
也求主拯救憐憫那些犯錯的人,救他們,差人去傳拯救的福音給他們,
讓他們也能享受赦罪之恩。
求主幫助,求主引領。
奉主耶穌寶貴的聖名祈求,
阿們。


後記:
台灣的仇恨,越來越嚴重。
許多人心中已經沒有憐憫,凡事都用恨來處理,用恨的眼睛在看事情,
以看到別人受苦為樂。
這是很可怕的,上帝不喜悅的現象。
我們千萬不要在這些人的惡行上有分,反而要抱著憐憫的心,求主幫助這些被人恨惡的犯罪之人。


另外,抱持憐憫之心來看待罪人,
不表示我們就不能探討、評論、批判罪惡。
事實上,面對各種罪惡,包括社會的、國家的、政治的,
進行提醒與責備,都是基督徒與教會可以做的事。
但是,動機很重要。
太多時候,涉及政治的問題,裡面有太多仇恨了。
連基督徒也參與在這種社會大量人觸犯的罪惡裡面。
這樣很不好。
求上帝幫助我們,在這時代中,是明光照耀,而不是隨眾行惡。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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