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但是,事實上卻不是人人都得救。
為什麼?
上帝有沒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就基督徒而言,不分教派,大家都會同意………上帝有能力這樣做。
因為,上帝如果『真的想做』什麼事,絕對沒有『做不到』的。
整個宇宙,都在上帝掌管之下,
沒有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件事可以脫離上帝掌管。
如果上帝有想做而做不到的事,那祂就不是『全能』的上帝了。
所以,如果上帝要的話,
祂『絕對有能力』可以讓『每個人都得救』,
也『絕對可以保證』讓『每個人都得救』。
接下來就好玩了。
就我們每個人都會同意的事實來看………
不是人人都會信主,不是人人都會得救。
那麼,我們就會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
如果上帝有這種『保證救起每一個人』的能力,那祂為何不這樣做?
讓我們再複習一下之前我所提的兩種觀念:
非改革宗:上帝可以決定『給』『每個人』都得救的『機會』。
(重點在『機會』)
改革宗(歸正神學):上帝可以『直接介入』,且『保證』『某些人』得救。
(重點在『保證』)
承認上帝具有『保證救起每一個人』的『能力』,
是不管改革宗或非改革宗,都一致同意的。
若有人不同意,那就已經不是基督教信仰了。
好,我們來看,這兩種觀念,如何解答這問題………
如果上帝有這種『保證救起每一個人』的能力,那祂為何不這樣做?
由於這問題重點在『保證』的能力上,所以,
回答這問題對非改革宗路線是輕而易舉,
因為他們本來就主張『上帝只給機會』;
但對改革宗路線卻很棘手,
因為他們主張『上帝給了保證』。
A、非改革宗
從『人的自由意志』出發,思考邏輯也是從這角度出發,來解決上帝主權部分。
所以其回答邏輯是:
1、 人有自由意志。
2、 如果上帝在不願意被拯救的人身上強力介入,就是違反人的自由意志。
3、 違反人的自由意志是犯罪。
4、 上帝不能犯罪。
5、 所以上帝當然不能把救恩普遍施加在不願被拯救的人身上。
6、 所以,這就是為何上帝有這種『保證救起每一個人』的能力,祂卻不這樣做的原因。
再簡單講一下,這思路的意思是說:
因為上帝不能違反人的自由意志,所以上帝當然不去保證救起每一個人。
基本上,這樣的論述是合邏輯的,也是合理的。(不考慮聖經依據)
B、改革宗(歸正神學)
從『上帝主權』出發,思考邏輯也是從這角度出發,來解決人的意志部分。
所以其回答邏輯是這樣:
1、 上帝並沒事先問過人,要生在哪個家庭、哪個國家、哪個時代、哪個父母之下。甚至,連一個人要不要出生,也都不是事先問過這個人,然後才讓他出生或不出生。換言之,這是上帝自己的決定。
2、 一個人生在哪個家庭、哪個國家、哪個時代、哪個父母、哪個環境,對他的一生影響很大。
比方說,如果生在強烈反基督教的回教國家如伊朗,聽到福音的機會就很低;
如果生在主耶穌出生前的非洲原始部落,一生中根本沒機會聽到福音。
這些,都會關係到這人有沒有機會聽福音,進而有沒有機會信主。
這都是影響未來能否得救上天堂的重要環境因素。
而這些因素,根本不是任何人出生前能自由選擇、自我決定的,完全是上帝決定的。
3、 如果上帝做了這麼多事先替一個人決定的事,那麼,上帝進一步主動介入這人,保證他的得救,又有何不可?
也就是說,很多東西,是人的意志無能為力的部分。
(像生在哪裡,就完全不是人能自行作主)
人既然在許多東西上,無能為力自主,
那上帝為了救人,便施恩給這人,就算違反這人的意志,硬把他救起來,
這有什麼不對?
這豈不是顯示上帝的慈愛與恩惠嗎?
兒子要去撞車自殺,父母硬把他救回來,不對嗎?
看過精神病人嗎?
有些人發作時,會傷害自己身體,或是傷害別人身體,
甚至到可能危及生命的程度。
如果一個精神病人已經要跳樓自殺、拿刀砍自己、拿電鑽攻擊別人,
這時,我們該袖手旁觀,任他依其「自由意志」去做這些傷人傷己的事嗎?
這樣比較有愛心?比較合道德?是這樣嗎?
還是我們該強行介入,不管他的「自由意志」,趕快去救他、制止他?
難道我們這樣做,就是不道德?就是沒愛心?
每個正常的人,都會同意,前者才是沒愛心,後者才是有愛心。
其實,當精神病患發作時,
他根本沒有『正常的自由意志』,只有『病態的意志』。
雖他發病當時一定以為自己有『自由意志』,
但其實他那時根本沒有,他有的只是『被疾病奴役的意志』而已。
改革宗就是認為一個還沒重生的人,根本沒有真正『自由』的意志,
只有『被罪奴役的意志』,偏偏人還以為自己有真正自由的意志,
但其實那根本是像精神病患一樣的錯覺而已。
精神病患發病時,他並不覺得自己生病,醫學用語叫『沒有病識感』。
一個還沒重生的罪人,也是一樣。
自己生病了,還以為自己很健康。
精神病患發作時,他不知道自己生病。但是,醫師知道。
一個還沒重生得救的罪人,他也不知道自己生病了。但是,上帝知道。
這樣,上帝為了愛這個『沒有病識感』的罪人,強力介入去救他,
有什麼不對?
反而如果上帝任這人一直下去,走向死路,這樣的上帝才是沒有愛心的上帝。
因為,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人,是無病的健康人。
每一個,都是生病的罪人。
只要上帝沒主動來救,這些生病且沒有病識感的罪人,到後來都會死掉,
而且連自己怎麼死的可能都還不知道。
這樣的思路,也正是對非改革宗路線的反擊。
每個發作時殺死別人、或是砍斷自己手腳的精神病患,當他醒過來時,
大概不會感謝那些當初袖手旁觀、尊重他「自由意志」的人。
如果罪人到地獄去受極大的痛苦之後,他們會怎樣想?
會不會覺得當他們在世生病,而且不知自己是病人、沒有病識感,
不斷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時,為何上帝不強力來救他們,
反而讓他們依其『在疾病控制下的假的自由意志』來行事?
這樣的上帝,豈不是很沒有愛心?
類似的狀況,去問問家中有一歲剛會走路的小孩的家長,就會知道。
這種年紀的小鬼,常常不知天高地厚,
會到處亂走,以為自己擁有「絕對的自由」。
問題是,有哪個家長在看到這小寶寶用他的自由意志,
走到卡車很多的大馬路上時,不強力將之拉回來的?
難道一個冷眼旁觀,讓一歲小孩遂行其自由意志,
然後讓他被卡車撞死的父母,比較慈愛?
還是當發生危險時,不理這不懂事的年幼小孩的自由意志,
強行將他拉回來的父母,比較慈愛?
到目前為止,我所解釋的改革宗(歸正神學)的想法與思路,
也是合邏輯、合理的(不考慮聖經依據)。
但是,改革宗這樣的論述,只解釋了那些『被上帝揀選』的人。
(上帝可以『直接介入』,且『保證』『某些人』得救)
但是,還是一樣沒有解釋『為何上帝有這種保證救起每一個人的能力,但祂卻不這樣做?』的問題。
為什麼上帝願意保證『一些人』得救,卻不肯保證『每個人』都得救呢?
在此,改革宗(歸正神學)的回答是:不知道。
請留意,在這問題上,非改革宗有提出答案,但改革宗的答案卻是『不知道』。
我對二者暫時都先不提出其各自聖經依據,純粹是邏輯與合理性的說明而已。
同時,我也要繼續說明改革宗(歸正神學)對這『不知道』的解釋。
之前已經提過,我們的答案,只能來自上帝已經啟示出來的東西,就是聖經。
聖經沒說的,我們只能止步,無法越權替上帝回答。
而聖經對這部分,並沒有提出答案。
聖經只講: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
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1)
聖經只表明,上帝有其絕對的自由。
而我們知道上帝絕不做錯事,上帝是絕對的美善。
雖然我們知道如果上帝肯,祂一定有能力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
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何上帝只保證救起一些人,卻不肯救起每一個人,
但我們知道上帝這樣做一定美好、一定正確。
以上,大致陳述出改革宗與非改革宗的解釋與論述,
還包括一個改革宗對非改革宗的反擊。
(下次我們會來思考非改革宗對改革宗在這議題上的反擊)
到目前為止,我們應該可以發現,
改革宗(歸正神學)的一些觀念,好像不是那麼殘酷又沒道理,
而且也還算蠻合邏輯的。
基本上,我們慢慢可以發現一些存在於雙方的核心觀念了:
A、 非改革宗
基本假定:先假設人的意志是正常的。或是雖有故障,但仍有正常的部分可以運作。
必然的推論:在『人的意志是正常』的狀態下,違反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好的。(如:逼婚)
B、 改革宗(歸正神學)
基本假定:先假設人的意志是不正常的。
必然的推論:在『人的意志是不正常』的狀態下,為了這人好,違反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是好的。(如:搶救精神病發的病人)
看到有趣的地方了嗎?
雙方在其基本假定之下,就會必然引發之後一連串的各式各樣的思考與觀念,
而且這都是合乎邏輯的,也是合理的。(一樣,暫時不考慮聖經依據)
所以問題的核心,會集中在『人的意志,到底能不能正常運作』的焦點上。
這是我們未來會仔細思考,並且進入聖經經文彼此攻防、雙方短兵相接的地方了。
在此暫且打住,不再多說。請待以後分解。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