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極權國家生活,連教會也沒有、又或我的工作不是寫字樓假期,公眾假期也要上班、甚至我是當公立醫院的醫護工作、警察、消防員,須要不定時輪班當值候命.....
舊約的影兒預表已經基督耶穌的救贖在新約中完完全全成就了。得救完全唯獨因信稱義,我們已經是在上帝兒女的身份上,歡欣快樂以心靈誠實去敬拜上帝。
千萬不要持行為功德的其他宗教的原理,把它混進聖經所非凡無比的啟示。行行行至不知何年歲月,去賺取那不可能的身份。
吳主光
安息日的起源:神歇了他的工
論到「安息日」,首先我們要明白它的希伯來原文是“shabbath”,其對等譯字是“CEASE”英皇欽訂譯本譯作“rest”,中文應該譯作「安息」,而不是「安息日」,因為沒有「日」的含意。不過,當這個詞用來形容日子之時,就可以很洽當地譯為「安息日」。但這詞原本的重點不在「日子」,乃在「安息」或「休息」。
根據創世記的記載:「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2)這是「安息日」的最早根據,後來摩西設立安息日之時,解釋說:「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9-11)神要人只可作六日工,第七日必須安息,意思是准許人用六日時間關心自己肉體吃喝的需要,但第七日就要休息,用這日來親近神,好關心自己靈性的需要。神為加強安息日的觀念,特別答應以第七年為「安息年」,這年全年都不需要耕種,地會自長糧食給他們;又以第七十個七年的次年為「禧年」,即使第四十九年和第五十年,兩年時間不需要耕種,地會自長糧食給我們。這是為賞賜那些有信心,樂意親近神的人,減少他們「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咒詛;可是,人若沒有信心,硬要日日作工,他其實是落在這咒詛中,非勞苦不得糊口。
本來,守安息日親近神就可以減少咒詛,這是一種賞賜,因此它不是屬於「命令性質」。但等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在西乃山下組織成國,有耶和華神作他們的王之時,神就將守安息日歸入「十誡」的第四誡,成了「命令」或「國法」──以色列人若不遵守,就要處死。到了耶穌時代,猶太人受羅馬人統治,不再成國,「十誡」也就不能成為國法,猶太人不能因為人不守安息日而殺死他。可是,當時的法利賽人為摩西律法熱心,見耶穌常常在安息日裡作工,就想要殺他,因為猶太人將「安息日」變成死守的規條,不再是神賞賜給人的「休息」。猶太人認為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作,連行善、救命,都不可作,結果社會上一切的活動都要停止了。兩約中間時代,敵人常常在「安息日」攻打他們,他們連拿刀來保護國家也不敢。
新舊約的轉變
規條化、儀式化、律法化,是以色列人敗壞舊約的主因。瑪拉基書詳細講解舊約因何結束,指出祭司藐視主的名、藐視神的祭壇、藐視神的桌子、藐視祭物、藐視律法、藐視神所立的約、藐視神的性情……、嗤之以鼻。所以神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耶31:31-33)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來8:8-13)
所以,主耶穌向那個撒瑪利亞婦人傳道,說:「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1-24)所謂「用心靈和誠實」(spirit and truth),其實是不用耶路撒冷聖殿裡一切屬「影兒」性質的祭禮,只用這些祭禮所含的「靈意」和「真理」。這些「靈意」和「真理」都是預表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恩典。主耶穌提出一個很強的理由,就是因為神是個「靈」,所以不用屬物質的祭禮來拜他,乃要用其中所含的「靈意」和「真理」來拜他。這就是「新約」和「舊約」的分水嶺。這一點真理,比任何其他解釋更重要;比十誡更重要;比舊約聖經任何經文的教訓更重要。有了這個解釋,其實我們不再需要其他解釋,單單是這一個解釋就已經足夠了。事實上,自從主耶穌講了這句話之後,不久就看見聖殿被毀,猶太教和一切禮儀,全都被廢。新約教會開始一個全新的方式敬拜神。如果神的旨意,連聖殿、約櫃、所有祭物和供物、所有律法禮儀,都廢掉(其實是由主耶穌成全),請問,為甚麼要保留「第四誡:守安息日」不廢棄呢?
律法都由主耶穌成全了
其實「當守安息日」這問題,主耶穌將其「靈意」和「真理」解釋出來,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主耶穌這話很清楚,安息不是「守」的,而是「享」的;真正享安息不單單是放下重擔,還要與主一同負軛、擔主的重擔,意思是,與主一同作聖工才是「心裡享安息」的秘訣。「心裡享安息」的說法,分明是針對猶太人「守肉體的安息」,因為他們雖然守安息日,卻沒有享受到真正的安息。
安息日的改變,很清楚是因為「舊約」改為「新約」;「影兒」性質的祭禮改為「實體」性質的靈意;「預表」性質的律法改為「成全」在主的救贖工作上。這一點是主耶穌在世時,花了許多工夫去糾正猶太人的觀念。就如主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17-20)
主明明說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我們明白聖殿、祭壇、洗濯盆、陳設餅、金燈台、金香壇、幔子、約櫃、施恩座、五祭、節期、潔淨的條例……全部都由主的救贖工作來「成全」;請問、「第四誡:守安息日」又怎樣成全在主身上呢?請注意,「安息日」原文沒有「日」的含意,只是「安息」而已。主指出:「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主是藉他自己來使我們得安息,不是要我們「守」安息日來得安息,這就是主「成全」的辦法了。死守安息日,就是「法利賽人的義」;靠主得安息,就是「勝過法利賽人的義」,這是何等清楚的真理?
主向猶太人解釋安息日
主耶穌明白「安息日」的原意,所以主一直在安息日裡作聖工,完全不懼怕猶太人反對他、為安息日的緣故想要殺他。他知道,如果不糾正猶太人對「安息日」的錯誤觀念,就無法叫他們明白「新約的救恩」。研究四福音,我們看見主多次為自己在「安息日」裡作工,作出非常精彩的解釋。就如:
1)大衛吃了不可吃的陳設餅,為甚麼不指控大衛呢?──門徒在安息日裡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麼﹖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太12:3-4)
2)為甚麼祭司在殿裡可以犯安息日呢?──「……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太12:5-6)
3)你們在安息日裡救一隻羊,我為甚麼不可以在安息日裡救人呢?──「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0-12,參路14:3-6)
4)安息日為人設立,你們竟為安息日對付享安息的人麼?──「(主)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
5)你們在安息日解驢去飲,我為何不可以在安息日裡釋放這被捆綁十八年的女人呢?──「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麼?」(路13:15-16)
6)父神從未停過作事,我為甚麼不可以作呢?──「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作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6-17)
7)你們在安息日裡行割禮,我為甚麼不可以在安息日裡醫治人呢?──「耶穌說:『……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約 7:21-23)
以上七點,很清楚解釋安息日的原意,是為叫人得安息、得釋放、得恩典;不是為牢籠人,叫人按規矩死守這日。
節期中的安息日是「另外一日」
其實以色列人不明白安息日的真正意義,以致破壞了安息日,神就藉著基督耶穌,另外設立一個「心裡享」」的屬靈安息。這一點,其實在舊約的七節期中,早已隱藏著這個奧秘。原來猶太人有兩種安息日,第一種是「七日的第七日」,是常規性的安息日;第二種是「節日中的安息日」,是非常規性的。我們知道,神吩咐以色列人守七節期,不是為「記念」甚麼往事;而是為「預言」將來主耶穌救贖工作的七個程序。就如「逾越節」預表主被釘十字架;「初熟節」預表主復活;「除酵節」預表主除去我們的罪;「五旬節」預言聖靈降臨,傳音傳給猶太人;由三月至七月這段時間以色列人沒有節期,因為要撒第二次種,收割第二造禾,這是預表福音傳遍天下,因此,七月一日的「吹角節」預表教會復活被提,因為收割禾稼入倉;七月十日的「贖罪節」預表以色列在大災難中全家悔改得救;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二日的「住棚節」預表以色列人在千禧年得復興,那時他們守住棚節,記念自己在各國中飄流二千多年。
請讀者留意,利未記記載這些節期的時候,每一個節期都特別註明,那一日要定為「聖日」,而且「甚麼工都不可作」,意思當然是以那一天為「安息日」(參利23:39, 23:5-7, 23:34, 23:39, 23:16, 23:24, 23:27)。這些特殊的「安息日」並不是七日的第七日,乃是隨節期的日子,不論是第幾日也好,都變成「安息日」。其中我們要特別注意「初熟節」,經文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親愛的讀者,這在「安息日的次日」獻上初熟莊稼的是「初熟節」,這日也是「不可作工的聖日」──節期的「安息日」。這些特殊的「安息日」是要告訴我們,真正的安息,並不是「那一日」問題,而是「在基督的救贖工作裡」的問題。
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的證據
不錯,初期教會在安息日聚會,因為他們要向猶太人傳道,他們自己也是剛剛從猶太教中出來。但是,主耶穌復活的那一天(初熟節),經文說:「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 20:19)這是主復活後門徒第一次聚會,所以後來這日稱為「主日」(啟1:10)。主張守安息日的人認為,「主日」就是「安息日」,因為主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這種說法明顯不對,因為如果「主日」就是「安息日」,就無須稱為「主日」,照猶太人和門徒的舊習慣,稱之為「安息日」已經夠了;如果改稱為「主日」,反而會混淆。但主復活的日子稱為「主日」就很有意義了,因為這日是「初熟節」,是為預言主復活而有的。再者、「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句話不是為強調「安息日」而說,乃是為解釋,主有權在安息日裡治病而說,因為安息日的真正意義由他來定。
此外,使徒行傳又清楚告訴我們,教會通常都改到「主日」聚會,就如保羅臨離開特羅亞之前,為教會講道,講到天亮那一次,經文說:「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徒 20:7)我們又看見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應該在聚會時收集捐項,說:「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 16:2)值得注意「每逢」這兩個字,表示他們是經常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的。
教會改在「主日」,或七日的第一日聚會,可能因為猶太人將信主的基督徒趕出會堂;基督徒被趕出會堂之後,就組織自己的會堂。可是,往往一個地方的基督徒不夠人數,他們就跑到另個城去,與那裡的基督徒聯合組織會堂。這樣,他們必須走遠過一公里──安息日可走的路,這是猶太人嚴嚴禁止的,為了避免激怒猶太人,基督徒漸漸改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並且稱之為「主日」。這是可以理解的。
保羅對安息日的解釋
任何細心讀聖經的人都知道,保羅一生為「因信稱義」的真理,與守律法的猶太人厲害地爭辯。保羅建立加拉太四間教會,猶太人就加以破壞,告訴這教會的信徒,不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對加拉太教會說:「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2-6)保羅認為,若強調割禮,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同理,人若強調守安息日,也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因為人要靠律法稱義,就是靠行為稱義,這樣,除非他的行為百分之百沒有犯過任何律法,他才不被定罪。
再想一想保羅這句話:「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保羅的意思是,摩西五經共有六百多條律法,但這些律法的「總意」只不過是「愛人如己」而已。請問,這六百多條律法,是否也包括第四誡「當守安息日」呢?若然,是不是表示,「守日」其實不重要,「愛人愛神」才是守安息日的總意呢?
我們知道,按聖經的用詞,「律法」一詞已經包括舊約三十九卷書、和五經裡的一切祭禮規條,當然也包括守安息日這第四誡。保羅指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然則,如果安息日是不能不守的話,外邦人怎樣按自己「是非之心」來守律法呢?
保羅又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3:20-21)這樣說來,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是不是表示,也在「守安息日」這第四誡以外顯出來,表示人稱義與守安息日無關呢?
保羅給「律法」界定得很清楚,他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羅5:20)「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10:4)「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這些經文一致地指出,「律法」、包括十誡和一切祭禮,都與人稱義無關;只要人按愛心行事,他就等於行全律法了。這是說,守那日為「安息日」與稱義無關,只要人愛神,常常親近神,就等於守了安息日了。如果第四誡「守安息日」是那麼重要,為甚麼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呢?為甚麼主認為加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呢(太22:35-39)
保羅清脆地,以一句話就將舊約和新約劃分開,他問加拉太教會那些被猶太教分子迷惑的信徒說:「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3:1-2)「守安息日」就是靠肉身成全,因為不明白靈裡靠基督得享安息才是神真正的旨意。如果我們承認「信福音就得救」,若加上必須「守安息日」,就像加拉太人一樣「無知」了。保羅要勸勉這樣無知的人說:「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4:8-11)
希伯來書的解釋
解釋「安息日」最清楚的經文,莫過於希伯來書第四章二至十一節。讓筆者在這段經文以括號來加上註釋,好讓讀者一面讀,一面容易明白。作者說:
「因為有(得安息的)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以色列人)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就是相信屬靈層面的「安息」的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屬靈安息)的人、得以進入那(屬靈的)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在曠野不信的以色列人)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以地上的迦南來比喻屬靈的安息)!』其實(論到第七日安息,原出於創世記。)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完成了,因此、從創世至今,神都在享安息)。(因為)論到第七日(這個安息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神安息了,所以人隨時都可以到神面前來、與神同享安息)。又有一處說:他們(不信的以色列人)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不得進入神歇工之後所享受的安息)!(這句話暗示有一個可以進入安息的應許。這樣、)既有(定規)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享安息的)福音的(以色列人),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不能進入神自己的安息)。所以(以色列人雖然入了迦南,)過了多年(,以色列人仍未進入屬靈的安息),(所以神後來)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讓相信的人可以進入安息。就是神藉節期所預表的安息;也是在基督裡、享受心裡的安息),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像不信的以色列人那樣)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希腊原文是「耶穌」,但因為這裡指著那些不信的以色列人說,所以應該譯作「約書亞」,因為「約書亞」是希伯來文的譯音;「耶穌」和「約書亞」兩者在意義上是相同的)已叫他們(以色列人)享了安息(他們雖然入了迦南,但仍未享受到靈裡的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另一個安息)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這句話原文只是「必另一個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真正屬靈)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若未歇工,就未進入安息,參啟14:13),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天上屬靈的)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以色列人的)樣子跌倒了。 」(來4:2-11)
從以上的經文來看,作者將兩種「安息」比對: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比對靈裡享的安息;迦南的安息比對天上屬靈的安息;約書亞叫以色列人享的安息比對大衛所提另一個安息。換言之,作者認為一切屬地的安息,不是真安息,因為未「歇自己的工」;真安息是屬靈的、心裡享受的、在主裡的、天上的,因為「歇了所有的工」。
按常理來解
我們大致上已經將「安息日」的真理說明了。其實,只要我們從常理來想,也一樣會明白。請問,神怎會叫我們只守一天安息日,而不是要我們守七天安息日呢?這樣一問,答案就出來了,因為如果要守七天安息日,我們就沒有時間作工賺錢糊口,我們就會餓死。這是說,守安息日只是針對地上的工作而設;而且這誡命的重點是在「守」,不是在「享」。但是,神的計劃原是要我們享七天安息。在伊甸園裡,亞當是天天享安息的;只是後來亞當犯了罪,被神趕出伊甸園,人類才須要耕種,汗流滿面而得糊口。但神開恩,賜人七天有一天安息。我們在基督裡已蒙赦罪,這樣我們在靈裡天天享安息,是應該的;將來我們復活,被提到天上,連我們的肉體也歇了一切的工而安息了,所以在天上我們也是天天享安息。啟示錄十四章說得好,經文說:「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14:13)
猶太人享不到安息,全因為他們靠自己的努力去「守」,不是「享」,因此,他們破壞了舊約的安息,神另外立一個安息,就是在基督裡享受屬靈的,屬天的安息。如果有人還是鼓勵我們必須「守安息日」,他就是把我們捆綁在猶太人已經敗壞了的舊約裡,這人就是異端,神的兒女們,千萬不要與這樣的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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