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活在新約,不是活在舊約。
這樣的話,我們還要守十一奉獻嗎?
首先,我們要先來探討一個問題。
有些人會主張,十分之一不能叫奉獻,
因為那本來就是『當納』的部分、是上帝的份。
超過十分之一的,才能叫『奉獻』。
聖經確實也有這種經文:
『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3:8)
但基本上,我個人覺得,在這些名稱上,可以比較不用特別去在意,
而是應該去注意要表達的觀念。
因為,聖經有時提到十分之一,也用過『獻』這個字。
『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民18:24)
『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太23:23)
所以,在十分之一部份,
不管叫『奉獻』、『捐獻』、『當納的』、『上帝的份』、、、,倒是無妨,
重點都一樣……………十分之一,是上帝的份。
舊約裡,十分之一的奉獻部分,非常複雜。
有很多很複雜的條例。
我們現今在新約,還要守舊約條例嗎?
對這部分,我們可以簡單講:
我們守其精義,不死守字句。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舊約很多繁複的儀禮條例,在主耶穌基督完成救贖大功之後,
我們已經不再需要靠著守這些條例來得救了。
我們的得救,完全是因信稱義,是唯靠耶穌基督寶血,
而不是靠守住任何一個條例。
事實上,沒有任何人能靠守任何一個條例來得救,
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守任何一個條例來維持得救。
更進一步的,任何想靠守條例來維持得救的人,
都必須守住全部的舊約條例,不能只守某一些,而不守某一些。
然而,根本沒有人能守住全部的條例,
否則基督根本不用來世上流血犧牲,救贖我們。
但是,我們也千萬別忘了,
很多舊約的條例,有時是有很明確的精義在其中的。
這部分,就是我們基督徒必須遵守的。
但遵守的時候,請千萬記住,
我們不是靠遵守這些來得救,也不是靠遵守這些來維持得救。
同時,也請記住,
我們沒有遵守十分之一,並不會受咒詛,但確實會得不到更多的祝福。
像孝順父母、像不可殺人、像不可偷盜、、、、這些規條,
舊約的信徒要遵守,我們新約的信徒也要遵守。
這些東西,不管什麼時代,都是一樣的,都是必須遵守的,
沒有打折的空間,只有作法的不同而已。
我們來看舊約關於十分之一一個很重要的經文: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
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27:30)
在裡面,我們很容易可以發現這經文的精義……………十分之一,是上帝的。
換言之,我們確實是應該要把這十分之一,
『納』給上帝、『歸』給上帝、『獻』給上帝。
那麼,新約呢?
不是『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
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嗎?
在解關於『甘心樂意奉獻』的觀念前,我們要先解決一個問題------
新約的信徒,還有哪一部份是不屬於神的嗎?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
新約時代,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就已經成為『主的人了』,整個人都是。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這裡也要求我們要獻上自己。
簡單說,新約時代,上帝要我們獻上的,是『全人』、是『一切』。
一切,都屬於主。
換言之,這裡已經比舊約的『十分之一』要求更進一步,
到要求『全部』都獻上了。
奉獻歌『所有全奉獻』說得很好:
所有全奉獻!
所有全奉獻!
所有一切獻與恩主,所有全奉獻!
我們全人都是屬於主的,
我們的身體、靈魂,我們的財產、夫妻、兒女、事業、、、、,
都是屬於主的。
『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林前7:30-31)
在這種情形下,別說是十分之一,
就算上帝要求十分之十,我們也要獻上。
因為,一切都是主的。
如果我們清楚這種『全部都要獻上』、『全部都屬於神』的觀念,
我們對十一奉獻,就不會有太大的疑惑與掙扎。
但是,那些『獻得甘心樂意』的經文呢?
這些經文,不管在新約與舊約,都非常多。
事實上,這也是關於奉獻的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上帝掌管宇宙萬物,祂豈有缺乏之處嗎?
祂沒有我們的奉獻,就會餓肚子,就會缺少一分榮耀?
祂要的,是我們甘心樂意的奉獻,
這樣的奉獻,才是蒙悅納的奉獻。
否則,心不甘情不願的奉獻,好像把上帝變成乞丐一樣向我們討東西,
這樣的奉獻,是無法得神喜悅的。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
『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
(詩50:12-14)
另一方面,只要心不正、不認罪、不聽命、不順從,
即使獻得再多、獻得再好、東西再貴重,
這些奉獻也都是枉然,徒然惹動上帝怒氣而已。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賽1:11)
『從示巴出的乳香,從遠方出的菖蒲奉來給我有何益呢?
你們的燔祭不蒙悅納;你們的平安祭,我也不喜悅』(耶6:20)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摩5:20)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彌6:6-7)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6:6)
換言之,上帝根本不缺我們的奉獻,
祂要的,是我們那顆心,那份願意順從、感恩、行出良善的心。
所以,新約時代,我們要在『獻上全部』的觀念下,進行甘心樂意的奉獻。
十分之一,只是甘心樂意的其中一種,而且帶有很大的祝福。
事實上,十分之一奉獻也是一種很現實的考驗與試金石:
我們真的願意獻上自己嗎?
如果真的願意,那為何連十分之一都不肯呢?
我們真的信任上帝嗎?
如果真的信任,那為何不能信任上帝對十一奉獻的應許呢?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
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這是何等大的祝福,也是多麼令人震撼的應許。
舊約有段關於安息年的經文。
我在此不是鼓吹安息年,請不要會錯意,
我只是用這些經文來描述上帝的恩福而已。
『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
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利25:20-22)
上帝的祝福,是令人可以非常興奮與期待的。
那種祝福之大,也常是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
然而,我們的主,也是慈悲憐憫的恩主。
有時,真的是軟弱,還做不到十一奉獻。
這時,求主開這些弟兄姊妹的眼睛,使大家能看見主的榮耀與豐富的恩典。
『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
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王下6:17)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119:18)
現今做不到,我就是沒有這樣的信心,不要緊。
求主加添力量,有一天,就能做得到。
成聖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及,也沒有速成的成聖歷程。
造就、結果的工夫,本來就是一段漫長的歷程。
但我依然要鼓勵每位弟兄姊妹,
我們依然要將十一奉獻當成標竿來要求訓練自己。
今天做不到,沒關係,明天繼續努力,終能達成成聖的工夫的。
願上帝幫助每一位愛祂的人,即使他們現在信心還很稚嫩。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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