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當然有資格、、、、

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提出奉獻呼籲的人,有一些,是以不純淨的心在提出奉獻呼聲的。
這些,之前的文章也做了不少舉例與說明了。
請參閱:
1.:請大家為我私人奉獻
/posts/269193020

2:因為是聖工的奉獻呼籲,所以我可以放心奉獻?
/posts/269193068


因此,我不斷提醒大家,
在進行金錢『奉獻之前』要小心評估,『奉獻之後』也要小心評估。
今天,我們要反過來,來思考奉獻者的部分了。


接受奉獻的人,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可是,做出奉獻的人,一樣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而且,原諒我如此說:
搞不好人數與情形,還比接受奉獻的人多很多。


在上帝面前,要用純正的心,來:
提出奉獻需求、
接受奉獻、
與進行奉獻,
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觀念。
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耶和華是聖潔的神!
我們千萬不要嘗試用凡火來獻祭!
也千萬不要嘗試欺哄聖靈!
因為,這都是大罪,會招來上帝嚴重的憤怒,
甚至為自己引來上帝嚴厲的管教。
在進行聖工相關工作時,要隨時省察自己,
務求盡一切可能『對人對神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並且隨時保持『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提前1:5)
清潔!
無虧!
無偽!
這都是很難的事。
但我們千萬要記住,耶和華是鑑察人心隱秘處的神,沒有任何人能欺騙祂。


有了這樣的基本觀念之後,我們就開始要進入主題了:
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以下,我要舉一些實際例子來進行探討。


例一、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當長執』
這種例子,說真的,一點也不少見。
奉獻者進行奉獻時,其實真正的目的,
是要為自己牟取長執、小組長、、、這種榮耀與光環。
我絕不是說奉獻多的人都有這種企圖,絕對不是!
事實上,有很多奉獻多的人,真的是手潔心清,
可以坦然無懼站立在上帝面前的。
但我們也不能文過飾非,以為所有奉獻者都動機乾淨。
事實上,多奉獻以便為自己爭取長執地位的這種情形,
在各教會裡,都不是少見的事。
然而,這樣的奉獻,上帝悅納嗎?
這樣的動機,能攤在上帝面前嗎?
我很懷疑。


例二、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干預』
這和上一種情形類似,
但上一種主要是要爭取具體的職位,
而這一種則不在爭取職位,而是要掌握實權、越權、或是忘了分寸。
因為奉獻多,所以就認為自己有資格講話大聲,然後要求牧師必須如何如何。
一旦牧師不從,就開始不滿,認為自己不受尊重。
奉獻多的人,通常也比較關心某些事工;
當然,因為關心而做出建議,一點也沒錯。
但是,我們很容易在這種『關心』和『建議』裡,迷失了自己,忘了我是誰,
逾越了分寸,忘了聖經對『順服權柄』的嚴嚴警告。
當牧師違反聖經時,我們不需服從錯誤的權柄。
然而,當牧師根本沒有違反聖經,或是與聖經真理無關時,
即使牧師不採用我們的建議,我們都一樣必須服從權柄。
要買一台教會事務機,因為我奉獻多,我認為牧師就該聽我的話,
而我覺得甲牌子比較好,所以向牧師建議。
結果牧師最後決定乙牌子,我就心生不滿。
事實上,這種買事務機一類的事,常常和聖經真理根本沒多大關係。
但偏偏,這也卻是教會裡最常發生的爭議事項之一。
反而是真正與真理有關的部分,
如:內在醫治、三位一體、不信耶穌能不能得救、、、,
卻少有人會願意花時間精力去堅持。


這樣的事,一樣發生在眾多機構裡。
奉獻多,就開始以為自己有權利去干預機構運作。
其實,我們奉獻出去的錢,都是上帝的錢。
我們可以『建議』、可以『評估』,但卻不能『干涉』。
聖工單位絕對有權決定如何支用那些錢。
理念不合,尋求聖靈引導之後,我們可以撤出奉獻,
但絕對不能以為我們奉獻多就有資格越權干涉。


我們是上帝的管家。
但別忘了,別人也是上帝的管家,可不是只有我自己是。
在金錢的奉獻上,
奉獻出金錢的人,是上帝的管家;
可是,接受金錢奉獻的人,也是上帝的管家。
絕對不是『奉獻者是上帝的管家,之後奉獻者就可以管接受者』。
在金錢的奉獻上,我們管家的職責,也僅僅在『錢』的部分而已,
而且是『還在我口袋中的錢』。
我們可不能擅自擴大我們管家的範圍,
以為我們連『權』、連『人』、連『事』,都開始有資格管。
錢一出了我們口袋,我們就沒有資格『管』,
只有資格『評估下次是否繼續奉獻』而已。
很多時候,上帝可不是將一切都給我們管,而是僅給我們管一小部分而已。
其他部分,上帝可是交給其他人管的。
所以,除非我們建立正確的觀念,
否則的話,我們很容易在奉獻一事上,大大得罪神。


例三、我奉獻多,因為我要『和人比高下』
這是另一個常見的狀況………奉獻是用來所謂「比賽」用的。
這種情形,很常發生在登出信徒奉獻金額的單位。
請留意,我絕不是說登出奉獻金額多寡不行,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很多作法,都有利有弊。
很多事情,真的幾乎很難找到十全十美的作法,
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就說什麼措施或作法就『一定』不對。


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想要多奉獻。
單單這樣,並不一定就是錯、就是犯罪。
因為,看到別人對聖工的熱心,所以讓自己也願意學習、跟隨、效法,
這絕對事好事。
而且,我們身為基督徒,也真的希望能像火一樣,
將各式各樣的負擔與呼召傳遞出去,使越來越多人加入。
那麼,什麼樣才是錯,才是犯罪呢?
當我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要和對方比大小,以免損及我的名望、地位,
這就是犯罪。
這樣的動機與心態,是不可能讓人理直氣壯對上帝講述的。


事實上,也正因為有許多奉獻者心態不當、動機不潔,
結果,這些奉獻,不是在幫助聖工的進行,反而是聖工的破壞與阻力。


我不是神職人員,而是一位平凡的進行金錢奉獻的平信徒。
我提醒大家要注意評估要求奉獻的呼聲,
也在這裡提醒大家要省察自己奉獻的心態。
不管是第一線的教會、機構、聖工單位人員,
還是第二線的奉獻支持者,
我們都必須不斷省察、不斷檢驗、不斷讀經、不斷靠聖靈,
務必要求自己做到上帝要求的『清潔!無虧!無偽!』,
這樣才能蒙主悅納,蒙神喜悅。
否則的話,一切奉獻都將只是枉然,獻再多也沒用,
只是招來上帝的憤怒而已。
盼望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奉獻,都是獻得蒙悅納,蒙神喜悅的。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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