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Didi網友的疑惑。
原本發表在『不論懂不懂預定論』這篇文章的回應裡。
但因為這問題非常重要,是很多信徒共有的問題,而我也有一些回應,
所以移出來單獨變成一篇正式文章,以幫助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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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永蒙保守,永不從得救的份位中失喪。
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上帝永不離棄。"
關於你在這裡提到的, 小弟我覺得有點說不過去耶.
但我不是故意想去雞蛋裡挑骨頭. 假設說, 我得救了, 但有一天, 我犯了罪,
當然, 我不知道我下一刻是否就死了.
在我死前, 我沒有意識過來我犯了罪, 得罪了神, 沒有機會悔改,
那以你的解釋, 我還能上天堂囉?
有點不解~~~
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9月5日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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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您好:
可能您並沒搞清楚『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所以您會發出這樣的疑問。
在教會歷史上,一直有兩大類觀念被反覆提出來:
一是『聖徒永蒙保守』,另一是『得救之後會再沈淪』。
而很不幸的,再一次又一次教會歷史大規模的檢驗裡,
只一次又一次證明了『得救之後會再沈淪』是錯誤教義,
而『聖徒永蒙保守』才是正確觀念。
讓我先問一個更簡單的問題好了:
您重生得救時,是不是已經將『一切』的罪,『一件一件』都認完?
有很多罪,您當時可能都還不知道那是罪,不是嗎?
所以您不可能在那當時,將您所有犯過的一切罪,
都完全拿出來講清楚、認清楚的,不是嗎?
這樣的話,您當時到底算不算得救了?
如果我們的得救與上天堂,是建立在-----
『將一切的罪,不管已知或未知,必須全部拿出來一件一件認清楚才行』,
那我敢保證,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會得救。
其實,您所講的那種觀念,正好是用來駁斥『得救之後會再沈淪』的錯誤的。
請參閱這些文章:
1.用父母子女關係,來解釋「聖徒永蒙保守」的觀念
2.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我們先來看教會歷史吧
3.請多閱讀分類夾中,『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罪、得救、因信稱義』的文章。
若有疑惑,歡迎提出來討論。
對真正想知道答案,但心中有疑惑的人,我們絕對歡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9月5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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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相信神的救恩是永遠的 也因著信.
從"用父母子女關係,來解釋「聖徒永蒙保守」的觀念":
"六、對不乖的孩子,如何處置
生我的父母,對我不乖的心,無能為力。
但是,將我重生的上帝,對我不乖的心,祂絕對有能力。
透過聖靈不斷的提醒、感動、責備、賜予力量,
我雖仍會犯罪、雖可以壓抑聖靈的聲音、消滅聖靈的感動,
但是,我絕不可能在死前仍不悔改歸正。"
我相信... 但我還是有點不懂的是, 那耶穌的門徒猶大呢? 神也撿選他來跟隨阿,
那...當猶大出賣耶穌後, 他上吊自殺前, 神怎麼沒讓他悔改阿?
如果照第六個論點來說的話.
不好意思耶, 小弟有點反應遲鈍...ㄏㄏ
預定論好複雜阿~~~
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9月6日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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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所問的猶大問題,是標準的問題。
重點很簡單:
猶大或掃羅王,到底有沒有得救?
觀念一:猶大或掃羅王『有得救,但後來喪失救恩』
這是標準的『得救之後可以再沈淪』的說法。
觀念二:猶大或掃羅王『根本就沒得救過』。
這是標準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
我們要注意兩類很重要的經文,看哪種觀念可以合理解通:
1. 希伯來書裡,關於背道的經文
2. 聖徒永不會沈淪的經文
我們小心看一些主耶穌最後晚餐時講的話的經文:
『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
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
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
(約17:12)
這顯示:
1. 主知道猶大會賣主,主知道彼得會不認主。
但是主保證彼得會悔改,而猶大會滅亡。
2. 主會為真正屬祂的人禱告,也會護衛這些人,
這些人會跌倒,但沒有一個會滅亡。
3. 主為彼得祈求,但主並不為猶大祈求。
因猶大本來就不是屬上帝的。
接下來,我要介紹一個觀念:
外部揀選與內部揀選。
『外部揀選』:外表上,是被揀選了,但其實並未真正得救。
如:猶大、掃羅王、曠野的以色列人。
『內部揀選』:真正從內心被揀選得救的人。這些人,絕不會沈淪。
另一個類似的觀念是:
職分揀選與地位揀選。
『職分揀選』:猶大被揀選當使徒、掃羅王被揀選當國王、有人當牧師、、、。這種揀選,並不是真正得救的揀選,而只是屬於外部的揀選而已。
『地位揀選』:真正得到得救的地位,這些人是真正得救的。
這才是真正屬於內部的揀選。
簡單說:
真正得救的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
那些後來證明是沈淪的人,表示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那麼,那些聖經關於背道的經文呢?
有很多種解法。
其中一種是『警告』,而非『真正』。
以最出名的希伯來書6:4-5而言: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這段經文,正好是指猶大那種並未真正得救的人,而非真正得救的信徒。
請注意希伯來書6:9的說法: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
看見那種警告、勉勵的意思了嗎?
聽過『父母對小孩的警告』嗎?
用類似的觀念,很容易就可以理解聖經這種警告的用法。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9月6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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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Totally got it now!!!!! Thank you, bro!
真正從內心被揀選得救的人。這些人,絕不會沈淪。
Only for those who are willing to confess whole heartedly!!!!
Got it!
其實這正是我打從一開始想問問題的原因.
不好意思, 中文太爛了!!!沒辦法一下子問到核心問題
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9月6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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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別氣餒,您問的問題都很好。
我知道,您那些問題,不是只有您有而已,是很多信徒也會出現的問題。
同時,那些問題也是真的出於疑惑,而非不認同,
所以,我願意盡量回答清楚。
這些問題與回應,都會被連結在文章主體之下,未來都會被閱讀的信徒讀到。
這會幫助很多很多信徒的。
不過,由於這篇很重要,所以我整理移出,變成一篇正式文章,這樣可以幫助更多信徒讀到與搜尋到。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9月7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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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