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1.自己為自己按手?2.好行為算不算傳福音?

以下是疑惑網友所問的問題。
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他回答,謝謝大家。

~~~~
我想請問各位弟兄姐妹
自己能為自己按手禱告求病醫治嗎?
這符合聖經原則嗎?


初信主的人,
求活出基督的樣式(基督改變了我們一些行為)的外在彰顯算不算傳福音?
還是一定要傳基督的死而復活、因信稱義,才算傳福音?


Posted by 疑惑 at 2007年10月6日 04:05
~~~~~

 


~~~~~~
小小羊 61.231.205.26 於 2007/10/07 14:44留言 回覆


疑惑您好:

一、關於『自己為自己按手禱告求病醫治』部分
這有點奇怪。(我不是責備喔,而是真的有點困惑)
因為,信徒本來就可以為自己生病求病得醫治,不需自己為自己按手啊?


『按手』,多半是『幫別人按手』、『位份大或權柄高為低的按手』,
不需要自己為自己按手。


如果覺得自己信心不夠,
也可以請教會牧師或長老來幫你按手(甚至抹油)禱告。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
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
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


如果覺得自己信心不夠,
覺得單單禱告求醫治好像不太夠,必須加上按手比較有效,
所以『自己為自己按手』,比較屬於多此一舉、沒有意義。
但是,如果這樣能幫助自己對上帝的信心,
反正也沒有違反聖經,平平安安去做便是,
沒有關係,千萬不用擔心,也不用有罪惡感。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14:22)


可是,如果覺得自己為自己按手,好像不太對、或不太合適,
那就不需要做。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羅14:23)


不過,如果『教導』人人都要按手禱告病才會得醫治,
那就是錯,就不可以了。

 


二、關於『活出基督的樣式的外在彰顯算不算傳福音』部分
這牽涉到福音的預工、正工、後工的觀念。

1.福音的預工:屬於鬆土部分。
很多基督教的慈善機構、
一些學校生命教育的彩虹媽媽事工、
教會的社區活動、、、,
就屬於此類。

2.福音的正工:真正福音的核心部分。傳講認罪悔改、十字架道理。
個人談道、佈道會、、、,就多半屬於此類。

3.福音的後工:信徒造就部分。
像一般教會的講道、各種門徒訓練課程、我們這網站,、、、就屬於這類。


基本上,『福音』的核心,是在『罪、十字架、因信稱義』這部分。
所以,只要沒講到這部分,就不能算是真福音。
因此,如果傳『信耶穌病可以得醫治』,卻沒有傳『信耶穌罪可以得赦免』,
那就不是真正的福音。


『福音』不等於『傳福音』。
福音是『內容』,
傳福音是『作法』。


『傳福音』比較廣泛,可以分成預工、正工、後工部分。
當然,有時有人會只專注於預工與正工,甚至認為正工才是傳福音。
但這無所謂,反正自己有個概念便是。


基督徒得救之後,行出『好行為』,算不算是傳福音?
我們可以這樣說:
這樣,就已經是在進行福音的『預工』部分。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
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
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
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
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2:12)


事實上,有研究曾統計出來,
一個未信者變成基督徒,平均要接觸過十幾到二十幾個基督徒,他才會信主,
好像接力賽一樣。
換言之,有時我們可能只是鬆土工作的第一棒,
透過我們的好行為,使這些不信者心中的硬土鬆開、對基督教有好感,
然後到最後一棒的人,帶他真正決志信主,收割成果。

『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
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
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3:6-7)

觀念正確的佈道家,絕對不會認為當天佈道會很多人信主,
都是他個人的功勞。
因為,如果沒有很多不知名基督徒在前面的鬆土預工,
就沒有佈道家當天佈道會的收割。


所以,我們要努力做鬆土的工作。
起碼,如果真的很不會傳福音(做正工),至少可以做好鬆土的預工,
然後多帶未信者去參加佈道會,讓佈道家進行正工。


當然,這樣其實不是很夠,
畢竟我們依然要學習如何傳福音、學習正工如何進行,
我們還是該認真學習這部分。
但最起碼,也該做到有好行為這類預工。


一個壞行為的基督徒,會使後面接棒的人,
為了挽救你捅出的大簍子,累個半死。
一個壞行為的基督徒,不管如何認真做正工傳福音,
信的人通常不會太多。


願上帝幫助我們,做個福音事工的幫助者,而非破壞者;
做個好行為的基督徒,而不是壞行為的基督徒;
努力學習如何做福音正工,也不忘記支持預工與後工。

 

小小羊

 

留言內容

到主站發表留言(不支援手機)

留言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