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有沒有健康完整的自由意志?

在『什麼叫自由意志?』 這篇文章裡,我們已經詳細分析探討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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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講過:
1. 自由意志不是指『能力無限,我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力無限,人的能力有天然限制。
2. 自由意志不是指『完全中立,不受本能、慾望的影響』,
因為我們的意志是會受到本能、慾望影響的,
那種不受本能慾望影響的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3. 自由意志是指『自我的決定,但會受本性、慾望的影響』。
雖然會受本性與慾望影響,但只要是出於自我自由的決定,就是自由意志。
這些道理並不難懂,但一定要記清楚,要不然,腦袋會亂成一團、隨波逐流。
 
 
人的本性裡,可以分成天然能力的生物本能,還有道德能力的本性。
天然能力的『生物本能』的本性,我們可以稱為『身體上的本性』;
而『道德能力』的本性,我們可以稱為『靈性上的本性』。
在信仰上,關於自由意志的探討,
我們主要是針對這種『靈性上的本性』,也就是道德能力的本性,在進行討論。
 
 
那麼,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也就是現今世上的人類):
靈性上的本性,到底有沒有正常?
靈性上的本性,還有沒有行使任何一絲絲良善的自由意志?
 
 
基本上,對於這樣的問題,世上的各種觀念,大致有這三種:
1. 人是『健康』的:靈性正常,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正常。
2. 人是『有病』的:靈性重病,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也重病,但還活著。
3. 人是『已死』的:靈性已死,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已死。
 
 
 
 
一、 人是健康的:『靈性正常』,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正常
認為人有完全純淨無誤的靈性,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運作正常。
車子是正常的,只是偶而有些故障,修理一下就可以回復正常。
人的惡行,只是正常人的傷風感冒,生病只是『暫時狀態』,不是基本常態。
人根本沒溺水,只是偶而弄濕雙腳而已,不用人家來救。
 
 
基本上,這是『人本主義』的基本觀念,
也是世上很多宗教的觀念,更是世上多數人的觀念。
 
比方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
人的本性都是良善的,只是後天的環境影響,使他變壞而已。
後天控制好,像:好的教育、好的家庭、、、,人就不會變壞。
 
比方說:『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人的內心是乾淨明亮的,只是外界灰塵污染而已,
所以要自己常常打掃,就可以恢復純淨本質。
『修心』、『養性』,是這類觀念的必然產物。
 
這樣的人本觀念,也大規模影響現今的教育觀念。
由於人天性善良,所以只需良好的環境與教育,只需尊重與鼓勵,
就可以使學生發揮其善良本性。
 
 
在這類觀念下,其實,人是『不需要信耶穌』的。
頂多,人信耶穌,不過是讓自己活得更好而已。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這句經文,
他們只需要後半句『得的更豐盛』,他們不需要第一句『得生命』。
因為,對這種觀念的人而言,他們本來就有生命,
宗教信仰,不過是讓他們活得更好的方式之一而已。
 
 
身為基督徒,我們拒絕這種觀念。
因為,這不合聖經。
弟兄姊妹們!不要被世界的潮流迷惑,不要被各種學說欺哄,
要做個勇敢的人,要對這些不合聖經的觀念說「不」!
除了上帝的話,是絕對真理以外;
世上各種學問與潮流,只要與上帝的話矛盾,都不是真理。
我們拒絕人本主義的宗教!
我們也拒絕人本主義的教育理念!
聖經,才是我們的準繩!
大教授的話,不是!
 
 
 
 
二、 人是有病的:『靈性重病』,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也重病,但還活著
認為人靈性已生重病、已被污染,行使良善的自由也生了重病,
但是仍一息尚存,還可以運作。
車子冒煙,快掛了,但還可以行駛到修車廠急救。
人的惡行,已經是『常態』,而不是暫時狀態而已。
但是,人心中依然有一絲絲的善良,還有一絲絲追求良善的能力。
人已經溺水,而且快淹死了,這時需要人家拿救生圈來救,
但自己還可以伸出手來抓救生圈讓自己得救。
 
 
這是很多基督徒的觀念,也是很多看清人性的非信徒的觀念。
這些人,看見了人性的壞的那一面,
也發現人性的壞,可不是暫時、輕微狀態,而是常態、嚴重的狀況。
抱持這種觀念的人,
有些認為人的病雖重,但還可以自救
(如:冒煙車還可以開回去修車廠);
有些認為人的病已經重到如果沒有外力幫助,是無法自救的
(如:溺水的垂死者需要別人給救生圈)。
基督徒多半主張後者,比較少主張前者。
佛教徒要看他們修行的法門,
有些主張人是健康的,
有些主張人是重病但可自力救贖,
有些主張人是重病但須外力救贖。
 
 
對於抱持這種觀念的基督徒而言,『信耶穌是必須的』,
因為如果不信,人會淹死。
一個已經快淹死的人,絕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
不過,雖然快死,但畢竟還沒死。
耶穌基督的救贖,必須我做一件很重要的事…………伸手來接。
禮物雖然好,但如果我不要,如果我不接,耶穌基督的恩典也奈我莫何。
這種觀念,是屬於『阿民念主義』體系,
認為人還有追求一絲絲良善的自由意志,
而這一絲絲的意願,是得救很重要的決定因素。
對這些基督徒而言,『重生』不是使你『從死裡復活』,而是使你『恢復健康』。
 
 
雖然這種觀念在現今的基督徒裡,屬於大多數,
但我依然必須說: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如果你真的這樣信,
那你對主耶穌的恩典,真的還不夠認識。
因為,人本的觀念,依然在你心中佔有一席之地。
 
 
 
 
三、 人是已死的:『靈性已死』,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已死
人的靈性已死,完全沒有可以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
車子已經拋錨,根本不能動了,
除非拖吊車來,否則自己已經開不到修車廠去了。
人的惡行,不只是常態,而是『必然狀態』。
人根本沒有能力行出一絲絲良善,也根本沒有一絲絲追求良善的能力與念頭。
人已經溺水,而且已經溺死。
他需要的,不是救生圈,而是奇蹟,使他復活。
他根本就不可能伸出手來讓人家救。
 
 
抱持這種觀念的人,很少很少。
對一般人而言,要承認人『靈性已死』,
那豈不是要他承認他『完全無能為力』?
所以,非基督徒幾乎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因為一旦接受這種觀念,那他就必須承認『非得信耶穌不可』,
要不起碼他必須信一個能使他靈性復活的宗教。
但很不幸的,現今世上的宗教,除了耶穌基督,
根本沒有講這種『使人靈性復活』的信仰。
一般的宗教,頂多講『醫治你重病的心靈』、『恢復你心靈的健康』,
他們一樣會講『醫治』、『恢復』的觀念,
但不會講『復活』、『重生』。
 
 
基督徒呢?
接受這種觀念的,也很少很少。
因為這種觀念徹底把所有的人本觀念破碎殆盡。
如果一承認人靈性已死,那就是必須承認自己完全無能為力。
可是,人的自由意志呢?豈不是消失了?
人的自由意志是何等尊貴與神聖,即使上帝再大、上帝恩典再多,
也不能侵犯我的自由意志啊!
沒錯,主耶穌的救贖,確實很重要、很偉大,
但是,在得救的事上,我也有一絲絲功勞,
雖然那功勞很小很小,但畢竟還是有,就是………
我的自由意志,決定要接受上帝恩典。
但是這種承認人靈性已死的觀念,
卻要人相信在得救的事上,人完全無能為力、完全靠主恩典。
這是何等難以接受的道理,在這種道理之下,人,算什麼?
 
 
但是,這種人靈性已死、人已喪失行善的自由意志的觀念,
正是『歸正神學』的主張,也才是正確的聖經主張。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2)
『沒有尋求神的』(羅3:1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8:7)
 
 
主張靈性重病,但仍有一絲自由意志可以歸向神的信徒,常喜歡講這經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
強調這經文中『因著我們的信』,所以我們才能接受恩典而得救。
但是,他們卻常忘了緊接這經文的話: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
連我們的『信』,也是神所賜的。
『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我們悔改的心,不是來自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神所賜的。
 
 
歸正神學主張,人的自由意志,是這樣的:
1. 在亞當還沒犯罪之前:
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可善可惡(可犯罪,可不犯罪)。
2. 在亞當犯罪之後,所有還沒重生的人:
人喪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只有行惡的自由意志(只能犯罪,無法不犯罪)。
3. 已重生得救的人:
重新獲得完整的自由意志,可善可惡(可犯罪,可不犯罪)。
4. 到天堂的聖徒:
真正最完整的自由意志,如上帝與天上的天使一樣,永遠只善無惡(永遠不再犯罪)。
 
 
 
 
如果,我不夠清楚上帝的愛,
那麼,我對上帝的感謝,總會少那麼一些;
如果,我更清楚上帝的愛,
那麼,我對上帝的感謝,會多很多。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願一切榮耀,都唯獨歸於祂,而不歸於我們!
『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
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詩115:1)
願我們永不竊取你的榮耀!
阿們。
 
 
小小羊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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