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教會制度與聖經賦予牧師娘什麼樣的權責?

這是「沒得選擇」網友所提出的疑問,希望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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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這正是我新發現的網路,想要上來尋找的問題和適宜的解決方案。


我今年初剛換到一個只有30人的小教會,剛開始還能適應,只是台語講道還需要調適,因為台語講道我是有聽沒有進,但是不能適應的是該教會的牧師娘,她給我的感覺是支配慾很重的人。


例如她會叫我不要看屬靈書籍,要多禱告才能靈跟靈的接觸,卻要求我聽一堆莫名其妙的講道錄影帶,剛進教會她炫耀說有去追求聖靈的心靈醫治之類,我還好心糾正說聖靈不需從外面去追求,因為祂已內住成為立約的憑據。另有一次在崇拜中,她從座位後面抱住我,這是哪門子的讓人不知所措的打招呼?諸如此類等等。


爾後有機會跟其他會友詳談,才知過去6年來很多人是因這位牧師娘而離開這間教會,前一位牧師牧會時聽說有100多人,目前也有會友反應牧師娘有時講話不得體,該會友還幽默的問我是不是牧師娘來騷擾我?好家在,雖然我不能在神面前稱義,但也不全是我個人的問題。


我想請問的是:
1.這種狀況下,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2.教會制度到底賦於牧師娘什麼權責 (合乎聖經)?
3.可不可以去什麼機構申訴,可不可以請求更換派任牧師?


不想再背另一次黑鍋 敬上


Posted by 沒得選擇 at 2007年10月29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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