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多誤解預定論的人,常常會以為『上帝預定』,就是『上帝主動促使亞當墮落』。
我們之前已經說過,上帝預定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上帝主動(積極)
1.計畫……………例:上帝計畫主耶穌的救贖大功
2.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
二、上帝非主動(消極)
3.許可……………例:上帝許可撒但攻擊約伯
4.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詳細的說明,可參閱『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這篇文章
在此,我還是必須再強調一次:
我們使用主動、非主動、積極、消極這類詞彙,並不是很正確能表明出那種意思。
畢竟,人世間的語言與文字,有時要清楚描述出屬神的那種奧秘,真的很困難。
因此,在有限的文字下,請大家掌握住我所要藉這些詞彙表達出來的觀念即可。
我們千萬要記住,當我們說『上帝預定』,這並不表示就一定只是『上帝主動、積極去促使』,
事實上,上帝預定還包括『上帝非主動、消極去許可』這大類。
很多對預定論不了解的人,常常誤解上帝還有那種消極性的預定方式。
亞當還沒犯罪之前,是真正具有可善可惡自由意志的人。
亞當犯罪之後,所有的人類都已經喪失行善的自由意志,只剩行惡的自由意志了。
所以,當我們討論自由意志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是在講亞當犯罪之前,還是講亞當犯罪之後。
很多人搞錯的一件事,就是拿亞當犯罪之前的那種自由意志,來當成現今所有的人類還擁有那種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來討論,這樣當然會大錯特錯。
既然亞當犯罪之前,擁有健康正常、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那麼,亞當犯罪,是出於他自己,還是上帝逼他或促使他做的?
我們都同意,萬事萬物都在上帝的預定裡面,沒有一件例外。
如果宇宙間有一個分子、一件事能脫離上帝預定,那麼,上帝就不是全能全知的了。
『亞當犯罪』,當然也在上帝的預定裡面。
問題是:
是亞當自己犯罪,上帝只是『消極預定』,許可他犯罪;
還是亞當是被上帝設計陷害,上帝在亞當心中放下惡念,在環境中設下各種陷阱,促使他去犯罪,也就是說,上帝是『積極預定』亞當犯罪?
腦袋清楚的基督徒,當然都知道是第一種。
上帝預定亞當犯罪,這種預定是消極預定,只是上帝許可而已,不是上帝主動促使。
問題是,很多人卻一直以為預定論是主張第二種,是上帝積極預定亞當犯罪,然後開始痛批預定論不合理、不合聖經。
這樣的作法,當然會令人啼笑皆非。
不管是亞當犯罪前的人類,還是亞當犯罪後的人類:
上帝不犯罪,上帝也不促使人犯罪,上帝也不在人心放下犯罪的念頭。
撒但犯罪,是出於自己;人會犯罪,也是出於自己,都不是出於上帝。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約8:44)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1:14)
有時人犯罪,是因為魔鬼引誘,但即使是引誘,也是人自己願意被引誘才會犯出罪的。
所以,人犯罪,責任都是自己的,與上帝無關。
上帝絕不會主動預定人去犯罪(促使人去犯罪),上帝只會消極預定人犯罪(許可、任憑人去犯罪)。
上帝當然知道亞當會犯罪,但亞當犯罪的念頭不是來自上帝,亞當犯罪的行為是出於他自己,上帝沒有設計陷害亞當,上帝沒有叫亞當去犯罪,上帝沒有引誘亞當犯罪,上帝沒有在環境裡設下各種陷阱來陷害他。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3-15)
當然,有很多人會說:
上帝明明就『故意』在伊甸園放下善惡樹來『引誘』亞當犯罪。
假如沒有這棵樹,亞當就不會犯罪了。
所以,是上帝故意陷害亞當的。
這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
但是,真的很有道理嗎?
我們今天不多討論這部分,只簡單提醒大家一些需小心之處:
沒有考試,我們怎知學生是真懂還是假懂?
如果真要陷害他,真要引誘他犯罪,以上帝的本領,上帝可以安排幾千幾萬個「考題」來考亞當,看他行善行惡健康正常的自由意志能否通過考驗,可是,上帝為何只給他一個考題而已?
更甚至,以上帝的本事,直接將善惡果塞進亞當嘴巴,直接宣布亞當不及格就好了,還考什麼試?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上帝安排的善惡樹,是用來『故意陷害』亞當犯罪的。
上帝禁止亞當吃善惡樹的果子,這是上帝的要求與警告。
上帝沒叫亞當去吃,上帝沒逼他去吃,上帝也沒引誘亞當去吃。
上帝很清楚規定:不准吃!
上帝也很清楚告知了吃了以後的可怕後果:必定死!
有個主人,規定園丁要在下午五點以前把園地整理完畢。
同時主人也警告並提醒園丁,園中央有一個坑,千萬要小心,一旦掉進去就會爬不出來。
園丁清楚這規定和警告,也知道後果很嚴重。
下午五點時間到,主人去找園丁。
結果園丁在坑中呻吟。
主人說:
「你還有很多地方還沒整理到」。
園丁很生氣:
「我掉在坑裡,怎麼去整理?」「明明就是你在園中央放個大坑,才害我掉進去的。你怎麼還敢要求我完成任務呢?」
請問,是主人把園丁丟進坑裡的嗎?
是園丁自己掉進去的,不是主人叫他掉進去,也不是主人逼他掉進去,主人更沒把他丟進去。
園丁自己可以避開那坑的,不是嗎?
主人已經事先警告過那裡有坑的,不是嗎?
無法完成任務,責任是誰的?
是主人的嗎?還是園丁自己的責任?
政府規定大家不可闖紅燈,結果一個健康正常的成年人,硬要闖紅燈,結果被車撞。
此時,這被撞的成年人,抱怨政府害我被撞、抱怨車子來撞我,抱怨東、抱怨西,反正都是別人錯,我自己一點都沒錯。
這樣的行為,合理嗎?
亞當是自己掉進那坑裡去的。
而且,不是因為發生意外所以掉進去,不是因為不小心所以掉進去,
他掉進去,是因為他出於自己意願,雙腳跳進去的。
這,就是人類始祖,用他的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所做出來的決定。
而他掉進坑以後,所有以後的人類,都再也出不來了,都沒有人能完成上帝交付的任務了。
這,就是人類在被上帝拯救之前,所面臨悲慘的景況:
上帝的標準與要求,依然存在,但人類已經無力完成。
當一個人犯罪之後,繼續找藉口、找理由來埋怨上帝,就表示這人依然被墮落的理性與感情嚴重影響。
人是全然墮落的,罪已經受滲透到人的良心、理性、感情、意志、道德、、、、每一個層面去了。
沒信主的人,犯罪之後埋怨上帝,是天經地義。
因為他們根本還沒重生得救。
已信主的人,犯罪之後如果還埋怨上帝,那表示還要多加努力,治死自己的肉體,靠聖靈的力量,讓自己的理智、感情、意志、、、回歸真理。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