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得救是隨時會失落的,去年總挨過了,今年又怎樣呢?
雖然沒有人明說信耶穌得救是暫時的,卻有人明說得救了會再沉淪。很少人明說"暫時得救"這句話,卻有人散播暫時得救的觀念。倘若一個重生得救了的信徒,只是暫時列為得救的人,要到臨終才能確定是否終於得救了。那就是說:信徒是屬神或屬鬼是未定的;我們究竟是神的兒女或魔鬼的兒女現在還不能作實;我們會在愛子的國裡,或是進入永火是個未知數;是光明之子還是滅亡之子也是各有一半的可能。那麼,信耶穌的結果只不過使我們成為"暫時得救"的人。若是這樣,我們不妨試用這觀念去讀新約聖經,看看是否跟新約聖經所表現的觀念相合?例如:
一、若得救是暫時的,主所應許的賞賜是否空談?
主耶穌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1-12)主耶穌已否把門徒列在跟祂同站一邊的人,且是已確定可以到天上的人?否則若根本不能得救,怎麼得賞賜?怎麼會"有福"?並且,若得救是暫定的,則全新約中有關基督徒可得賞賜,榮耀或冠冕的應許,變成一張隨時會通知銀行停止支付的支票。僅比空頭支票略勝一籌!而這就是所謂神信實可靠的應許麼?還是只是一些憑人已經玷污的心思溝想出的道理?
二、若得救是暫時的,信徒怎麼算得是世上的光?
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又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祂是否已把信徒確實算為光明之子(弗五:8)難道未得救的人也是世上的光(帖前五:5),且能把榮耀歸給天父?
三、若暫時得救信徒是否神的兒女?
主耶穌說:"你父在暗中察看"或"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太六:1-14;一○:20,29,32-33)時,祂到底是誰的"天父"?祂將來才是我們的父嗎?還是普世人都算是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第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這應許是否多餘呢?我們是在信的時候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就從神生;還是先信了,暫且是神的兒女,直到死後才作實嗎?這是聖經說的還是我們自己推想的?
四、若暫時得救怎樣叫萬民作主門徒?
當主耶穌叫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9)時,他們自己已經得救了嗎?
主是差遣一些暫時得救終或滅亡的人,去拯救那些暫時滅亡而終或得救的人嗎?
五、若暫時得救,教會得救的人數怎麼增加?
教會初期,"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聖經曾說主將"或許得救的人"加給你們嗎?這些人若還沒有得救,聖經說"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豈不是空談嗎?
六、若暫時得救使徒怎能懲治犯罪者?
五旬節時,彼得斥責亞拿尼亞夫婦欺哄聖靈,以致他們死在當前,那時,彼得自己是否確已得救(徒五章)?他自己只不過是暫時得救的人嗎?就憑這樣的得救便得著屬靈的權柄,懲罪那暫時未得救的人嗎?
七、若暫時得救使徒蒙召有何意義?
保羅蒙召要到遠遠的外邦去,叫外邦人"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二六:18)那時保羅還沒到人生終站,但他當時是否已經是絕不可能再歸撒但權下的人?他是否還可能被"棄絕"(林前九:27)?神是差遣一個暫時不在撒但權下的人,去從那些正在撒但權下的人中,叫他們從撒但權下出來暫時歸向神,好叫他們或有可能成為不再歸撒但權下的人嗎?
八、若暫時得救信與不信有何分別?
保羅勸勉哥林多人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相干呢?"(林後六:14-15)他怎麼在信徒與非信徒之間分別界限?在他觀念中的信徒是否已經肯定是屬神的和屬光明的呢?若信徒只不過是暫時得救的人,不信者也可說是暫屬滅亡之人,這樣"信"與"不信"的又怎麼不相配呢?
九、若暫時得救誰是天國國民?
保羅對腓立比人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當時保羅是否為信徒都是已經得救的人才發出這樣確定的盼望?還是連他自己也不知能否到天上,便用誇大的口氣說這些話?他怎麼能有那樣充分的把握相信"我們"的身體會改變?
十、若暫時得救,使徒的教訓有何用?
使徒約翰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約翰自己是否還不知道自己能否得救,便寫信叫別人知道自己有永生?
十一、若暫時得救,門徒怎算得"是乾淨的"?
主耶穌離世前為門徒洗腳,曾對彼得說:"凡洗過澡的,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都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一三:10)所謂洗過澡的人顯然是隱喻信而得救的人。下句"你們是乾淨的"顯指除猶大以外的十一門徒。"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是特指猶大。主耶穌的觀念中不把他們看作已經得救的人,已經屬基督的人嗎?但他們都未到人生的終點,不久就都因主被違捕而逃散躲起來了,但主耶穌卻已經看他們是乾淨的了!
十二、若是暫時得救,主稱信徒為弟兄怎會不以為恥?
希伯來書第二章十一節說:"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究竟誰是得以成聖的?是暫時信的人嗎?為甚麼祂稱他們為弟兄竟不以為恥?這話是否說得太早?他們是否已經確是祂的弟兄?還是要到最後才知道是否"弟兄"?那麼聖經說:"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是否該註明:"要等到他們死後才作實",現在是"暫且不以為恥"?
十三、若是暫時得救,使徒怎能說信徒"從此以後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加四:6-7)。使徒的話不是表示所有信的人都已經確定是神的兒女嗎?"從此以後,不是奴僕,乃是兒子。"豈要到死了以後才開始算?使徒的觀念中不是認為信而得救的人,已經受了神的兒子的靈而現在就是神的兒子了嗎?
十四、若暫時得救,使徒怎能肯定當時教會的信徒的生命與基督同藏在神裡面?
保羅對歌羅西人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3-4)保羅這樣說的時候,是否認為一切誠實信靠基督的人,是已經確實得救,還是或許得救?保羅是專指歌羅西信徒中到死時仍然相信的人,將與基督一同顯現嗎?"他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這話不是概括性地對當時信徒說嗎?這些話不是表現使徒的觀念認為信徒現在已經得救了嗎?
十五、若暫時得救,雅各怎能說信徒是神所生的?
雅各勸勉信徒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祂在甚麼時候"生了"我們?是將來還是現在?雅各這話是對當時已經得救的人說的,還是對將來可能得救的人說的?祂叫我們成了初熟的果子歸給祂之後,是否我們隨時可能變成不是初熟的果子而再歸給撒但?這是隨便舉出的幾個例子而已!若得救是要"到底"才知道,為甚麼新約聖經許多經文都把信徒看作已經屬神的,已經是光明的子女,已有永生的人,已在神國裡的,已有復活盼望的人?如果這些都只是未確定的,聖經只該用"可能"、"或許"那一類的福氣,卻不會一再表現視作當然的觀念。這種從多卷經文,不斷表現的同一觀念(看作已經是屬靈神的人的觀念),當然遠較憑一些片斷的短句,加上人的構思的推理更為可靠了?
感謝神,每一位真誠信靠基督的人,都是已經出死人生(約五:24)且有堅定盼望的人。我們不再在永死的陰影下,勉強自己行善;而是在感恩喜樂的心態下,面對人生可能遭遇的各種嚴厲的考驗。我們奔跑不是無定向,打拳不是打空氣:"較力爭勝"不是為能朽壞的冠冕,乃是為不能朽壞的冠冕!是已經成為天父的兒女,然後力求做個遵行父神旨意的人。(參林前九:25-27,約壹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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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