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 一個常被遺忘的真實得救標記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自然會結出果子來。
我們有很多方法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得救的記號。
但今天,我們特別要來思考的,是一個很特殊的得救記號…………管教。
『因信稱義』,是我們的信仰,也是使我們與許多錯誤信仰能分別出來的核心教義。
我們高舉因信稱義,因為,除了神,沒有人能使我們得救。
然而,在我們高舉白白的恩典、高呼因信稱義的口號時,
我們也絕不是輕忽稱義之後好行為的重要性。


我們依然堅信,真正的稱義,必然帶出行為上的改變。
然而,我們也絕不能否定,一個真正稱義的人,並不會因著之後的行為,就會從得救的份位上淪入地獄的真理。


但是,有太多自以為已經稱義的人,卻一點也不會為自己的罪苦惱、一點也不在乎自己犯罪的事實、一點也不在意認罪悔改的重要。
對這些人而言,既然已經稱義了,既然我是上帝的兒子,我的身份不會因為我的壞行為而有所改變,上帝絕不會丟棄我,所以,我何必認罪悔改、積極努力追求成聖?
所以,同性戀者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一直耽溺於同性戀的罪行裡不以為意;
脾氣暴躁的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一直惡毒地打人罵人攻擊人,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
婚外情者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繼續留戀在婚外情的罪行裡,不覺得有什麼需要改變的。
更進一步的,有時還甚至開始扭曲聖經的話,開始進行除罪化的工作。
同性戀者說,同性戀不是罪;
打人罵人者說,打人罵人不是罪;
婚外情者說,婚外情不是罪。


對於高舉因信稱義恩典牌的信徒而言,
『因信稱義』是何等美妙的藉口,可以使我們放心放縱自己的行為。
然而,這絕不是聖經裡因信稱義的道理。
真正因信稱義的人,絕不敢用因信稱義來遮掩自己罪行、讓自己放心去犯罪。


『上帝的兒子』,配合『因信稱義』、『白白的恩典』,卻忘了其他重要的觀念,
結果,產生了許多誤解的人,使這些人以為我們可以成為「了不起」的上帝兒子………………一個溺愛的父親,一個任性的兒子。


然而,我必須說:
錯了!
上帝從來就不是溺愛的父親,
也沒有人能成為任性的兒子。
因為,上帝的兒子,絕沒有任性的。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7-8)


每一個上帝的兒子,犯錯的話,一定會被管教,沒有一個例外。
我不是說我們每犯一次錯就馬上會被管教、或是一定會被管教,
但是,我們不可能犯罪而上帝置之不理。
有時,上帝的管教,要很多年之後才來;
有時,上帝的管教,立即就臨到。
立即臨到的,是立即性的警惕;
很久以後才來的,是上帝寬容,而不是上帝縱容。
上帝是慈悲、大有憐憫的恩主,
許多時候,祂真的是百般忍耐,用溫柔的聲音、用聖經、講道、文章、、、反覆提醒、責備,希望不用動用刑杖,希望犯罪者能悔改。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2:4)
但很不幸的,太多人都將上帝的寬容忍耐,當成是上帝的縱容。
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後,反覆拜偶像的行為,
上帝多少次派先知提醒?
多少次行出神蹟奇事?
多少次反覆的小管教?
上帝一直忍耐,幾百年之後,才毀滅北國以色列。
更可悲的是,北國以色列亡國之後,南國猶大又存活了多久,知道嗎?
又存活了一百多年。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還建國不到一百年。
可是,南國猶大國卻是在北國滅亡之後,還存活了一百多年。
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裡,他們學到教訓了嗎?他們真心悔改不再拜偶像了嗎?
沒有!
繼續反覆不斷行惡、繼續反覆不斷拜偶像。
最後,上帝才將南國猶大也毀滅。


上帝寬容的時間有多久?
很久很久。
但是,上帝會縱容嗎?
絕對不會!


真正上帝的孩子,上帝絕不會縱容而不懲處。
一個繼續不斷以犯罪為樂,而終其一生也沒有看見上帝管教的人,這人是否得救,是大有問題的。
『73:4 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
73:5 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
73:6 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
73:7 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裡所想的。
73:8 他們譏笑人,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他們說話自高。
73:9 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毀謗全地。
73:10 所以神的民歸到這裡,喝盡了滿杯的苦水。
73:11 他們說:神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
73:12 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
73:13 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
73:14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
73:15 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
73:16 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
73:17 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
73:18 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篇)
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強烈的對比:
一個繼續不斷犯罪的人,一生康樂、無災無難;
一個上帝的小孩,卻是每日遭災難、受懲戒。
這個上帝的孩子對這樣的現象忿怒不平,但是,當上帝開了這孩子眼睛時,他才恍然大悟:
一生犯罪卻無災又無難,就一路順遂滑進地獄去。
一個犯罪而不被上帝管教的人,聖經說那並不是上帝的兒子。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7-8)


當上帝管教來臨,上帝施展刑杖的時候,常常是很嚴厲的。
聖經的描述是『鞭打』。
不是輕輕打、不是隨便打、而是用鞭子打。
上帝鞭打時,是會成傷的,是會皮破肉綻、鮮血直流的。
當然,上帝鞭打之後,會擦去我們的眼淚,會纏裹我們的傷口。
舊約聖經裡,常用『鞭打』、『纏裹』、『醫治』來描述管教的嚴厲與上帝的慈愛。
但是,我們難道真的非給讓上帝動手不成?
難道真的不能趕快在管教來臨之前,就趕快悔改認罪、改正惡行?


因為犯罪,遭受刑罰的,難道就表示是上帝的孩子?
當然不是!
但是,自稱是上帝的孩子,卻不斷犯罪到死都沒被管教的,難道真的是上帝的孩子?
這大有問題!


犯罪會被上帝管教,這是真實上帝兒子的記號,沒有一個例外。
任何相信因信稱義,卻繼續不斷犯罪,不知悔改的信徒,都無法逃避上帝嚴厲的刑杖管教。
對自己的罪行置之不理,以上帝的恩慈與憐憫來為自己行為找藉口,只是鴕鳥心態而已。
盼望我們都是對因信稱義懷抱感激,會認真認罪悔改、努力追求成聖的人;
而不是看到因信稱義,就以為可以放縱自己、為自己罪行找藉口的人。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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