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什麼叫雙重預定?
就是『上帝揀選』和『上帝遺棄』兩種教義。
在介紹雙重預定之前,我要先介紹一個我們必須背起來的觀念。
上帝主權的行使,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積極預定
1. 計畫(例:上帝計畫耶穌基督救贖大功)
2. 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
二、 消極預定
1. 許可(例:上帝許可魔鬼攻擊約伯)
2. 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而且,不管是上帝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上帝依然完全掌管。
即使是消極預定,也依然在上帝掌握之下,上帝並沒有無能為力,也沒有失去掌控,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消極預定,就是上帝沒輒,絕對沒這種事。
積極預定,是屬於上帝主權;
消極預定,一樣是屬於上帝主權。
詳細請參閱: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只是,太多人已經養成壞習慣,一聽到『預定』,就自動想到『積極預定』,然後忘記還有『消極預定』。
接下來,就繼續用『積極預定』的觀念,來認知預定論、上帝主權議題,
這樣一來,難怪會對預定論充滿嚴重誤解、敵意連連。


在這裡,我還要介紹兩個狀況,這可以使我們更清楚知道,一聽到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不表示上帝『主動積極』去做;
這兩個例子也會讓我們發現,即使魔鬼行惡、人用自由意志行惡,也依然是在上帝主權掌管之下。


例一、大衛屬點民數事件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激動』?
『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所以,是上帝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激動』?
『撒但』要大衛犯罪,但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雖然是撒但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上帝只是消極許可,但因上帝掌管一切,所以依然算是上帝激動,只是,這是上帝的消極激動。


例二、約伯的苦難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伯1:12)
『你(撒但)雖激動我(耶和華)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伯2:3)
請問,到底是『撒但』攻擊約伯,還是『上帝』攻擊約伯?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攻擊』?
上帝要攻擊約伯,所以激動撒但,讓撒但去攻擊約伯。所以,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積極主動激動撒但去作的。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攻擊』?
是撒但主動要攻擊約伯,然後激動上帝去攻擊約伯,上帝只是許可撒但。但因即使是消極攻擊,也仍屬上帝掌管、上帝主權。所以,雖然這也算是上帝攻擊,但卻是消極攻擊。


這兩個例子,我們都很清楚會發現,雖然聖經都說這是『上帝激動』、『上帝攻擊』,但正確而合理的解法,是將之解釋成『上帝消極激動』、『上帝消極攻擊』,而非解釋成『上帝積極激動』、『上帝積極攻擊』,才是合理,也才合乎聖經觀念。


先有這些基本觀念之後,以下開始進入正題。
對於雙重預定,有好幾種講法。
但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積極—積極預定)(positive—posi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上帝也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不信。
二、 不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積極—消極預定)(positive—nega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但上帝卻是放過不蒙揀選者(而不是主動積極介入他們),這些不蒙揀選者依其本性,就會自動選擇不信。


採取第一種觀念,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叫『極端加爾文主義』(Hyper-Calvinism)。
事實上,正統加爾文主義根本不採用這種極端觀念。
那種極端的觀念,根本不能代表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有些神學家,甚至認為那種觀念,叫『反加爾文主義』。
我已經寫過文章,表明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各信條,都不採用這種極端說法。
所以,請不要再用這種極少數極少數,而且不被正統加爾文主義接納的觀念來批判加爾文主義。
請參閱:
1. 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2.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所採用的主張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請務必記住這觀念。
事實上,真正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也是『消極遺棄』這一種,而不是『積極遺棄』那一種。


當然,那種『積極遺棄』的主張,難道沒有聖經經文嗎?
有!
『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出7:2-5)
但是,我要提醒,能提出聖經經文,不表示就是正解聖經。
否則的話,異端也很會提出聖經經文,但卻是錯解強解亂解。
所以,千萬不要看到人家提出經文,就馬上以為是正解經文。
這時,我們一定要小心去看對方式如何解釋這句經文、這種解法能不能通過全本聖經檢驗才行。


聖經是有說『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沒錯,
但問題出在,什麼叫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
是『積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還是『消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
聖經這裡根本沒清楚解釋!


請大家再回去看我這篇文章一開始的觀念介紹。
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以有『積極』,也可以有『消極』兩大類。
這兩大類,全部都屬於上帝主權,上帝掌管。


所以,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有兩種解法:
一、 上帝主動積極使法老的心剛硬(積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原本沒那麼硬,但上帝硬介入他生命裡,在他心中動工,使他的心剛硬起來。
這樣一來,法老當然會完成上帝預定,當然會心剛硬到底。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積極的使』。


二、 上帝消極使法老的心剛硬(消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本來就很剛硬,上帝並沒去他心中使他剛硬,而是『任憑』他繼續剛硬。結果,依其本性,他自然就會剛硬到底,但這一樣可以完成上帝預定。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任憑』。
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這類經文就有一些小字,就是這樣說明的。例:出4:21


這兩種解法,哪種才正確合乎聖經?
請再回去看上面我所舉的『大衛屬點民數』、『約伯苦難』的解經例子,哪種解法才合理,應該很清楚才對。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敢說,歸正神學的解法是正確的。
因為,歸正神學就是主張『消極遺棄』的解法,這種解法才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


關於這種『上帝消極式的預定』、『消極遺棄』、『許可任憑』的觀念,我們要作更進一步說明。
這種觀念,有一個很大的前題:
犯罪的主動者,是人或是魔鬼自己,不是上帝。


上帝沒有叫人去犯罪,
上帝也沒有激動人去犯罪,
是人自己主動要去犯罪,但上帝許可、任憑人去犯罪而已。
可是,雖然上帝只是許可、任憑,但上帝依然掌管一切、依然掌握一切,沒有一件事能脫離上帝的掌管。
假使上帝不許可,魔鬼根本不能動約伯一根汗毛,麻雀根本不會掉下。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伯1:12)
『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所以,即使在上帝許可任憑裡,我們依然看見強烈的上帝主權、上帝掌管觀念。
上帝的許可任憑,並不表示上帝無能為力、或是事情已經非上帝所能控制。
相反的,上帝依然完全掌管,一點也沒有失控。
約瑟被賣,賣他的哥哥是出於惡意,並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是他們出於自己邪惡自由意志去犯的,上帝只是許可任憑而已。
然而,上帝依然使用這許可任憑,完成祂美好的預定。
上帝的主權,從來沒有任何人能攔阻。
因此,約瑟哥哥並不能因此就說自己無罪,更不能說這是上帝預定,所以他們無辜。
在上帝『消極預定』的領域裡,犯罪的人,是無可牽拖、無可推諉卸責,
因為,是他們自己要去犯的,不是上帝叫他們、逼他們去犯的。


在救恩的議題上,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條,就是『人類是全然的墮落』。
這一條的意思是說,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例外,都已經有罪,靈性都已經死亡,都必須下地獄去。
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連人的理性、良心、感情、道德、自由意志、、、全部都污染了。
在這種情形下,除非上帝先給只有下地獄這條唯一的路可走的人先重生過來,否則的話,依照人本性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絕不會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在人心剛硬的議題上,由於人是全然的墮落,所以,本性就已經剛硬。
可是,為什麼世界上很多人都沒信主,世界卻還不是亂到到處燒殺擄掠、強盜橫行、無法無天?
因為,上帝的恩典有兩類:
1. 普遍恩惠
這種恩惠,不管有沒有信主,上帝都會給。
像:陽光、雨水、空氣。
另外,即使連不信主的人,上帝也依然按照普遍恩惠,對世界進行掌管,像警察、法律、國家、軍隊、、、、去牽制邪惡的力量。
2. 特殊恩惠
這種恩惠,只有蒙神揀選的人才能得到。
像:蒙重生、當神的兒女、能信耶穌、、、。


就因為上帝對剛硬的人、邪惡的人,依然用普遍恩惠去牽制邪惡,才能不使邪惡過度橫行。
可是,當上帝一旦撤出祂恩典的手,將普遍恩惠收回,這時,剛硬的人就會自然依其本性,一路剛硬到底;邪惡的人就會自動依其本性,越來越邪惡。
好比是『水往低處流』,這是水的自然傾向。
不需我去『施加力量』去逼水往下流,只要我『不去擋住』水,水就會『依其本性』,自動往低處流下去。
是我擋住水,水才不會往低處流。
但當我撤出我的手,這時,水絕對會自動依其本性,往下流下去。
這時,水能說是我推它往下流的嗎?
其實,依照水的自由意志,它的自由意志就是自動往下流,
反而我擋住它,才是違反它的自由意志。
正如上帝施加恩典的手,擋住剛硬者剛硬、擋住邪惡者行惡,這才是違反那些人的自由意志。
剛硬者,越剛硬越高興;
邪惡者,越邪惡越愉快。
越不受外力干涉,越能隨自己自由意志去幹任何事,人越爽。
因為,這是天性。
當上帝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再去擋那些人時,這時,上帝是使那些人『更自由,更能用自由意志』去做壞事,而不是『違反他們自由意志』。
看到這種弔詭之處了嗎?
上帝要『使』惡人行惡,祂並不需主動積極去惡人心中動工,使他們去行惡,
祂只需消極的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去擋他們,只需『任憑』他們,讓他們『更自由』,這時,他們就會很自然依其邪惡本性,一路壞到底。
結果,被上帝給他越自由的人,他反而下地獄越快;
被上帝管教約束的人,反而才能上天堂。
上帝對祂自己的孩子,就是管東管西,聖靈整天嘮嘮叨叨,孩子做錯事還會鞭打,可是,這樣反而會帶孩子上天堂;
上帝對祂棄絕的人,就是給他們更自由、更自主、更不受任何束縛、不需去管教,
可是,這樣反而會讓他們下地獄。
當父母的、老師的,一定可以理解我在說些甚麼。
對壞孩子,假使你放任他自由自在,那他一定完蛋更快、壞得更快。
他去壞,可不是我『逼他』去壞、『叫他』去壞,而是他『自己』去壞的。
我只是『任憑』,沒有『逼使』。


這種上帝消極『許可』、『任憑』的觀念,聖經有很多例子。
很多我們用『積極預定』無法解通的觀念,只需轉成用『消極預定』去解,很多聖經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我要再次重申,很多人誤解預定論、誤解加爾文主義,就是因為他們很多時候,根本沒弄清楚預定論和加爾文主義,是主張預定有『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兩種情形的。
在雙重預定的領域裡,被正式接納的觀念,也是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觀念,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對祂揀選的人,祂採取積極主動的預定;
對祂遺棄的人,祂採取消極任憑的預定。


另一方面,太多人單獨將雙重預定單獨切割出來看,卻忘記雙重預定的基本前題,是『所有人都全然墮落』。
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原罪論』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論』上的;
也就是說,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有罪,必須下地獄』的基礎上的,而不是『所有人都應該上天堂』上的。


假使有人值得上天堂,而上帝硬把他拖去地獄,這確實很不公平;
但問題是,有這種人嗎?
當所有的人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應該全部下地獄,這時,上帝從裡面揀選一些人出來,給他們恩典,帶他們上天堂,然後繼續讓其他人繼續有罪而下地獄,又有什麼不公義的?
忘記人類全部都該下地獄,然後以為上帝遺棄一些人這是不合理、沒愛心,
這樣的話,如何能真正對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有充足而深深的感謝呢?


『(預定)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的題材』(偉斯敏斯特信條3-8)
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
阿們。


小小羊




附錄:
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消極遺棄』(消極預定),我再提供一些經文給大家參考。有了我上面介紹的觀念,讀以下的反合性經文,有時我們不用太多解釋,就可以看出那種差異。


一、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
1.『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人能用自由意志悔改的心,是上帝主動給的)
2.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被上帝積極揀選的,全部都會信)
3.『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
(是主先開導人的心,人才能留心聽道)
4.『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2:25)
(上帝給人悔改的心,人才能明白真道)


二、關於消極遺棄、消極預定
1.『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
(上帝不是積極預定遺棄,而是積極預定揀選)
2.『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裡呢?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賽50:1)
(上帝不是積極遺棄,被遺棄者,是因為自己的罪)
3.『即或有人聚集,卻不由於我』(賽54:15)
(即使有人要行惡,這也不是上帝我積極主動叫他們去行的)


小小羊 2008-04-08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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