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如果,連很多基本教義,都會有人提出質疑,而且還有各式各樣的神學理論來支持這些質疑,
那麼,我們真的應該更加戒慎恐懼,因為真的是末世了。
在過去,同性戀是罪,是很基本的基督教信仰觀念。
但是,當越來越多神學家出來主張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越來越多信徒受到這種神學影響,也認為同性戀不是罪,這表示是非已經越來越不分、善惡已經越來越不明了。
同樣的,沒聽到福音、沒信耶穌,就不能得救,這是很基本很簡單的基督教信仰,不是甚麼了不得的高深道理。
但是,當一大堆神學家出來提出各式各樣的說法,認為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也能得救、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一種信耶穌,
而且還有越來越多基督徒竟然信下這種假道,
這也告訴我們:
越到末世,真理會越來越少,邪說與假道會大量橫行,甚至會大量進入教會,許多信徒也都會被污染。


一樣的,我這篇文章,要先排除嬰兒和那些植物人、嚴重精神病患之類的無行為能力者。
我們單單考慮那些有行為能力、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
否則的話,會牽扯太遠、講都講不完。


基督教的信仰,是要讓我們放棄個人主權,回歸上帝主權的。
我們對上帝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的思考,是必須在上帝主權之下思考,而不是把上帝主權拿來放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下來思考。


很不幸的,太多人太高舉人的自由意志,太愛人了。
愛到一個程度,願意為了愛人,就犧牲上帝主權、甚至願意扭曲真理。
但是這真的是『愛』嗎?
聖經裡上帝的愛,從來就不是剔除公義的愛。
那種喪失公義的愛,只是溺愛、濫愛、而不是真愛。
上帝的愛與上帝的公義,是並存的。


因為太愛人了,所以,怎能捨得有人下地獄去呢?
天主教就發展出煉獄。
非常好非常好的人,死了之後就直接上天堂;
非常壞非常壞的人,死了之後就直接下地獄。
一般人沒那麼好又沒那麼壞,就先到煉獄去煉煉吧?
把罪煉乾淨了,就可以上天堂了。
這樣的教義,多吸引人啊!
因為一般人都有機會經過煉獄煉淨之後,就可以上天堂,而不用受地獄之苦。


但是,這樣還不夠愛人,還要更進一步發展:
靈魂在煉獄裡面煉,還是太痛苦了。
所以,為了愛人的緣故,『功德庫』觀念也可以加進來。
歷世歷代聖人所行的良善,都可以變成『功德』,而且可以存進功德庫去。
功德庫裡的功德,別人也可以支取。
煉獄裡受苦的靈魂,我在世的親人也可以將功德輸出給他們,使他們減少煉獄苦難的時間,早日上天堂。


但是,行好事來累積功德,還是太慢了。
為了愛人的緣故,不忍心見到人受苦,所以,『金錢奉獻』也可以加進來。
到後來,乾脆量化好了,直接買贖罪券來贖罪比較快。


這有甚麼錯?
都是為了愛人的緣故,不是嗎?
不忍心見到人在地獄受苦,所以有煉獄;
不忍心看到人在煉獄受苦,所以可以有功德庫、功德輸出給死人;
不忍心看到人辛苦贖罪,乾脆用錢買券贖罪比較速成。
為了愛,有甚麼不可以?


天主教那些東西,沒有聖經依據嗎?
有!
他們可是會提出聖經經文的。
問題是,是正解經文嗎?
不是!
是大量經文支持嗎?
不是!
能解通全本聖經嗎?
不行!
可是,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真理誠可貴,上帝價更高,若為愛人故,兩者皆可拋。
但是,基督徒可以這樣嗎?
提出一些經文,可是卻不是正解聖經,這是假的聖經依據,而不是真的聖經依據。
一看到有人提出經文,就以為這教義有聖經依據,是盲信、輕信、不認真查考檢驗的信。


好不容易,改教運動開始,馬丁路得、加爾文,終於掃除一大堆天主教錯誤教義,讓真理更清楚呈現出來了。
但是,「愛人」這個魔咒,從來就不會消失。
『信耶穌才能得救』的教義,實在太辛辣了、而且不夠「愛人」。
所以,天主教也好、基督教也罷、加爾文主義也可以、阿民念主義也行,
為了「愛人」的緣故,開始不斷削減『信耶穌才能得救』的教義。


怎樣削減呢?
方法多得很,而且都有神學家鼓吹。
比方說:信耶穌是得救最好的一條路,不是唯一的一條。
在這種觀念裡,將原本唯一的一條得救之路,化成比較好走的得救之路而已。
比方說:其他宗教信徒,只要有好行為,也是信耶穌。
這種觀念更厲害,將傳統『信耶穌』的觀念,化成『只要行好事』,即使信其他宗教,也都算是一種信耶穌。
比方說:從沒聽過福音的人,只要有好行為,也能得救。
這種觀念認為,聽過福音沒信耶穌,確實無法得救;但沒聽過福音的不算,要不然這些人太可憐了。


我已經很明確講了,聖經是原罪論,不是普救論;
拯救是建基在『人皆有罪』的基礎上,不是建基在『人皆應被拯救』的基礎上。
『信耶穌才能上天堂』,『沒信耶穌不能上天堂』。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因為沒有信耶穌,所以上不了天堂,只能下地獄。
很多人很不服氣,認為這是過度推論。
是嗎?
是過度推論嗎?
這是過度推論,還是教會兩千年來所真正傳承的真理?


我這篇文章,不做大量經文討論。
因為,這種基本教義,如果要進行大量經文討論,那還得了?
每種基本教義,都有大量經文支持。
很多時候我們會出問題,就是因為基本教義沒弄清楚、沒學好。
基本功不紮實,就很容易遇到各式各樣的奇怪學說,就被引誘過去。


複習一個很簡單的教義:TULIP(鬱金香)
T:全然的墮落(全然的無能為力)
U:無條件的揀選
L:限定的救贖(必然的贖罪)
I:不可抗拒的恩典(絕對有效的恩典)
P:聖徒永蒙保守
這五點一定要背起來,因為它可以幫助我們判斷很多錯誤的觀念與教義。
以下我們就要使用這種簡單的教義來判斷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的問題。
我們只需用第一點就可以了。


人是『全然』的墮落,還是『不全然』的墮落?
人是全然的無能為力,還是不全然的無能為力?
正確的觀念是:
人是全然的墮落、全然的無能為力,還沒重生得救的人,都已經是靈性死亡的人,沒有一個例外。
罪已經污染我們的每一個層面,理性、良心、道德、感情、、、,全部都被污染了。
還沒重生得救的人,是用死亡的靈性、有罪的眼鏡,在看一切事物。
除非先被聖靈重生信主,否則的話,『罪已經定了』。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3:18)
信耶穌的人,就會被除罪;
不信耶穌的人,不是因為他們決定不信,所以才被定罪,而是他們只要還沒進入信,都早就已經被定罪了。


全然的墮落教義,有很難嗎?
全然的墮落教義,有違反聖經嗎?
沒有。
因為,這只是更清楚詳細的原罪觀念而已。


當亞當犯罪之後,罪就入了世界,全世界所有人都有了罪。
所有有罪的人,除非蒙聖靈重生信主得救,否則都只是繼續留在罪中而已。
在罪裡面的人,本來就已經被定罪了,不需要等到確定不信耶穌才被定罪。


請問,在這種觀念之下,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是義人還是罪人?
是罪人!
罪人會下地獄還是上天堂?
是下地獄!
沒信耶穌的罪人,可以因為好行為,就取得上天堂的資格嗎?
不行!因為我們上天堂是靠『因信稱義』,不是靠『因行為稱義』。
認為異教徒可以靠好行為得救,是回到因行為稱義的老路去,這是聖經嚴厲駁斥的。
至於更狡辯的認為異教徒行出好行為,也是一種信耶穌,更是虛偽的詭辯。
因為,換湯不換藥,依然是在因行為稱義的錯誤觀念裡打轉。


舊約有律法的人,沒有一個能靠行律法得著稱義;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自己的內心就是律法,一樣的,也不會有人能行出自己內心的律法,因此獲得稱義。
換言之,沒有人,沒有一個例外,能靠著行出外在的律法,或是行出內在的律法,就能獲得稱義。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外在的律法,要讓人知道自己無法行出外在的律法而知罪;
內心的律法,要讓人知道自己無法行出內在的律法而知罪。
換言之,在審判的時候,不管你有沒有聽過福音,只要你沒信耶穌,都一樣有罪。
有聽過福音的人不信耶穌,要用『福音』來審判你;
有外在律法而不信耶穌的猶太人,要用『摩西律法』來審判你;
沒聽過福音而沒信耶穌的外邦人,要用『內心的律法』來審判。
結果都一樣,『全部都有罪』,沒有人能為自己做無罪開釋。
因為,上帝很公義的會用適合你的律法來審判你,而這些全部都會宣判不照律法來行的人有罪。


很多人以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羅2:14-16)這經文的意思,
是說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因為行出自己內心的律法而得到稱義。
但很不幸的,這種讀法是讀錯了!
這經文的意思,可不是說有人能靠行出自己內心的律法而得稱義,
事實上,別忘了這經文的前一句: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2:13)
看懂了嗎?
『行出律法的,才能稱義』。
問題是,世上有人能行出律法而得稱義嗎?
沒有!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有人能行出外在律法,從小到大,從沒干犯過任何一條嗎?
有人能行出內在律法,從小到大,從沒干犯過任何一條嗎?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
既然沒有,那哪有人會因為靠行出自己內心的律法,就獲得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看到了沒?
外在的律法,會判那些要靠守外在律法得稱義的人有罪;
內心的律法,會判那些要靠守內心律法而得稱義的人有罪。


沒有人能不靠信耶穌而得救。
沒有耶穌基督的代贖,沒有人的罪能蒙赦免,也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善行而到天堂去。


可是,就是有很多人實在太愛人了,
愛到寧可捨棄上帝的公義,愛到寧可背棄聖經的教義。
所以,高舉『上帝主權』的加爾文主義者,當愛人多於愛神時,他們就很容易主張:
上帝愛世人,因為捨不得看人下地獄受苦,所以上帝會施展主權救人上天堂,甚至會全部都救。
這也正是普救論的路線。
他們對聖經經文的解釋,也常從這角度來解。
而高舉『人的自由意志』的阿民念主義者呢?當他們愛人多於愛神時,就會如此走:
上帝愛世人,那些從沒聽過福音的人,上帝不會那麼殘忍讓他們下地獄,所以會拯救那些想上天堂的人。


問題是,當我們清楚原罪教義,清楚全然的墮落的觀念,
我們還會以為這世上真有沒被重生的罪人,能靠自己好行為上天堂的?
我們還真以為沒信耶穌的罪人,下地獄是不公平的?
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再強調一次:
別忘了,聖經拯救的觀念,是建立在『全部皆有罪』,而不是『全部皆無罪』的觀念上的。
太多人已經忘記這種全部皆有罪,有罪就該下地獄是天經地義的基本觀念了。
為了愛人,就將世人皆有罪的觀念遺忘,對嗎?
為了愛人,就認為沒聽過福音的人,不用信耶穌,單靠好行為也可以稱義,對嗎?


很多神學家,為了滿足聖經對『信耶穌才能得救』的唯一拯救之道的規定,
可是他們又企圖要達成他們愛人的內心需求,
他們就搞出很詭異的:
即使你信佛祖,但只要行出好行為,一樣是信耶穌。


說真的,如果讀神學是讓我們來玩文字遊戲,那乾脆不要讀算了。
讀神學如果不能讓我們更深深認識上帝真理,反而讓我們越讀越不清不楚,那乾脆不要念算了。
偏偏很多神學家,卻拼命去玩文字遊戲。
講的是一樣的基督教術語,但意思和兩千年來的觀念都不一樣。


說真的,如果這樣可以叫信耶穌,
那我們社會上『同居』的人也可以說那叫『結婚』。
反正也有婚姻之實啊?不是嗎?
何必多一張證書和公開的儀式?
說真的,很多東西,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同居等於結婚?
要不要去看分財產的時候,法律保不保護你這個同居者?
我們是這樣玩弄上帝規定的?
當信耶穌明明就是要內心相信耶穌基督才叫信耶穌,
我們竟然可以說成信佛祖也是一種信耶穌?
我們竟然可以說行心中的律法也是信耶穌?
因行為稱義也是信耶穌?
那這樣詭辯的話,拜魔鬼也是拜上帝、強姦殺情人也是愛、作惡也可以成善了!


其實,太多人忘記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雖然一樣下地獄,懲處可不同。
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下地獄,處罰會比較重、痛苦比較大;
沒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下地獄,處罰會比較輕、痛苦比較小。
天堂的獎賞也一樣,是不同的。
真正信主的人,都可以上天堂。
但是,那些持守真理、認真盡本分的,在天上的獎賞大;
那些偏差連連、虧損嚴重的,在天上獎賞小,甚至僅僅得救而已。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不知道聖經裡的遺棄教義嗎?
『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雙重預定中的『遺棄論』,有聖經依據嗎?』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穌明明就知道推羅、西頓的人,一旦見到主耶穌所行的異能,就會批麻蒙灰、痛悔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為什麼祂就是不將異能行在那裡,使他們有悔改信主的機會?
偏偏要將異能行在不會悔改的歌拉汛、伯賽大人身上?
請問,這不是遺棄、上帝就是不給推羅、西頓的人機會信,要不然是什麼?


講過了,還是要再講:
聖經的遺棄論,是建立在原罪論,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論上的。
忘記原罪論、忘記上帝公義,然後不斷去發展上帝愛心、上帝愛人的教義,是會走入偏差的。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1)
所有的人,都是一堆要下地獄去的爛泥巴,上帝沒有義務救出所有的爛泥巴。
有些人,蒙祂恩典,能被拯救;
其他的人,祂就任憑他們下地獄去。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羅9:19)
聖經的回答非常強硬而嚴厲: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9:20)
甚麼時候,只要我們以為上帝『有義務』要救出任何一個人,我們就是對原罪認識不清、對人的無能認識不夠、對上帝的恩典認識不足。
人,沒有權力、沒有資格,要求上帝必須施予恩典。
如果恩典是『必須』、是『應該』,那就不是恩典,而是應盡的義務與債務償還。
聖經是這樣教我們的?
上帝的恩典是這樣的?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解得通全然墮落的教義嗎?
解得通遺棄的教義嗎?


阿民念主義者,能不能上天堂?
當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穌基督。
但是,因為阿民念主義對真理認識不清、對真理的理解有偏差,他們會遭受很大的虧損。
天主教徒能不能上天堂?
當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穌基督。
但是,因為他們對真理加上了太多嚴重錯誤的破布,他們遭受的虧損,會更大更嚴重。
靈恩派可不可以上天堂?
當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穌基督。
但是,因為他們信仰偏差太大,用個人經驗來建立新教義,所以,虧損會非常非常嚴重,甚至除了僅僅得救,甚麼都存留不住。
那麼,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得救嗎?
當然不行!就是這麼簡單。


拿到去天堂的機票,即使機票被弄髒弄皺,至少還有機票。
沒有真正的機票,只有拿出好行為的偽票,再漂亮都沒用、都不能登機。


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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