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幸福的標準,由誰決定?

你?我?他?
誰來決定?基督徒相信上帝存在。
關於這一點,無從證明、無法證明、不需證明,純屬信仰。
很多基督徒企圖去證明上帝存在,但那是做白工。
聖經根本不去證明上帝存在,聖經很坦白講『上帝就是存在』。
換句話說,當我們要探討基督教時,我們就必須接受基督教的這個基本立場。
就像我們要學習或探討數學,就必須先接受1+1=2的規定一樣,這樣,我們才能討論下去。
也像我們研討佛教、印度教時,必須先接受輪迴學說是他們信仰的基本立場一樣。
先接受對方一些很基本的預設,並不表示我們就必須去信它。
但是,這是認真探討對方所說的理論,很重要的基本態度。
所以,先不用管基督教『上帝存在』這信念合不合理,反正就是先接受基督教這基本假設,然後我們再繼續探討各式各樣的教義。


不要以為這很誇張、很不合理。
事實上,我們讀書,很多時候,比這更不合理。
我們讀古代歷史。
誰知道那是真是假?
史記是中國正史,起自黃帝。
問題是,是司馬遷親自見到上古的黃帝嗎?
事實上,是他到處問人所整理集合起來的。
他手中有多少真實史料,可以證明他寫的黃帝部分是正確的?
我們讀論語孟子,孔子動不動就對堯舜歌功頌德。
孔老夫子手中又有多少真實史料,可以證明他所講的堯舜是正確的、他們真是那樣的人?
可是,我們讀書時,還不是一樣讀得超級認真的?
史記背呀背、論語背呀背、孟子背呀背,不是嗎?
這叫信心,相信那是真實,
這並不是科學。
不相信?
去看看考古史料能使我們得到多少真正可信對中國上古史的資料?
事實上,我們常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大量使用『信心』來接受很多學說理論,是很常見的。
這並不是甚麼錯。
所以,先接受我說的『上帝存在』,也沒有不合理。


上帝是什麼?
上帝就是終極者、是絕對的真、絕對的善、絕對的美、絕對的真理、永遠不變、無始無終、、、。
更簡單一句話,就是『上帝就是絕對真理』。
但是,這個絕對真理,不是一種死的、無生命的東西,而是真實的活的靈體。
用聖經的話來講,就是『宇宙初始時有絕對真理,絕對真理與上帝同在,絕對真理就是上帝』。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聖經約翰福音1:1)
這個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
祂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管理者、至高者。


基督教教義,說難很難,說簡單也很簡單。
基本上,就是從『上帝存在』、『宇宙是上帝創造的』,我們就開始可以建立起各式各樣更精細複雜的觀念了。


是上帝造人,還是人造上帝?
當然是上帝造人!
上帝是創造者,人是被造者。
(請別說上帝是人創造出來的、想像出來的。我知道很多人這樣說,但那是另一個課題。請記住我前面講的,假使我們要繼續探討基督教,就必須先接受這樣的基本規則。否則的話,我們會不斷在各式各樣的議題與枝節裡,不斷分叉出去,結果一直探討不到重點)
既然人是被造者,上帝才是創造者,
那麼,誰才是真正遊戲規則的制訂者?
是被造者決定遊戲規則?還是創造者決定?


請別告訴我『必須由創造者與被造者一起決定,創造者必須尊重被造者的自由意志』。
為什麼?
既然是創造者,他當然就有絕對主權與自由意志,可以決定要如何創造被造者。
你寫文章,還要問這些文字同不同意被你使用,然後才開始可以寫作?
你創造陶藝品,還必須先和陶土商量、要先經過陶土決定,然後你才能按你自由意志去創作?
當然,你會說,我舉的例子是『無生命之物』,不是有生命之物。
不過,我們生小孩,還要先詢問我們腹中的胎兒,看他願不願意被我們生出來,然後我們才能生?
更甚至,我們要先問精子、卵子願不願意湊成一對,然後才能懷孕?


請別忘了,即使被造者有自由意志,那也是創造者給的。
創造者可以決定給被造者自由意志,也可以決定不給。
被造者即使沒有自由意志,也沒資格對創造者抗議;
被造者若有自由意志,更沒資格用這自由意志去對創造者抗議。
被造者用創造者給的恩典(自由意志)去對創造者抗議,這叫忘恩負義。


上帝創造貓、創造狗、創造人。
我們都同意,人是萬物之靈,比一切動物都還高等。
但是,只有人會對上帝抗議『為什麼你對我這麼不好,這樣造我?』。
奇怪了,為什麼沒有人會對上帝抗議『為什麼你對我這麼好,要把我造成更高等的人,而不是較低等的豬?』
遇到好康的事,人都覺得理所當然,卻沒想到對其他動物而言,這一點都不理所當然,還超級不公平;
可是遇到不幸的事,人就怨天尤人,認為都是上帝害的。
假使我是豬,一隻即將被人類宰來吃的豬,我會覺得你這抗議的人很不上道,
因為不管怎樣,好歹你都還是比我高等的人,
要不然換你當豬被人宰來吃,我當人來吃你這隻豬,要不要?
憑什麼我當蚊子就活該被人打死?
我吸血也只是為了生存,要不然你這個人和我交換身份,你當蚊子被人打,我當人來打你,要不要?
憑什麼我當病菌就活該被人殺死、還被人罵聲連連,認為我是壞東西使人生病?
你身為人,該生存下去,我身為病菌,就不該活下去?
要不然我們交換身份,你當病菌讓我殺,我當人來殺你?


在所有的被造的生物裡,只有人類,上帝給了他尊貴的身份:
『照上帝的形象造的』。
豬不是、牛不是、貓不是、狗不是。
我不是說我們不該愛護動物,絕不是這個意思,
而是說:人比萬物高、比萬物尊貴、比萬物更有自由意志、比萬物更有思考力、比萬物更有智慧、比萬物更有創造力、比萬物更能享受快樂、、、、。
這些,是事實。
而人能這樣,是因為『上帝給的』。


為什麼上帝要對人類特別好?
我不知道。
當然,基督徒會說因為上帝愛世人,所以對人類特別好。
不過,這還是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雖然,上帝愛人與豬狗,但是,為什麼上帝就特別更愛世人,卻不像愛世人那樣愛豬狗?
我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
我們只知道事實就是上帝在創造時,就是對人類特別好。


那麼,既然人是上帝創造的,所以,人過得不好,當然該怪上帝,不是嗎?
聽起來很有道理,不過其實根本是歪理。
我過得不好,都是你們父母害的:
你們一沒有徵詢我的同意就把我生下來;
二沒有把我生成全世界最美麗、最聰明;
三沒有讓我過全世界最富裕的生活、受最好的教育;
四沒有、、、、、。


有道理嗎?
這叫孝子嗎?
我忘了小時候生病得了小兒麻痺,父母半夜四處奔走,即使沒錢也到處借錢,四處求醫,想醫好我的病?
我忘了當我變成小兒麻痺,父母一樣沒把我當成累贅廢人丟掉,一樣照顧我養我?
我忘了雖然我不漂亮、不聰明,但我有什麼資格與權利,要求父母必須把我生成漂亮與聰明?
我父母欠我?
我給他們恩惠,他們欠我?
誰叫他們要把我生下來?他們活該,為我做牛做馬又做豬、被我打被我罵還要賺錢給我花,這是天經地義?


我必須講,這種人,連豬狗都不如!
我們養的寵物,比這些不孝子還更值得尊敬。
許多狗,即使主人待牠不好,牠依然無怨無悔跟在主人身邊。
吃不好、住不好,也沒有怨言。
但人呢?


很多社會年輕一輩,已經覺得這種『不孝』的心態是正常,
但我必須說,這才是超級不正常。


上帝呢?
反正我過不好,都是你上帝害的?
你一沒有問我要不要生出來;
二沒有把我生成全世界最美麗、最聰明;
三沒有讓我過全世界最富裕的生活、受最好的教育;
四沒有、、、、、。


一樣的,抱怨的人,從來不會想到上帝對他的好。
這和那些忘恩負義的不孝子,又有什麼兩樣?


不過,這也沒有什麼。
從人類始祖亞當夏娃開始,人就很會怨天尤人了。
犯了錯,反正都是夏娃害的、都是蛇害的,反正都不是自己有問題。
說真的,我還覺得蛇比較了不起,起碼牠連吭都不敢吭一聲,
最會吭的,反而是最有自由意志的人類。
當人類把上帝給的恩典——自由意志——拿來怨天尤人時,這就是犯罪、就是忘恩負義、就是把好東西拿去做壞事。


工廠生產一把又好又利的刀,是給你拿來做出好料理用的。
結果,你拿去殺人,還抱怨工廠幹嘛生產這麼利的刀。
我不知是誰有理還是無理。
工廠有沒有把繩子綁在你脖子上,隨時控制你一切的行為,不讓你有意志去自由使用這把刀?
沒有!
工廠有沒有給你說明書、使用規則?
有!
不照規則、不遵守規則、亂用濫用、產生不良後果,該怪誰?


上帝對人類的創造,是一樣的道理。
上帝給人自由意志,不是要給你去行惡的,
但上帝並沒把你當機器人、也沒把你創造成機器人、上帝更沒強迫你、把刀子架在你脖子上控制你、在你腦中放下晶片控制你的思想行為。
結果,人自己拿自由意志去捅出大簍子,該怪誰?
怪上帝對我不好?創造不佳?


請注意,上帝創造的原始世界,是好的還是壞的?
是好的!
是誰把這個好的世界弄壞的?
是亞當夏娃,也就是人類自己弄壞的。
用甚麼弄壞的?
用上帝賜給人類最大的禮物——自由意志——去弄壞的。
從此,罪入了世界,人開始有原罪,世界被破壞,生物本性也開始變壞、原本吃草的獅子變成會咬人、開始有了天災人禍、、、、。
是誰捅出大簍子的?
是上帝用刀子架在亞當夏娃脖子上逼他們去做?
是上帝程式設計有Bug,所以亞當夏娃腦袋運作程式出錯?
是上帝故意在亞當夏娃腦袋控制他們一舉一動,然後叫他們去犯罪?
都不是!
是亞當夏娃自己心甘情願去犯罪,去捅出簍子的,不是上帝。
這樣的話,人類還有資格把罪推給上帝嗎?
人類還有資格罵上帝、認為是上帝不好嗎?
請別忘了,什麼叫『自由意志』?
你可以完全由自己決定要去行善行惡,這叫自由意志。
上帝一開始在創造時,給人類的,就是這種尊貴的自由意志。
可是,是人類自己用這樣尊貴的東西去犯罪,然後帶給世界各種不幸與災難的。


再來,我們要講到『規則』問題了。
當然,很多人認為,『所謂的規則就是沒有規則』、『所謂的真理就是沒有真理』。
在這種觀念下,老師和國小女生上床、瓊斯教派集體自殺、虐待貓狗、弱肉強食、優勝劣敗、強姦、殺人、暴力、、,都是天經地義。
因為,在這種觀念之下,『我自己就是真理』、『我就是萬事萬物的唯一尺度』。
只要真理的標準是由每個人『個人自己』制訂,那就是人間地獄的開始。


我們能想像那樣的世界嗎?
丈夫打妻子、對妻子家暴,因為他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真理,沒什麼不可以;
男人強姦女生,因為他覺得誰叫你比我弱小、又生為女人,本來就活該被強姦。
當我們沒有一個超越一切、超越個人、是普世都必須遵守的真理可以依循時,
我們要如何生存與判斷?
在弱肉強食的「真理」下,我們還有真正的幸福快樂可言嗎?
每天等待我們的,是無盡的恐懼與害怕而已。
今天強姦人的,他能保證明天不會被更強的人暴力打死嗎?
聖經早就說過這種情形了:
『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而那是無法無天的可怕時代;
『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這就是我們人類的景況。
更早的追溯,是從亞當夏娃開始:
吃了善惡樹的果子。


吃了善惡樹的果子,開始能分辨善惡,有什麼不好?
開始能像上帝一樣分辨善惡了,這很好啊,可以省上帝很多力氣啊!
沒吃之前,要由上帝來教善惡規則;
吃了以後,我們就知道善惡規則,不用上帝教了。
上帝應該感謝亞當夏娃替祂著想,不是嗎?


問題在哪裡?
問題出在:宇宙間到底有『幾套』絕對標準?
宇宙間,本來只有一套善惡標準,就是上帝的善惡標準。
結果,現在變成人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善惡標準,宇宙有了無數個小神,都是自己當上帝、自己定標準。
這樣的善惡標準,還算真正的善惡標準嗎?
豈不是回到我前面說的那種人間地獄裡去?


絕對的善惡標準在哪裡?絕對的真理在哪裡?
在創造者——上帝——那裡,
還是在被造者——無數的人類——那裡?
我們該遵守那唯一的善惡標準,還是該遵守人類各人自設的善惡標準?
我該遵守那吃喝嫖賭、打老婆的丈夫個人的善惡標準,還是遵守宇宙間唯一的一套善惡標準?
我該遵守那些虐待動物、拋棄寵物的個人的善惡標準,還是該遵守宇宙間唯一的一套善惡標準?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道理,而且很清楚才對。


是宇宙的創造者,比較瞭解整個宇宙;還是被造的人類,比較瞭解整個宇宙?
是宇宙的創造者,比較瞭解人與人要如何相處、人與萬物要如何相處的規則;
還是被造的人類比較瞭解?
宇宙運行的規則是創造者定的,還是被造的人定的?
今天,創造宇宙,而且管理宇宙的造物者告訴你:
宇宙順利運作的規定就是這些,如果你照規定作,就可以運作順利;如果你不肯,就會出問題。
我們是該聽還是不該聽?


一部精巧的機器,是使用者比較瞭解這機器運作的規則,還是創造者比較瞭解?
機器創造者詳細寫出規則給你看,告訴你如果遵守規則操作機器,機器會運作得很好,還嚴重警告你如果不遵守規則,機器會出大問題。
結果,你不遵守,弄出大問題,該怪誰?
如果,你不遵守,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快樂?
當創造者、管理者上帝告訴你:
這世界是我創造,我比你更懂這些能讓世界運轉順利的規則,因為這是我創造的。
現在,如果你照這些規則作,就可以獲得幸福快樂;如果你不照規則作,你不可能獲得幸福快樂。
我們該如何選擇?


上帝說,夫妻的幸福快樂,裡面有一條規則就是『不可離婚』。
結果你硬要去違反這條規定,然後認為這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快樂。
這是聰明還是愚蠢?
真正的創造者告訴你真正的規則是甚麼,可是我們卻寧可相信被造的我們自己所以為的規則去做,才能獲得幸福快樂。


不過,這也沒甚麼。
因為,我們會幹的事,我們的老祖宗也幹過。
亞當夏娃在人間天堂美好的伊甸園生活,還不夠滿足。
當蛇誘惑說:『你只要吃了善惡果,你們便如神』。
『你們便如神』,多誘惑人啊!
幹嘛我只能當人,不能當神?
我沒有要比神大,只是要和神一樣大而已,這很公平,不是嗎?
但是,這是真的公平,還是愚蠢自大、自不量力?
所以,亞當夏娃去吃了,自己去定自己的規則了,而不是唯獨遵守上帝的規則。
所以他們獲得真正的幸福美滿了?
還是那是悲劇的開始?


這也正是人類的悲慘境遇:
所有人都偏離上帝,各人偏行己路。
假使我們繼續這樣任意妄為,繼續以個人來當真理的標準,那我們如何能獲得真正的幸福與快樂呢?
若不回到真正的真理標準裡去,我們將只會繼續在苦海中沈淪而已,絕得不到解脫的。


小小羊





分類:護教、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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