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8-19)
所以,這二句經文的意思是說:
全世界所有人,不管信不信耶穌,都能得救囉?
我們深信,所有的人,不管學歷高低,只要識字(即使是羅馬拼音),都可以讀聖經、應該讀聖經、都能讀懂聖經。
我們深信,不管什麼時代、不管什麼國家、不管什麼背景、不管受過什麼訓練,只要讀聖經,都能讀懂聖經。
這不是說我們讀經就能透徹瞭解一切屬神的奧秘,也不是說我們讀經就不會讀到窒礙難懂的經文,而是說單單很平凡靠聖經,就可以讀出正確的聖經意思。
講這些,是要幹什麼?
是因為新派神學,會用一大堆高深理論,一大堆高深的神學詞彙,一大堆英文,一大堆人名,一大堆希臘文希伯來文聖經原文解釋,一大堆時代背景,一大堆當時的各種學說理論,然後告訴你:
你不懂這些,所以你讀不懂聖經;
你不懂這些,所以即使你讀聖經,也不可能像我們這麼透徹知道聖經真意。
我不是說講解高深理論、使用神學詞彙、、、這些人,都是新派神學。
事實上有很多信仰純正的福音派神學家,當他們進行學術教導時,也不能不這樣進行教學。
很多福音派神學家的解經書,也是這樣寫的。
所以,我們千萬不能看到人家用神學詞彙、講高深理論、一堆時代背景、、、,就說人家是新派。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
會那樣做的人,未必是新派;
但是新派的人,常常喜歡那樣做。
另外,我也不是說講解或是學習高深理論、神學詞彙、、、,都是非必要,都是不應該。
事實上,在做學問上,研究上,這些都是相當需要的。
但是,我要提醒的重點是:
會學習與講解高深理論、神學詞彙的,未必是新派;
但是新派的人,常常喜歡那樣做。
我必須承認,曾經有一段時間,自己確實被新派神學的唬爛過去。
在他們面前,這些我確實都不懂,而他們卻是那麼有學問,好像什麼都懂。
在他們面前,我真的是自慚形穢。
每次聽他們講聖經,哇!好厲害,每句經文都能講得我從本來懂變成什麼都不懂;
每句經文清楚明白的意思,都能被他們講得非常複雜,變成我過去對聖經的理解好像都是錯。
後來,我才終於醒悟過來,原來,他們是在————————胡說八道!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被唬過去!
不要看到對方頭銜是大教授、大牧師、某某神學博士,講出一大堆高深理論與學問,開口閉口是希臘希伯來聖經原文,就被唬爛過去。
很多學問不多的老弟兄、老姊妹,他們對聖經的理解,還比這些新派的神學家更接近上帝一大截。
反而是這些新派的神學家,一大堆卻是越讀經研經,離地獄越近。
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有位老姊妹,聽一位年輕的牧師講道。
這位年輕的牧師,從創世記開始講起。
他講得口沫橫飛、引經據典、提出一大堆學者的研究結果,然後重點很簡單,
就是——————創世記不可信,只是神話。
老姊妹聽了之後認為,既然創世記不可信,而且人家學者專家研究之後才得出這種結論,她自己是個學問不多的老人,當然該聽專家的意見。
所以,她就把聖經的創世記撕了,不再閱讀,以免浪費時間。
這樣的,牧師一卷一卷講解,老姊妹也一卷一卷撕掉,到後來,連最後一本的啟示錄也撕光了。
這時,老姊妹去找牧師,告訴牧師:
「照你所教的,這些都不可信,所以我已經都將不可信的聖經撕掉了。
現在,全本聖經都撕光了,我們再來該信些什麼?」
這位年輕的牧師,當場晴天霹靂,因為他沒想到,原來他這樣搞的結果,變成基督教一無可信,那還信些什麼?還有什麼能信?還能當什麼牧師呢?
基督教信仰已經不存在,牧師還有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嗎?
這位牧師,當場發現自己的大罪,與這位老姊妹一起向上帝痛哭認罪悔改。
這故事是真是假不知,但是,新派的人,通常是不太會像這位牧師一樣醒過來的。
他們會繼續往地獄的路上狂奔,別人很難阻擋。
然而,我們千萬不要中了這些新派的毒,不要在這些高深的理論與神學詞彙中迷失了自己。
堅守我們所信,持守純正的信仰,才是我們應做的。
今天,我要用一段經文來示範,假使我們沒有總原則解經的觀念,而只是在個別經文進行高深理論、神學詞彙、希臘文希伯來文、、、、的鑽研,完全不理會這樣解出來的經文意思是否能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話,我們很容易走入新派的陷阱裡去。
靈恩派很反對新派,但是靈恩派的解經,其實和新派大同小異,反正都是抓住個別經文,就大解特解,完全不考慮這樣解出來的東西能否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結果,不管是新派也好,靈恩派也罷,講道一大堆,但核心都一樣:
不斷在斷章取義解經、胡說八道!
什麼是『總原則解經』?
簡單說,就是看重聖經整體原則的以經解經。
上帝無誤,上帝的話也無誤,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聖經無誤。
上帝不矛盾,上帝的話也不矛盾,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聖經絕不矛盾。
我們深信,上帝所啟示給人類的真理,決不是亂成一團、矛盾連連的;
相反的,我們深信,上帝所啟示出來的真理,是絕不矛盾的。
因此,我們相信,全本聖經,不管任一經卷、任一經文,絕對都和全本聖經其他經文和諧不矛盾。
假使任何人講出來的觀念與教義,經不起其他經文檢驗,和其他經文產生矛盾,這表示對方所傳講的,一定有問題、一定搞錯聖經意思。
很多單一句經文,假使我們都不管其他經文與總原則,只單單抓這經文來解,很可能可以解出幾十種意思出來,而且看來似乎都言之成理。
但是,假使我們將這單一經文,放進總原則解經的觀念來檢驗之後,我們常會發現,可能只剩下一、二種意思通得過檢驗而已。更常見的是,只剩單一的個解法能夠合理解釋這句經文,而且能同時合理解釋全聖經的其他經文。
什麼是總原則?
就是歸納全本聖經,以經解經之後,所得出的各種教義與觀念。
為什麼我們不單講『以經解經』即可?
因為單講以經解經,有時候,對方第一句經文就已經解錯,結果產生骨牌效應,後面的一百句、一千句經文也都一樣隨著第一句解錯。
偏偏,對方還以為自己很有聖經依據,卻不知自己早已經一步錯全盤錯了。
事實上,這也是我們去抓各種錯誤假道常用的方法:
去抓他們的核心觀念、去抓他們第一句經文解得對不對。
假使核心有誤,接下來的,其實不用太浪費時間。
比方說:新派否認聖經的神蹟奇事
在這種核心觀念之下,他們接下來即使講再多聖經經文,也都是在這種核心觀念下繞來繞去而已。
比方說:新派認為同性戀無罪
在這種核心觀念下,接下來的各種解經研經,他們會極盡所能,用各種高深的神學術語、希臘文希伯來文、、、,將聖經原意扭曲,變成聖經支持同性戀。
表面上看,他們一樣講出一大堆聖經經文,但事實上,在骨牌效應下,他們第一步已經主張同性戀無罪,之後的一百步、一千步,都是在胡說八道而已。
今天,我們用羅馬書5:18-19的經文來示範,看有沒有總原則解經的可怕差異。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8-19)
假使我們不管全本聖經,不管聖經總原則,不管聖經其他觀念,單單看這段經文,我們會得到什麼結論?
請注意,你要如何解經文裡的『眾人』?
因亞當一次的過犯,『全人類』都被定罪;
因耶穌一次的義行,『全人類』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亞當一人的悖逆,『全人類』成為罪人;
照樣,因耶穌一人的順從,『全人類』也成為義了。
所以,全人類不管信不信耶穌,都會得救。
假使我們不採用總原則解經,單單用這段經文來解,那麼,我上面的解法,豈不合理合邏輯?
經文都是講『眾人』,所以,我都將之解為『全世界所有人』,豈不合理,而且也很一致啊?
看到恐怖之處了嗎?
不要以為認真讀聖經,就會越讀越清楚上帝意思。
事實上,搞不好你越讀經,離上帝越遠,越曲解上帝意思。
假使我們不管全本聖經所建立出來的總原則,那麼,我根據這兩句經文,確實可以建立起『普救論』(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的灘頭堡。
然後,就用這段經文當最根基的經文,用普救論當教義,然後再來解其他經文。
我也敢保證,只要你的核心觀念是普救論,那麼,你讀聖經其他經文,也都會用普救論來讀,而且一定可以找到很多看似「支持」普救論的經文。
假使我們看重反合性經文的話,那麼,即使我們原本的普救論觀念錯了,那還有機會透過反合性經文的檢驗,來修正我們原先錯誤的觀念。
但很不幸的,很多人毫不在意反合性經文,那樣當然就很容易喪失悔改歸正的機會;
而新派的更恐怖,他們會用各種高深的理論與學問,硬是想出辦法掰下去來解反合性經文。
繼續來看羅馬書5:18-19的經文。
假使我們知道全本聖經歸納出來的總原則是『不信耶穌,是不能得救的』,那麼,在這樣的基本觀念下,我們如何來解通這段羅馬書經文呢?
我們必須記住,絕不能解出和『不信耶穌是不能得救』的總原則違反的意思出來。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解:
「因亞當一次的過犯,『全人類』都被定罪;
因耶穌一次的義行,『信耶穌的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亞當一人的悖逆,『全人類』成為罪人;
照樣,因耶穌一人的順從,『信耶穌的人』也成為義了。」
此時,聖經經文裡的『眾人』,就不能全部都用『全人類』來解。
事實上,面對這段看似支持普救論的經文,其實真的有好幾種解法,可以合理來解通,不僅繼續堅守不信耶穌不能得救的路線,還繼續堅守反對普救論的路線。
但在此,我們不多講這些高深的學問。
我要強調的是,還是一樣的老問題:
假使你堅持認為『普救論』是正確真理,那麼,你一定會繼續找理由來解釋這段經文,以為你護航;
同樣的,假使你堅持認為『不信耶穌不能得救』才是正確真理,那麼,你一樣可以找出理由來解釋這段難解的經文。
其實,即使一個人沒有受過什麼神學訓練,不會什麼高深的學問,單單靠著聖經,有沒有辦法得出正確的觀念?
有!
面對羅馬書5:18-19看似普救論的經文,其實,羅馬書其他地方,早就已經講過:人能被稱義,是必須靠信耶穌才能達成的。
這是屬於很簡單的上下文、同章、同卷、擴大至全聖經的檢驗方式。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
『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
『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羅3:27)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羅3:28)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
這些經文,都很清楚表明:
人要信耶穌,才能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弗5:6)
『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多1:10)
不要被那些新派高深的學問與神學理論嚇倒,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絕不矛盾。
我們讀聖經,我們學習各種真道,我們閱讀神學、解經書、各種理論學問,不是要為追求知識而追求,而是為使我們更能認識上帝而追求。
我們所求的,是希望更認識愛我們的主,而不是為發明出新學問、新道理、各種標新立異的學說論文而做,偏偏,那卻是很多新派的人常做的事:
新道理一堆,合聖經的沒幾個。
有時,看到這時代裡,各種假道猖獗、真理越來越難聽到,內心真的無比傷心。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賽53:1)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15:1-2)
『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16:13)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千萬不要被各種撒但深奧之理迷惑(啟2:24),不要耳朵發癢(提後4:3),總要持守純正的道。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3)
願上帝幫助我們。
附錄:
請參閱蘇穎智牧師寫的『建立教義要正確的解經原則』
小小羊
分類:聖經無誤、解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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