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鑽研加爾文主義一段不算短的時間,但卻不懂英文、學問不佳、程度不好的小弟兄,面對三天兩頭弟兄姊妹私下的發問,也只好出來獻醜一下。
有時候,我看到那些反加爾文主義的言論,實在很想對對方說:
你的砲彈,是在打哪裡啊?
你砲彈猛烈攻擊的地方,那裡沒有人,你知不知道啊?
反對者興高采烈,大肆砲火攻擊。
他們以為這些砲彈顆顆精準、粒粒命中,打中敵人要害。
可是,我這不學無術的加爾文主義者,左看又看,就是覺得很困惑:
那裡沒有人,他們到底是在砲擊些什麼?
要砲擊,沒關係,好歹情報要正確,先搞清楚敵人位置。
然後,砲彈要往敵人真正存在的地方炸過去。
情報錯誤,然後拼命炸沒敵人的地方,還以為自己砲擊成功,
哇咧,這是哪門子打仗啊?
自己喊爽的,是這樣的嗎?
一堆反加爾文主義的人,他們所猛烈攻擊的論點,很不幸的,幾乎都不是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我換個方式講:
反加爾文的人所抨擊的所謂加爾文主義,是真正加爾文主義者不主張的東西。
他們所砲轟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根本就不是真正正統的加爾文主義。
我們能想像:
有人一直砲轟基督教的教義,可是,他所謂的基督教教義,原來是指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的教義。
假使你是基督徒,你聽到這種砲轟,難道不會啼笑皆非、覺得對方莫名其妙?
我們基督徒所信仰的內容,明明就和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差十萬八千里,結果,對方卻硬說摩門教那類教義是基督教,你說扯不扯?
要抨擊基督教,沒關係,起碼你要先做一下功課,搞清楚你抨擊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基督教的教義。
要抨擊加爾文主義,沒關係,起碼你要先做一下功課,搞清楚你抨擊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我這種不學無術的人,都知道要先搞清楚對方情報了,結果,這些拖著一堆大砲上戰場的人,卻拿到一堆錯誤的情報,還打得很高興,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先講講『極端加爾文主義』好了。
任何人不喜歡、不接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也就罷了。
那本來就是一個要花很多時間,而且有很多複雜討論與辯論的神學議題。
其實,你如果認真把全本聖經相關經文拿出來解,你會發現幾乎不能不承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才是正確教義。
至於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後從得救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其實有很合理的解通方法,不會違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從『得救者背道,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出發,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那麼你會發現,你面對聖經裡面那些保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幾乎難以合理解通。
類似的現象,也出現在『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經文的解決上。
假使你從『確保神的主權』經文出發,那你很容易可以合理解通人的自由意志經文。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從『確保人的自由意志』出發,去解神的主權經文,你會發現自己很難解通,甚至你去看教會歷史,會更膽戰心驚,因為那些在教會歷史上,企圖從人的自由意志出發去解的人,幾乎都會在一次又一次大型教會會議裡,被判定成異端。
但是,即使我這樣告訴你『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才是正確教義』,也花很多時間和你討論每一句的經文,你若不肯接受,我也無可奈何。
可是,你不接受這教義是一回事,把這教義和極端加爾文主義張冠李戴扯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
張飛可以打岳飛嗎?
只因為名字裡面都有『飛』,所以歷史就可以亂寫亂掰?
假使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和極端加爾文主義扯上關連,
那麼,反對加爾文主義的吳主光牧師,也可稱為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囉?
看不見這是多麼荒謬可笑的事嗎?
反對共產主義的人,竟然變成極端共產主義?
這是在玩白色恐怖、遍地抓匪諜喔?
反正隨便弄個罪名,就可以扣你一頂大帽子,是這樣的嗎?
拜託!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一大堆,極端加爾文主義、正統加爾文主義、非屬於加爾文主義、甚至是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人,都有不少是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
可是如果只因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就可以扯成極端加爾文主義,那就表示自己對極端加爾文主義定義錯誤,自己搞錯極端加爾文主義的定義了。
極端加爾文主義比較具鑑別力的特點,根本就不是在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而是主張雙重預定裡的『積極揀選,積極遺棄』(另一個類似的神學詞彙,是『墮落前神選』,在此不多介紹)。
我已經講過教過了,加爾文主義的各正式信條,沒有一個是主張『積極遺棄』的,全部都是主張『消極遺棄』。
我們園地講的教的,都是加爾文主義主流所持守的,也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那種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一直都是加爾文主義的極少數,而且從來沒有成為主流過。
台灣有極少數人主張暴力台獨,所以台灣人都是暴力台獨主義者?
大陸有極少數人殺人放火,所以大陸人都是殺人放火者?
所以,請別腦袋不清楚,聽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以為這是極端加爾文主義,拜託幫幫忙,沒有學問,起碼要有點常識,不要張冠李戴,不要帽子亂戴。
再來,反對者有人就痛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認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仍然不會失去救恩』,所以此教義錯誤。
哇咧幫幫忙好不好?
我才疏學淺,看了一大堆加爾文主義的信條、要理問答,就是看不見有這種教導呢!
海得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信經、韋斯敏斯特信條、韋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韋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有哪一個,是主張『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仍然不會失去救恩』的嗎?
如果連我這種沒學問、不懂英文的人,都已經下過工夫去查考了,
那麼,有學問、懂英文的,我也已經提示方向了,可以自己動手去查一查,然後來教教我吧?
要不然,三天兩頭就講出一堆莫名其妙、張冠李戴的批判,真的會令我啼笑皆非呢!
常常,看見一些批判加爾文主義的文章,我都會覺得啼笑皆非。
批判者說:
『雙重預定裡的遺棄論,就是只因上帝遺棄,所以即使你非常想信主,上帝一樣會把你丟到地獄去』。
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根本就不是這樣講的,而是講:
『雙重預定的遺棄論,就是沒蒙上帝恩典揀選的人,沒有任何一個會願意來信主。之後,這些人就會因為自己的罪,下到地獄去。』
看到沒?
『想信主而上帝不讓他信』 vs 『沒蒙揀選,沒有人會想信主』。
『上帝積極主動把人丟進地獄』 vs 『上帝消極任憑人犯罪下地獄』。
批判者,根本就沒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些什麼,就大批特批,這是在批什麼啊?
同樣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一樣,
反對者說: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是這樣講的嗎?
加爾文主義講的是: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會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認罪悔改』。
看到沒?
『不認罪悔改也能得救』 vs 『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
同樣的,批判者根本就沒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些什麼,就大批特批,這是在批什麼啊?
說真的,有時,我真的為許多基督徒做學問的態度與能力覺得悲哀。
很多東西,幾乎都在『望文生義』、『腦袋憑空想像』,卻不肯認真去查考資料。
阿民念主義,幾乎很難找到正式信條,也幾乎沒有變成系統的神學過,所以我們講到『阿民念主義』,可以是一種籠統的觀念;
可是加爾文主義不同,這是一個有很多信條可以查考的神學體系,這時,不能隨便就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必須真的有信條或比較具體的證據才行。
要批判?
請去找這種正式信條,來確認自己真的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什麼。
否則的話,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批評者所講的觀念,到底是聽哪一個加爾文主義牧師講的、或是從哪個加爾文主義信條出來的。
原諒我這樣說:
假使做學問,竟然連動手查比較具有權威的資料都不願意,然後憑自己想像,就開始來批判「敵人」,這樣真的很糟糕。
好吧,即使不知道這些權威資料,要不,也起碼找一些書籍、文章資料,讓我們知道真有信奉加爾文主義的牧師學者是這樣主張的。
可是很多時候,批評者連這樣的資料,恐怕都沒有,這就更不好了。
再回來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據我所知,即使是極端加爾文主義者,他們自己也反對這種論點。
他們也不承認『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事實上,極端加爾文主義者,除了比較十字軍心態、動輒認為別人不得救之外,他們常常是很敬虔看重好行為的基督徒。
我對他們的言論,常常很頭大,但是,我依然認為他們是我弟兄,正如我依然認為阿民念主義者是我弟兄一樣。
接下來,我要比較詳細來講一下反對者的另一個描述: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一個人在信耶穌之後即使殺人、犯姦淫100次,還是不會失去救恩』。
單單這樣的描述,有時可能不是很清楚。
所以,以下我會講各種更清楚的意思,然後分別來講解。
1. 假使反對者意思是主張:只要你得救,就絕對不可能犯殺人、姦淫罪
那麼,我必須說,沒有人能上天堂,包括反對者自己也是。
一個人要上天堂,就必須完全無罪。
這個人的完全無罪,要如何得到?
唯靠信耶穌而已。
一旦信耶穌,我們一切的罪,不管是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在上帝面前,都被判無罪了,因為主耶穌已經代替我們擔罪贖罪了。
這只是很基本很簡單的『因信稱義』教義而已。
假使有人認為,『信耶穌還不夠,要能在今生行為達到完全無罪才能上天堂』,這人是在說謊,因為他自己也達不到。
有誰能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從此就絕對不再犯任何一個罪?
沒錯,很多基督徒信耶穌之後,都能達成終生不殺人、不犯姦淫的罪。
但是,且慢!
單單這樣,就能上天堂?
你沒殺人,可是你敢說自己沒有生氣憤怒罵人?主耶穌說,這也是殺人罪喔!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
你沒姦淫,可是你敢說自己信耶穌以後絕對沒有任何淫念?主耶穌說,這也是犯姦淫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7-28)
其他說謊、沒愛心、嫉妒、嘲笑、、、、,這些,都不是罪嗎?
有這些罪,就可以上天堂?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有誰敢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到死之前,可以絕對不再觸犯任何一條罪?
任何一個企圖靠守律法來獲得稱義,或是企圖靠守律法來維持稱義份位的,你們都死定了,因為你們自己也都達不到!
2. 假使反對者要表達的是:只有認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一個人一定要在死掉之前,將所有一切的罪,鉅細靡遺都必須認完,才算是達成認罪悔改,這樣才能上天堂。
假使意思是這樣的話,那我也要講:
你們這些反對者,一個也上不了天堂!因為你們自己沒有一個做得到!
基督教所謂的『認罪悔改』,並不是講必須記得一切自己犯過的罪,而且必須鉅細靡遺都不能遺漏地認完,才叫認罪悔改。
事實上,我不用搬出加爾文主義的立場,單單講馬丁路得的信義宗非常重要的奧斯堡信條,針對認罪部分,就明確這樣講:
『數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罪是做不到的』。
基督徒當然必須認罪悔改,但是,假使有人認為必須認完一切鉅細靡遺的罪才算是認罪悔改,才能上得了天堂,這是亂講。
3. 假使反對者認為:加爾文主義者就是認為犯罪不用悔改也能上天堂,所以基督徒可以胡作非為不用擔心
那麼,我必須講,我自己才疏學淺,不僅沒有在任何加爾文主義的信條與要理問答中看見過這種教導,也沒有聽過那個加爾文主義者是這樣教的。
假使有人能提出資料,我願意洗耳恭聽,研究一下。
事實上,加爾文主義對認罪悔改、對信主之後要有好行為的強調,不僅不比其他基督教派差,甚至還更強調。
以『因信稱義』而言,不管是馬丁路得也好,加爾文也罷,全部都非常看重。
但對於因信稱義之後的『成聖部分』呢?馬丁路得對此部分的著墨較少,但加爾文卻非常強調這部分。
加爾文主義認為:
一個真正的得救者,一定會行出好行為。假使一直沒有好行為,那麼,要小心自己可能並沒有真正得救。
在這種情形下,加爾文主義在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時候,會認為不用認罪悔改也能上天堂嗎?
4.假使反對者是以為:信了加爾文主義,接受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會變成放縱私慾、胡作非為
那麼,我反而要提醒,當初天主教聽到馬丁路得、加爾文在改教運動時高喊的『因信稱義』,他們天主教就是這樣批評我們基督教的。
他們說,因信稱義的觀念,會使信徒放縱自己,不追求成聖。
難道,今天這些批評者已經變成信天主教囉?
忘記基督教和天主教一個核心的不同,就是『因信稱義』教義囉?
當時,不管是馬丁路得也好、加爾文也罷,全部都反駁天主教的批評,告訴他們:
一個真正的得救者,一個真正因信稱義的人,是不可能不結出成聖的果子的。
同樣的,一個人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會變成放縱私慾喔?
有沒有搞錯啊?
你知道不論如何,你永遠都是你父親的兒子,這樣就會使你變成逆子、壞孩子,是這樣的喔?
所以你最好一生都不確定你是不是你父親的親生兒子,這樣最能使你戰戰兢兢、行出好品行,是嗎?
不要腦袋不清不楚,講出一些笑掉人大牙的話。
我們多數人都知道自己是父親的親生兒子,而且大部分人也不會因此就放縱自己品行去當逆子,反而會很努力當個好孩子,不是嗎?
那麼,我們確信自己是上帝孩子,知道上帝永不拋棄我們,就會讓我們變成壞孩子、放縱私慾嗎?
以為上帝在睡覺的喔?
你照顧自己才剛在學走路的小孩,都會放任他到大馬路遊蕩,任憑他被車撞死撞傷的嗎?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告訴我們的是:
上帝永遠不會丟棄你,不管你犯再大的罪,你永遠都是祂小孩。可是,他會狠狠嚴厲管教你,甚至管教到拿出鞭子打得你遍體鱗傷。
然而,祂絕不會任憑你去犯罪犯到下地獄去,正如父母不會放任幼子去馬路被車撞死。
其實,『加爾文主義』這詞彙,常常會讓人以為是只有加爾文派才會有的立場。
但事實上,大家常嚴重忽略,加爾文自己並沒有多少新奇的理論,他只是有比較強的系統歸納整理的功力,把前人的主張整理清楚、講解清楚,如此而已。
預定論,以前就沒人講過嗎?
上帝主權,以前就沒人講過嗎?
事實上,真正比較特殊具有宗派鑑別力部分的,不是預定論與上帝主權,而是像聖禮觀念、教會體制這部分罷了。
其實,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古教父奧古斯丁、中世紀偉大神學家安塞倫、阿奎那、乃至改教運動時的馬丁路得,他們講的內容,和加爾文講的,都大同小異。
為何會這樣?
重點不是加爾文有創見,重點是任何一個腦袋清楚、邏輯強大的人,一旦認真去研究全本聖經之後,幾乎都無法不承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的教義。
很多基督徒否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因為這些人根本沒認真思考過一些很嚴肅的現實問題,而且也沒認真從聖經尋找合理的解釋。
有時,我會很想勸這些反對者:
請不要將加爾文主義者當笨蛋,也不要將歷世歷代這些偉人當笨蛋。
他們的腦筋,一點都不笨,而且對聖經熟讀的程度,絕對超過你我。
加爾文寫『基督教要義』,引用聖經數千條,而且常常引用冷僻經文,不是我們耳熟能詳那些。
奧古斯丁的智慧,單單他寫的書籍與論文,據說只要有人宣稱全部讀完全部弄懂,這人一定是說謊,因為幾乎任何神學問題,奧古斯丁幾乎都想過了,而且很多都很艱深複雜。
假使我們夠謙虛,那麼,當我們看見歷世歷代偉大聖徒,面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的教義,講出的教義觀念竟然大同小異時,我們是不是該小心冷靜,想想為何人家隔那麼長的時間讀聖經,結果竟然都得出相同的教義來?
請思考這兩個問題:
1. 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2. 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請不要小看這兩個問題,這只是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裡,在介紹預定論時的開場白。
短短兩個問題,加爾文輕描淡寫帶過,但是,這卻是對反對者提出的一顆原子彈。
請不要以為那些神學家吃飽沒事幹,整天胡思亂想。
事實上,他們就是因為認真觀察人間百態,然後嘗試從聖經裡找出解答這些問題的答案。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對這兩個問題,你能用聖經與信仰,答得出來嗎?
你不講到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你有辦法回答嗎?
你自己對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有辦法讓你回答這兩個問題嗎?
加爾文就是針對這兩個問題,然後開始提出聖經裡的解答。
他講出的解答內容,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只是歷世歷代聖徒已經講過的東西而已。
第一個問題,幾乎反對者都會愣住,根本答不出來。
這些反對者,一大堆只會高舉上帝慈愛,動輒喊神愛世人,
問題是,為什麼上帝明明就可以讓這些人聽到福音,可是上帝卻沒福音給他們聽?
古代的中國、蠻荒的非洲、、、、,多多少少靈魂,就是沒有福音可聽,使他們能用自己自由意志來決定信不信主。
難道,你要告訴我這些人不用信耶穌也能上天堂?
難道,你要告訴我這些人是靠行為稱義,不需因信稱義?
否則,你要如何回答呢?
第二個問題,很多反對者會神采奕奕回答:
當然是因為人的自由意志,有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有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不信。
對此,我當然同意,那些神學家也都同意。
但是,你可想過,為何你的自由意志會決定要信,他的自由意志會決定不信?
一個人信主,有沒有聖靈在裡面動工?
一個人可以完全不靠聖靈的幫助,完全靠自己自由意志就能決定信或不信?
假使你同意一個人信主,一定要有聖靈動工。
那麼,問題又來了:
為什麼聖靈在你心裡動工,可以動工到你會願意用自由意志來信主的程度?
為什麼聖靈對於他,卻沒有到那人願意用自由意志來信主的程度?
最終的關鍵原因,是什麼?
聖靈的力量,只有百分之九十九,最後的百分之一,就是要訴諸我的自由意志?
所以,我的自由意志,雖然只有百分之一,但是,卻是真正的速率決定步驟,是最終的決定原因。
只要我決定不信,上帝也對我莫可奈何?
原來,我們所唸誦的使徒信經『我信上帝,全能的父』,祂的『全能』不過爾爾,面對我的自由意志,祂也莫可奈何?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有多少基督徒真是這樣想的?
你們可知道,可曾認真去查考過聖經,聖經裡的上帝,是這樣無能的嗎?
如果上帝是全能,
上帝是能行出神蹟,完全不管死人的自由意志,可以使死人復活、枯骨重生的全能之神,
那麼,為什麼在信主的事上,祂就是不將這樣的神蹟給那些至死不信者呢?
信主前的保羅,爛到極點,以殺基督徒為樂。
他是什麼時候信主的?
是在前往抓基督徒來殺的路上信主的。
他當時的自由意志是什麼?
是去殺基督徒!
所以,上帝尊重他的自由意志讓他去殺喔?
上帝是違反掃羅的自由意志,當場使他瞎眼、大光照耀,然後使他信主的!
為何上帝不這樣大施神蹟來扭轉人的自由意志,以便拯救其他不信者的靈魂呢?
你不講到上帝主權、上帝預定,你有辦法回答嗎?
以為講上帝主權和預定論,是什麼稀奇古怪的道理,是這樣嗎?
那麼,我必須很沈痛的說:
恐怕,無知與無智慧的人,是你們這些反對者。
因為,我不知你們要如何去解通那百分之十的上帝主權經文(即使你能解通那百分之九十的人的自由意志經文)。
假使我們腦袋裡只有人的自由意志,卻忘了上帝也有自由意志(就是上帝主權),那麼,我們的信仰,是大有問題的。
假使我們對於因信稱義,還會動輒掉入因行為稱義的老路去,那麼,我們的信,也要很小心,因為可能不是真正正確的信。
說真的,我一直想不通:
為何那麼多人,很害怕上帝大施主權呢?很怕上帝侵犯我們自由呢?
假使我有一個威力強大的肉身父親,我會超級高興當他兒子,而且會放心當他兒子,因為保證好康的。
多少權貴子弟,只因為有一個有錢有勢有地位的「好父親」,過得超級爽的。
可是,為何基督徒那麼怕上帝主權呢?
祂會害我們?
祂會用祂的主權害祂自己的兒女?
我們口口聲聲都說信上帝,問題是,到底有多信啊?
說真的,看到一堆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人,大肆批評各種上帝主權、預定論的教義,恣意抓已死的古人當時不當的行為來大肆鞭屍,我除了啼笑皆非之外,也非常痛心。
如果,我們認真一點,用功一點,詳細查考聖經一點,
那麼,可能會少很多敢這樣大肆批評的人。
教導的,未來會受更重的審判。(雅3:1)
我不知有多少批判者,在做出偏離事實到非常嚴重程度的批判言論時,是否還記得這句上帝嚴厲的提醒?
批判,不是不行,但是,真的要多認真、多用心。
否則,『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17:28)
小小羊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