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偉大的台灣早期宣教士馬雅各醫師所講過的話。
這樣的觀念,在這時代,基督徒已經越來越陌生。
面對榮耀,我們常表面上講榮耀歸於上帝、哈利路亞讚美主,
但其實,我們心中,依然隱隱約約含有榮耀自己的成分,希望得人的稱讚。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求上帝榮耀也能在我們身上彰顯,
因為摩西也祈求『願主我們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詩90:17),
而是說:
1. 我們不能竊取上帝榮耀
有些榮耀,明明就不是我們的,我們不能竊為己有。
『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詩115:1)
比方說:得救的恩典,這完全是神恩獨做,我們毫無任何功勞可言。
連我們自己的『信』,那也是上帝恩典給我們,我們才能信,不是我們自由意志有什麼功勞可言。
『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連我們能悔改的那顆心,也是上帝賜的。
2. 我們不能為得人的稱讚而去行善
我們行善,就是為了榮耀上帝,絕不能摻雜得人稱讚的企圖在其中。
『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2)
至於罪過部分,受到近代靈恩運動與心理學影響,越來越少基督徒會認為罪過都是自己的。
因為,越來越多人會認為,是我祖先的罪過、我原生家庭的罪過、我父母弟兄姊妹的罪過、我環境的罪過、是邪靈的罪過、、、、。
反正,要不是將罪過推給其他人,要不就是將罪過推給邪靈,但對於自己的責任,則盡量撇清或消減。
但很不幸的,即使很多時候確實別人都在這件罪上有分,但除非我們有那種『唯獨得罪你』、『就是我犯的』、『我不配蒙恩』這種願意承認自己罪大惡極、罪孽深重的心態,否則的話,我們對自己罪行的懺悔與認罪,對上帝的恩典與敬畏,還是差一大截。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詩51:4)
『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15:21)
馬偕博士在台灣宣教時,他的書裡記錄過一件事,是講到一次信徒受洗與之後領聖餐的情形:
「一八七三年二月的第二個禮拜日,也是我到了淡水整整一年後,我在禮拜結束時宣布有幾個人將被接納受洗成為基督徒。外面就有人叫喊說:『我們要阻止他,讓我們來打那些信教的人!』、、、在唱完一首詩後,有五個人走到前面公開承認他們對基督的信仰,每個人的口吻都清晰堅定。、、、他們在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下受洗,之後,每個人都對大眾說了一些話。大眾都譁然、嘲笑。、、、
接下去那個禮拜日,這五個人都一起領受聖餐。那是一個對我們都難以忘懷的日子,他們從來就沒見過領受聖餐的情形,我也從來沒主持過這樣的聖餐。當我在讀這個領受聖餐的證詞時,他們都很受感動,而可憐的林孽(一個二十六歲的木匠)全然崩潰,並感動得哭了起來,說:『我不配!我不配!』後來他在小房間禱告了一陣子,才肯參加領受這個聖餐。而第一次守聖餐讓阿華(一個二十二歲的讀書人)的靈性生活進入一個新紀元,自那天以後,他不再認為是屬於自己,而是完完全全獻給耶穌基督,並任由基督差用。」
讀到馬偕博士這段記錄,我們可以看見在一百多年前落後貧瘠的台灣,當時基督徒的信仰是何等的美,何等令我們讀來鼻酸與動容。
反而今天,我們有多少人在上帝面前,還存有那種『我不配』的看見自己罪孽深重、主恩何等浩大的心?
台灣另一個偉大的宣教士巴克禮牧師,他有份獻身誓詞,非常感人。
馬偕博士、馬雅各醫師、巴克禮牧師,都是長老會,都屬於歸正神學。
巴克禮牧師在十六歲時,寫下自己的獻身誓詞。
之後,他每年都會在自己生日時,重新在這誓詞上簽名獻身。
當我們十六歲時,我們還在吃喝玩樂,但他卻已經寫出這麼感人且合乎聖經的信仰誓詞。
這份誓詞,讀來一樣會令人鼻酸:
「永遠值得讚美的上帝啊!我謙虛順服,將我獻於祢。我罪惡深重,本不配站在天上主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面前;尤其在此立約之時,更覺得羞愧。然我信有祢的恩典與計劃,在祢聖子的身上顯明俯就,祢的恩典使我心服接受。我知我是有罪的,得像稅吏搥胸痛哭,求憐憫與赦免。我到祢面前是藉聖子的名,是依靠祂的義,求祢代念子,憐憫我這不義的人。請不要再記著我罪,求接納我這背逆者。我確信一切權柄屬於祢。
今天我以最嚴肅的態度,誓約順服。我將放棄一切管轄我的。我要把我及我的所有,不論心思意念、四肢百體、財物、時間或一切力量,都奉獻給祢。為了使我成為有用器皿,俾能引導眾人歸向祢,更能榮耀祢名,我決意終身服從祢。我以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希望永遠屬於祢,而且時常能察知祢首要的指示,以熱情及歡愉之心來實現奉獻意志。
我將本身交託於祢,隨祢的旨意,從祢無限的智慧安排,俾能使我成為榮耀祢的用途。我不論何時都聽命於祢,無條件來順服祢。不是照我意思,只要成全祢旨意。我樂意,忠誠的順服接受你管轄。
主啊!求祢用我做為你器皿。加我在祢揀選的百姓中,使我得以在聖子寶血裡洗淨罪,使我穿祂的義,在聖靈裡得以成聖。求祢改變我,使我能像祂一樣,得到清潔、喜樂、安慰及所需之力量,更使我生命在父神的榮光及能力之下生活。
嚴肅的死期一到,地面上一切希望與快樂都會消失,但願我記得把所立的約排在祢面前,而我的得救與盼望是確實的。主啊:求祢記住,天父啊!求祢可憐祢將死去的兒女,把我們抱在祢永遠的手中,以能力與信心放在將離的靈魂,也接納我的靈魂,到那睡在主裡的人的地方,以平安快樂等候祢對百姓應允的成就,在祢面前同享榮光與喜悅。
在我離世之後,凡是活著的朋友,發現這與祢所立的約時,也能把這約當作自己的約,願祢的恩典允許他有份於藉我們的大中保與祢立約的福份。願讚美,榮耀永歸於聖父、聖子與聖靈。阿們。1865年11月21日,巴克禮,十六歲立書。」
http://www.laijohn.com/BOOK1/019.htm
我不知道,為何讀到這些一、二百年前的人的,甚至五百年前的加爾文馬丁路得,甚至更古老一千五百年以前的奧古斯丁的資料或禱詞,我依然覺得那麼熟悉,那麼親近,好像我們的信仰是完全可以分享,我完全可以理解他們在講什麼信什麼,我所信的內容和他們可以跨越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彼此合而為一。
然而,今日教會各種教導內容,卻是歷代聖徒未曾講過和信過的道。對今日的流行的道,我何等覺得陌生,何等格格不入,好像我和這些人信的是完全不一樣的信仰內容。
我們這時代的教會教導,是回歸真理嗎?還是越來越遠離歷世歷代聖徒所傳承的真理了呢?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來12:1)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聖徒相通』(使徒信經)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使他們都合而為一』(約17:17、2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1-3)
當我們所信,與歷世歷代聖徒脫節時,我們還真的能繼續站在真理上嗎?
當我們所信,是成功神學、積極思想邪術,我們還能和這些歷代聖徒在真理上合一嗎?
當我們越來越看重世人眼中的榮耀,越來越習慣將罪過推給別人,我們還能和歷世歷代以來那種『我不配』,然後哭泣跪拜在上帝面前,謙卑懇求祂浩大神恩的信仰內容相承接嗎?
當越來越多傳道人對成功神學的追求比對認罪悔改還看重時,教會會被帶到什麼樣的路上去?
主啊,幫助我們這時代的教會,也幫助我們。
小小羊
分類:成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