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主,榮耀是誰的?責任是誰的?

當一個人信主得救,榮耀是誰的?
當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是誰的?
乍看之下,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嗎?
有什麼好問的呢?
一個人能信主得救,榮耀當然是上帝的;
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當然是自己的。
這樣的答案,是每個信仰正確的基督徒,都知道的答案。


但是,且慢,我們真的那麼確定嗎?
讓我問更清楚一點好了:
一個人能信主得救,難道人自己連一點功勞也沒有嗎?功勞全部都是上帝的嗎?
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難道上帝連一點責任都沒有?責任全部都是人自己的嗎?


開始有點愣住了吧?
讓我再更犀利問下去,讓大家發現問題的嚴重性好了:


1.一個人能信主得救,難道他不是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主的?既然是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的,那他的自由意志,怎會說沒有功勞呢?
上帝出了很多力,但是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才是最關鍵的決定點,單單就這一點而言,即使上帝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恩典,人的自由意志是那最後決定性的百分之一,只要人決定不信,上帝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恩典也成為枉然,救不了人,既然如此,人怎能說沒有功勞呢?


2.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難道沒有上帝預定在裡面?既然有上帝預定,那怎能說責任都是人自己的,上帝對人的下地獄沒責任呢?明明就是上帝先預定,然後人才不信主、不得救的啊,不是嗎?既然如此,上帝當然有責任,怎能說沒責任呢?


看到我這兩個論述了沒?
第一個問題,是從人的自由意志開始出發來論的。
第二個問題,是從神的主權來論的。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能用正確的聖經觀念來回答這兩個問題,駁斥這兩個錯誤的論述嗎?


多少時候,我們說『我知道』,其實,我們常常還是不夠知道。
真知道還是假知道,常常要考試了才會知道。
老師在課堂上教學,每次問學生,學生都會答說『知道了、聽懂了、明白了』。
可是,一考下去,卻常常就是不知道、沒聽懂、不明白。


在信仰上,我們常常對很基要的真理不夠清楚,結果,當然被人一問就倒,當然無力分辨真理假道。
越是基礎的教義,越是要認真學習並思考。
反而那些技術性的東西,像教會增長術、如何帶團契、、、、,不用花太多時間在上面學習。
我不是說增長的技術不重要,而是那種技術永遠也學不完,永遠有新招數,常常會因時、因地、因人而異。
而別教會有效的,未必就適合自己教會,畢竟每間教會有自己的風格與特質,不是隨便可以模仿抄襲的。
但是,絕對真理是永世不移的,是不會變來變去的。
因此,在真理上建構起紮實的基礎,就很容易有屬靈的智慧,可以找到合適的好方法。
否則,本末倒置,基礎不佳,到處學一大堆技術,結果常是東施效顰,更嚴重者則是引毒上身,我們豈可不慎?


回到問題來。
所有觀念正確的基督徒都會承認:
『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真理,都必須同時解通才行。


問題是,如何解通?


你要如何正確解通『人能信主,恩典都是上帝的』和『人不信主,責任都是自己的』?
這時,你對於上帝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觀念是否正確,就決定了你有沒有辦法解通這兩個問題點了。
只要觀念一錯誤,很容易就會發生我上面示範的兩個錯誤論述。
請注意,那兩個論述都是錯誤的,因為會變成:
1. 人能得救,人是有功勞的。
2. 人不得救,上帝是有責任的。


可是,我示範的論述錯在哪裡?看得出來嗎?


在歷史上,一次又一次,太多人想從人的自由意志出發,來維護上帝主權了。
很多所謂「好心人」很怕上帝變成罪的創始者、上帝變成對人的下地獄有責任,所以拼命用人的自由意志來講論。
在這種路線之下,人會不會信主,當然是因為人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不信主,所以責任當然是自己的。
沒錯,這樣一來,當然輕而易舉就能解決『人不信主,責任是自己的』問題,
可是,這樣的論述,同時讓自己陷入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裡去:
人能信主,是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信的,所以在得救一事上,人是有功勞的。
更可怕的是,講這種論點的人,沒發現一個致命問題:
假使人的自由意志是得不得救的關鍵點,那上帝即使恩典有百分之九十九,也會因為人不信主而失效,上帝大能被人限制住了,所以主耶穌的十架寶血,有可能是白流的,因為可能全世界都沒人要信。


看到沒?
全世界可能都沒人要信!
因為,在這種觀念裡,耶穌基督的寶血只是提供一個救贖的『機會』,而不是救贖的『保證』。
所以,基督來到世界上,是有可能救不起任何一個人的,因為全世界每個人都有可能最後決定用自由意志不信。
結果,耶穌來到世界可能是白走一遭,白死一次。


有人會辯駁:
可是確實有人信主啊!
沒錯,這我們當然知道,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為何你聽到之後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他聽到之後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不信呢?


是什麼讓你做出那最後信主的決定的?


是聖靈不斷感動你,感動到你用自由意志決定信的;
還是上帝縮手旁觀,完全是靠你自由意志來決定信的?


請不要告訴我聖靈有感動,但臨門一腳要由自己決定,
因為,那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問題一樣存在:
為何有些人聖靈能感動到他終於信,有些人聖靈感動卻不能感動到他信?
別忘了,保羅信主之前的自由意志是要去殺基督徒的,可是聖靈竟然感動到這人整個自由意志完全扭轉,為何聖靈不對其他不信者感動到這種程度使他們信主得救?


讓我問更致命的:
為何世上有許多國家、民族、個人,終其一生,至死沒有福音可聽?
為何上帝明明就知道某些人聽到福音就會信,卻不把福音給他們?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穌明知這些神蹟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當地人會悔改信主,但祂就是不去,反而要在見了不會信的哥拉汛伯賽大傳,為什麼?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多國去,他們的話語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結3:5-7)
上帝明知以色列家聽了福音不會信,而那些外國人聽了福音就會信,但就是不差遣以西結去傳給聽了會信的外國人,反而要他去傳給聽了不會信的以色列人,為什麼?


高舉人自由意志,想靠此來解決「上帝困境」的弟兄姊妹,我敢不客氣講:
沒有一個答得出來的!
這些問題,這些聖經經文,每個都會使你們一招斃命!


還有一個更致命的問題:
死亡嬰兒能得救嗎?
請不要告訴我他們有自由意志信主,別傻了!
他們連左手右手都分不清,更別提聽懂福音,然後用自由意志來信主了。
那麼,這些嬰兒死了能得救嗎?


而現實生活上常可看見的精神病患基督徒,他們之前信主了,也很愛主,但後來罹患精神病了,或是罹患老人癡呆症了,從此無法讀經、禱告、無法結出任何看得見的聖靈果子、無法做出任何聖工與服事了,有時還會胡言亂語,大小便都失禁,口水一直滴,連張嘴吃飯的能力都喪失。
這些人還有什麼自由意志?
這樣的基督徒,有沒有得救?能不能持守得救?


請不要笑,因為這很嚴重,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何一個人身上:
可能是未來的你,未來的我,未來的他。


自由意志了不起?
上帝的護衛需要人的自由意志來扶持?


唉!太多人好心要去幫上帝扶約櫃了,結果只是讓自己很容易變成被擊殺的烏撒而已。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其實,上帝真理早就寫在聖經裡,我們如果弄懂,就會知道根本不需用人不潔淨的手去幫上帝扶約櫃,而是照上帝自己啟示出來的方式去扶就好。
只可惜,太多人根本沒認真弄懂上帝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的真理,結果發展出一堆錯誤道理而已。
那種錯誤的道理,當然一問就倒、用聖經一戳就破。




讓我們繼續來講另一種錯誤,也就是高舉上帝主權到忘記人有自由意志的那種。
在這種論述裡,只要高舉上帝主權到一個程度,馬上就陷入另一種危險:
上帝成為罪的創始者、上帝積極主動把人丟入地獄去。
事實上,這也正是前一種用人的自由意志出發的信徒,所最常嚴厲抨擊的。
他們最常引用的例子就是:
一個很積極努力認真向善的人,只因上帝預定他不得救,就硬生生把他丟入地獄去。


身為基督徒,我們當然不能接受上帝變成罪的創始者的這種論述。
但是,要如何同時解決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的難題呢?


其實,人家早就從聖經找出很簡單的解決方法了:
1. 上帝主權(上帝的自由意志)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上。
2. 對於人的信主得救,完全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的預定,人毫無功勞。
3. 對於人的不信不得救,完全是上帝『消極』許可任憑的預定,責任完全是人自己的。


看到沒?
將預定分成兩類:
1. 積極:計畫、引導
2. 消極:許可、任憑
整個觀念就輕而易舉解決了,也解決上帝主權的問題,也解決人自由意志的問題。


因此,更清楚的說明是這樣:
1. 自從亞當犯罪起,所有人類都必須下地獄,沒有一個例外,也沒有資格要求恩典。
2. 人下地獄,完全是出於自己的罪,不是上帝叫人去犯罪。
3. 未蒙重生的人,靈性已死,沒有一個會想要行出上帝規定的善、沒有一個會願意尋求真神、沒有一個會想要真正得救,他們只會行假善、尋假神。
4. 上帝沒有義務拯救任何人,上帝完全可以任憑所有人下地獄,而且完全無損於祂的公義與聖潔。
5. 可是上帝愛世人,決定拯救『某些』人(不是全部人),對這些人,祂就施展積極的計畫引導,確保每一位祂所揀選的人,都一定會信主得救,但對於未蒙揀選者,祂就採取消極的許可任憑,不施予積極計畫引導的拯救,但保證他們一定會受到公義的對待。
6. 蒙揀選得救者,完全是上帝功勞,因為他們會決定信主的自由意志,是上帝給的。
7. 未蒙揀選得救者,完全是因為自己的罪,因為假使他們無罪,他們一樣可上天堂。
8. 沒有人有資格要求、命令上帝揀選誰不揀選誰,那是上帝主權與奧秘。
9. 人只能盡本分傳福音,無法知道誰蒙揀選不蒙揀選。


看到了嗎?
清清楚楚的真理,完全合乎聖經,而且輕而易舉就解決了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的問題。


所以:
1. 當一個人信主得救,榮耀是誰的?
答:
完全是上帝的,人連一點功勞都沒有,人的自由意志是沒有功勞的。因為除非是上帝恩典、聖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人能悔改的那顆心,那個自由意志的決定,是上帝所賜的。
『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2.當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是誰的?
答:
完全是人自己的,因為上帝沒叫人去犯罪,是人自己去犯的,所以人下地獄,上帝完全沒責任。
人沒有資格對上帝抗議為何不揀選我得救,因為上帝不欠任何人。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16-21)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3.當上帝定意施行拯救,會有中途棄守的嗎?
答:
我們能有指望,就是因為上帝必定愛我們到底,扶持我們到底。
我們若企圖靠自己自由意志來維持得救,不僅在信主之前不可能,連信主之後一樣不可能,因為一切都唯獨恩典與上帝扶持而已。
我們當然要積極努力,但問題是,那些積極努力的力量與意願,完全是來自上帝,我們毫無功勞。
我們不僅在信主之前無功勞,信主之時無功勞,連信主之後一樣無功勞,一切功勞都是上帝的。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18:9)


主耶穌事先就知道猶大和彼得都會犯罪,也知道彼得會三次不認主,而主耶穌又講過:『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為何明知彼得會犯這樣的重罪,主耶穌卻還是為他祈求,並保證他一定會悔改醒悟,而不是採取不認他的措施呢?
因為,彼得是主的羊,猶大不是。
主耶穌只為屬祂的羊祈求,只確定拯救屬祂的羊,並且保證拯救到底。
祂的羊會跌倒,會犯罪,甚至會不認主,但是,沒有一隻,連一隻也沒有,會至死背棄信仰、會至死不認罪悔改、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
那些至死背棄信仰的,顯明他們從來就不是真正得救的,因為他們從來就不是真正屬於主的羊,不管他們當時外貌如何像,因為稗子和麥子常常是難以分辨的。


『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1:17)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詩28:7)
『神是我心裡的力量』(詩73:26)
我們心中所生的良善的意念,都不是靠我們自己力量來的,而是上帝來的。
那確實是我們自己自由意志生的,只是是先從上帝來,我們才會有那良善的自由意志。因此,我們絕無功勞。




4. 為何世上有許多國家、民族、個人,終其一生,至死沒有福音可聽?
為何上帝明明就知道某些人聽到福音就會信,卻不把福音給他們?
答:
因為上帝主權決定不拯救他們,所以不給他們機會。
上帝本來就沒有義務要給所有人機會。
上帝給了機會,人卻拒絕,罪加一等。
但是,上帝不給機會,人也沒資格抱怨,因為是自己犯罪的,不是上帝叫人犯的。
那種『上帝有義務要給全世界每個人機會』的觀念,根本就不是聖經觀念,而是錯誤教導,偏偏,這樣的教導卻又散佈在各教會裡。
除非我們建立起正確的『上帝沒義務』觀念,要不然信仰很容易就會亂成一團,因為不管是在得救、病得醫治的事情上,太多人用嚴重錯誤的觀念來看待上帝。
所以,動輒一堆人以為我禱告了,上帝就一定要應允,卻不知上帝常常是沒義務要應允的,除了祂應許的以外。
對於上帝沒義務應允的,祂當然可以施恩應允,但那是恩典,不是人的禱告有多厲害。
而受到錯誤觀念影響,越來越多信徒更是將明明就不是上帝的應許當成應許,然後理直氣壯來要求上帝兌現支票,這都是嚴重錯誤,我們千萬不可效法。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那時,耶穌說:、、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1-26)




5.死亡嬰兒能得救嗎?
答:
聖經沒有明講,但是,依照多數改革宗神學家的看法,死亡嬰兒上天堂。
因為,最後審判時,不是審判人的原罪,而是審判本罪。
上帝不因為人的『原罪』審判人下地獄,而是照人自己犯出的『本罪』下地獄。
嬰兒有原罪,但還沒犯出本罪,他的死亡,是因為原罪而死,這部分已經結束。
而照上帝的慈愛原則,和祂對嬰幼兒的慈悲憐憫與喜愛,再加上上帝主權才是得救的最主要原因,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這種揀選之下的必然產物而已,
所以我們認為即使嬰兒還無法使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但上帝依然拯救,使死亡嬰兒上天堂。


小以撒出生第八天就受了割禮,歸入上帝的家,蒙上帝恩典照顧。
行割禮時,他還沒有自由意志決定接受割禮,是父親亞伯拉罕幫他決定的,但上帝恩典就此臨到小以撒一生了。
走上帝主權路線的,可以回答死亡嬰兒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問題;
可是,走人的自由意志路線的,幾乎都無法回答死亡嬰兒的問題。
事實上,假使堅持人得救必須靠人的自由意志來決定,那這些人只能承認死亡嬰兒下地獄,因為嬰兒還無法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假使他們認為死亡嬰兒可以上天堂,那就必須解釋為何不需經過嬰兒自己使用自由意志信主就能得救。
至於有人堅稱嬰兒(甚至胎兒)也有自由意志可以犯罪,這是非常離譜,而且違反醫學的,我們不理會這種謬論。




6.信主得救的基督徒,會因為後來罹患嚴重精神病或老人痴呆而淪為不得救嗎?
答:
這是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何一個人身上的。
萬一哪一天,我們因為家族基因遺傳,或是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後來變成喪失自由意志的精神病患或痴呆病患時,上帝會不會因此就不要我們了?
我們那時做出的腦袋不清不楚的事,上帝就因此讓我淪入地獄去嗎?
若是如此,我如何能活得安心,相信我天上的父親一定會愛我到底,即使我生病也不離棄呢?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3-39)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得救的人呢?
誰能定這些得救者的罪,使他們下地獄呢?
誰能使基督的愛與神所揀選的人隔絕呢?
有什麼東西是可以使神不再愛我們的嗎?
沒有!


我不是說得救的基督徒不用努力認真,而是不用時時活在被棄的恐懼來認真。
我們的認真,是知道我的父親愛我到底之下,平安的認真;
而不是照顧者隨時可以把我們丟棄,那種非常恐懼的認真。




以上已經完全回答完相關問題,而且是按照聖經來回答的。
可是,假使弟兄姊妹觀念錯誤,或是對人的自由意志觀念錯,或是對上帝主權觀念錯,都無法正確照聖經來回答這些問題。


我再複習一下關鍵的觀念問題:


你能信,力量來自誰?
你能信,你自己的自由意志有功勞嗎?
你能持守信仰到底,力量來自誰?
你能持守到底的力量與意志,來自誰的賜予?


從自由意志出發的人,是在掠奪上帝的榮耀,因為將唯獨上帝的恩典,轉換成上帝恩典與我的努力,所以我也有功勞。而這是違反聖經觀念的。
而對上帝主權的問題,自由意志者一直無法照聖經提出解釋。


可是,高舉上帝主權的人,只需用很簡單的『消極預定』(許可、任憑),就可以輕易解決人不信主時上帝的責任問題,而且可以合理解通全本聖經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問題。


所以,很多時候,還不需進入經文攻防,單單一些關鍵問題,就可以暴露出錯誤觀念的致命點。
否則的話,沒先抓住這些關鍵點,而一頭掉入詳細經文攻防的陷阱,雙方都會討論不完,浪費許多時間。因為,很多經文本來就可以從人的自由意志角度解,也可以從上帝主權角度解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使我們不僅信,而且是深知所信,並且信所深知。
阿們。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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