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聽到這問題,都會理直氣壯講:
當然!
問題是,這樣講的人,已經陷入二個危險的困境而不自知:
1.基督的血要不是可以白流,要不就是2.全世界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
而這二者卻也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
其實,這問題的更核心根源,是很多基督徒認為『神愛世人』這經文的意思,就是『上帝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問題是,一個問題就可以戳得這樣主張的人啞口無言:
那為何出生時的性別、家庭背景、美醜高矮胖瘦、國家動亂或安定、時代是什麼狀況、、、,一出生就人人不同?
既然是『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那所有人出生條件都應該一模一樣才對,哪能這樣一出生就不平等呢?
一旦錯解謬解神愛世人的道理,你絕對答不出這問題!
為何我們不斷強調要解通『全本』聖經,不能單單拿出一、二句經文就大解特解?
因為這樣建立出來的教義,常常是荒腔走板,或是乍聽有理但其實錯得離譜的。
一個教義,除非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否則的話,那個教義是大有問題的。
而除非我們努力建立起『反合性經文』(paradox)的觀念,否則我們絕對不可能建立起正確的教義觀念。
很多人對上帝屬性的認知,幾乎只停留在『愛』這一點上面而已。
我不是說愛不重要,更不是說愛不是上帝的屬性。
我說的是:
上帝的屬性,不是只有愛而已,還有很多屬性。
假使我們去除其他屬性,單只用愛來思考,一定會走錯路。
去除公義的愛,是真正的愛嗎?
去除聖潔的愛,是真正的愛嗎?
結果,變成信徒用個人腦袋去想像上帝的愛而已,而不是真正回歸上帝親自做出的啟示…………聖經……………來思考上帝的愛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
假使我們只講愛,那麼,『溺愛』當然也是合理的上帝屬性;
可是我們假使知道上帝的愛還包含公義、聖潔以及其他屬性,我們就知道溺愛絕不是上帝的愛。
假使我們只講愛,那麼,『地獄』、『刑罰』不存在也是合理推論;
可是假使我們知道上帝的愛還包括公義、聖潔以及其他屬性,我們就知道沒有地獄和刑罰,絕非上帝的愛。
說這些,是在幹什麼?
是在告訴大家:
你所說的耶穌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是真正聖經的教導嗎?
很多人會很不服氣,理直氣壯搬出經文: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這是非常出名的經文,基督徒幾乎人人會背。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
1. 誰告訴你這些經文就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
2. 誰告訴你上帝的願或不願,是屬於祂的哪種旨意?
一、 經文的『世界』、『世人』(the world、all men、all),就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
如果看到經文就這樣解讀,那我絕對敢保證,你一定會錯解一大堆經文。
因為,大量使用這類『all』的經文,一點都不是『全面性用法』,而是『限定性用法』,是有限制的。
『當那些日子,凱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all the world)都報名上冊』(路2:1)
這裡的『天下』(全世界),有包括中國嗎?
羅馬帝國當時也統治中國嗎?
中國人民也要在凱撒亞古士督命令下報名上冊嗎?
當然不是!
羅馬帝國根本沒統治中國,這裡的『天下』、『世界』的用法,是有限定的,只用在羅馬帝國統治範圍的人民,不是無限範圍的。
這種觀念非常重要,因為那會使我們讀到這類世界、世人的經文時,要小心謹慎,不要隨便就以為是無限的用法,真的表示『全世界每個人』,要不然的話,自己可能已經嚴重誤解聖經還不自知。
事實上,我前面就已經講了:
假使神愛世人的意思,是指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的話,那麼,每個人出生條件的不同,就已經證明這種解法的荒謬與無知。
請大家先仔細閱讀這篇文章,把裡面的觀念弄懂:
『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二、 上帝的『旨意』(will)(願與不願),有好幾種,這些經文屬於哪一種?
1.是命令的旨意,一發出就一定實現、無人可違抗的那種?
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2.是訓誡的旨意,人類可以違抗的那種?
如:誡命。
3.是性情的旨意,描述上帝感情,而人類可違抗的那種?
如:『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重點很簡單,這些經文的上帝旨意,是屬於可違抗或不可違抗的?
事實上,正確的解經是:
1. 萬人解成『全世界每一個人』,這時上帝旨意的經文只能解成『性情的旨意』
2. 萬人解成『只限祂所揀選的人』,這時上帝的旨意只能解成『命令的旨意』
這兩種解法都可以,其他解法都大有問題。
這又和我們的題目有什麼關係?
當然大有關係!
因為當我們越清楚知道各種經文的限制之後,我們還能輕而易舉說基督是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嗎?
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具有赦罪之功,而且功效極大。
假使祂是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為何祂的寶血不能拯救全世界每個人,使每個人都能上天堂?
所以新派神學走普救論路線,認為到後來不管有沒有信耶穌,反正都會得救;
或是認為其他異教徒雖然拜佛祖、信阿拉,可是因為有好行為,也算是信耶穌,能得救。
問題是,這種理論,信仰純正的基督徒能接受嗎?
請看清楚,我已經點出一個很致命的問題了,這是新派神學有注意到,可是很多基督徒卻腦袋不清不楚的,就是:
假使耶穌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那為何只有基督徒才能得救?難道祂的寶血不能拯救非基督徒嗎?祂的寶血效力如此之差嗎?
假使你不能接受新派的路線,那麼,你馬上面臨另一個致命的問題:
很多人不信主而下地獄。
若是如此,那麼,既然主耶穌寶血功效極大,可以赦罪拯救,那為何沒有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
這豈不是說主耶穌的寶血能力不足嗎?
當然,很多人會強烈反對,因為他們認為『基督為每個人死,但只有信者才能得救』。
可是,這又帶來兩個問題:
1. 為何有些人連聽到福音,然後能決定信不信的機會都沒有,就下地獄去了呢?
像古代很多國家的人,終其一生都沒福音可聽,連獲得信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上帝明知有些地方的人聽到福音會信,但卻不差人去傳給他們聽,怎麼會這樣呢?
上帝差遣先知以西結去對聽了不會信的以色列人傳福音,卻不差他去聽了會信的外邦人那裡傳,使他們得救。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多國去,他們的話語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結3:5-6)
若上帝願意,祂絕對可以差以西結像約拿一樣,去傳給外邦尼尼微聽福音,拯救他們,可是上帝卻沒這樣做,為什麼?
主耶穌的異能不行在明明就是看了就會信的推羅西頓,使他們得救,卻行在見了不會信的哥拉汛伯賽大,為什麼?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為什麼上帝不給他們機會得救?
基督既然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卻不給他們得救的機會,寧可讓自己的珍貴寶血白流?
基督頭殼壞掉、腦袋不正常?
當然基督絕不可能頭殼壞掉、腦筋不正常,頭殼壞掉的是我們!腦袋不清不楚的是我們!是我們誤解上帝話語的意思,不是上帝講錯說錯做錯!
2. 為什麼有些人會信,有些人不信呢?
沒錯,信與不信,是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決定。
但問題是,為何有些人就是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有些人就不會信呢?
這時,有人會說,因為有聖靈幫助。
這樣的觀念就對了,一個人能信主,絕對需要聖靈幫助;沒有聖靈幫助,沒有人能信主。
但問題還是一樣:
為何聖靈會幫助這人幫助到他一定會信,可是對那人卻不幫助到他一定會信呢?
這時,有人會繼續說,因為那人心太硬,所以聖靈幫不了。
可是,聖經明講,上帝是大能的,能創造,也能使枯骨復生、死人復活的。
為何聖靈會大能到使某些人枯骨復生、死人復活?
為何聖靈會強烈扭轉要去殺基督徒的保羅的自由意志,大光照耀,使他悔改信主,卻不這樣施展在其他人身上呢?
是因為聖靈能力有限囉?
如果主耶穌的死,是為救『全世界每一個人』,
那為何祂的靈(也就是聖靈)不這樣動工,動工到全世界每個人都能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而得救?
這樣一來,豈不是說祂的寶血可以白流嗎?
又為『每個人』流血而死,又不去動工到使『每個人』都信,這樣的流血法,豈不怪哉?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
以上所講的,不是什麼新奇的觀念,而是古老的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的論述而已。
阿民念主義主張『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包括揀選者與未蒙揀選者),
加爾文主義主張『基督為神揀選的每個人死』(只限於揀選者)。
我們上面已經簡單講過了,假使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
1. 那你要不是變成普救論,認為不用信耶穌也能蒙寶血拯救;
2. 要不就是只能承認基督的寶血可以白流,因為功效不足以拯救全部的人。
所以,這些基督徒,一面以為自己敬虔愛主,以為這樣才是在維護上帝的慈愛,
殊不知自己是正在扶上帝約櫃的烏撒,不知道上帝約櫃不需要我們不乾淨的手去扶,也不能去扶的。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我不是說錯講真理就會如烏撒一樣被上帝擊殺,而是在強調我們只能忠實傳講聖經真理,不能用人意、私意來解經。
那種『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的觀念,表面上好像呈現出上帝慈愛,事實上是大力貶低上帝大能、甚至是褻瀆基督寶血的神聖珍貴。
大家如果搞清楚問題的嚴重性,就會知道為何我要用『褻瀆』這麼嚴厲的字眼。
這議題,是屬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裡的『限定的救贖』。
T:全然的墮落Total depravity
U: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L: 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I: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table grace
P: 聖徒永蒙保守Perservant of the saints
事實上,『限定的救贖』這一個教義,是很多人非常難接受的教義,甚至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四點TULIP』,把限定的救贖廢除,只接受其他四點。
但問題是,假使認為這一點不對,那一定表示自己對其他四點的某些地方搞錯了、或是沒搞懂。
否則的話,只要接受其中任一點,就不可能不接受其中其他四點,因為這五點是全面環環相扣,而且『各自』和『全部』都有強烈聖經依據的。
我說『各自』,是因為各點可以提出單獨的強而有力的聖經依據,可以有效駁斥其他錯誤觀念。
我說『全部』,是因為這五點可以全面彼此支援,任一點可以有效支援其他點,而且產生其他點的必然性,而且一樣有強烈聖經依據。
很多人一直以為『無限的拯救』才能彰顯出上帝的慈愛,但問題是,那是很膚淺的不經認真思考與查經的看法。
因為,假使我們願意忠於聖經,願意認真面對問題,我們會非常震驚發現,一旦採用無限的拯救,不僅解不通全本聖經,而且會導致嚴重對上帝不敬的各種結論出來。
反而『限定的救贖』這樣的觀念,才能彰顯上帝大能,也確保上帝慈愛,而且非常愛。
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那種『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的說法,只是提供全世界每個人得救的『機會』;可是,那種『基督為神揀選的人死』的教義,提供的卻是得救的『保證』。
『機會』和『保證』,哪種比較能彰顯上帝大能?哪種的上帝比較慈愛?
不僅如此,那種提供『機會』的說法,事實上,連機會也常缺乏,因為無法解釋為何有些人連聽到福音的機會都沒有就下地獄了。
對那些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就死亡的人,你在審判時對他們說上帝給過他們聽福音的機會,那是在說謊。
可是,那種『保證』的教義,卻能合理解釋這一切,因為那些人沒蒙上帝揀選,基督的血沒為他們流;可是只要蒙上帝揀選的,基督的血一滴都沒浪費,一定拯救成功、拯救到底、絕不失落一個。而上帝本來就沒義務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這卻是很多基督徒一直搞錯的重點)。
也正因此,有些神學家會說『限定的救贖』就是『必定成功的救贖』。
因為,問題的重心點就在於:
基督的血可不可能白流?
假使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偏偏全世界不是每個人都得救,那要不就表示基督的血可以白流,要不就是基督的血威力不足以拯救。
然而,這樣的結論,是基督徒能接受的嗎?是基督徒該接受的嗎?
別忘了,假使基督為每個人死,只是提供一個機會,而非保證的話,那有可能發生全世界每個人都決定不會信的情形,不是嗎?
憑什麼確定一定有人會信呢?
當上帝的拯救不提供『保證』,只給予『機會』,這時,誰敢保證全世界一定有人會信主?
連上帝都不能保證了,我們人類憑什麼來保證?
假使信與不信的決定點是在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上帝大能的絕對保證的話,每個人都有可能在最後的臨門一腳決定不信,不是嗎?
這樣的話,基督豈不是白死一遭、寶血白流?
更何況,還有很多人連福音的機會都沒辦法聽到,還有很多人沒蒙保羅那種強力扭轉自由意志的恩典而信主得救,
這樣的話,基督的寶血算什麼?
白白來世界走一遭,辛苦流血為救人,結果卻一個也沒救到?
所有基督徒絕對都會承認,只要上帝願意,就算基督不用死,祂也能拯救全世界每個人;
只要上帝願意,祂可以馬上就使全世界每個人都信主得救;
只要上帝願意,祂可以差派天使天軍到處傳福音給全世界每個人聽,而且保證比我們愚蠢的人類傳還有效。
但為什麼上帝不用這種方法,來保證使全世界每個人都能信主得救?
答案很簡單:
因為『上帝主權』,祂的美意就是這樣。
祂並沒有要拯救全世界每個人,祂對於不得救者會傷痛,但祂並沒打算拯救這些人。
祂只拯救屬祂的兒女,這些是蒙祂揀選的,而我們不知道誰是蒙揀選不蒙揀選的,所以我們要認真傳福音。
為何祂不揀選某些人?
聖經不講,所以我們也不知道,只知道祂本來就沒義務拯救每一個人。
假使祂有義務,那麼,人的得救就不是恩典,而是上帝欠人的債,偏偏那是聖經極力反對的。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7)
這種觀念,非常難以下嚥,很多人無法接受。
但是,請捫心自問:
你認真查考過聖經嗎?
你認真將這些觀念一個一個用聖經檢驗過了嗎?
你能用聖經有效駁斥這樣的觀念嗎?
你願不願意服在聖經之下,而不是硬要聖經服在你之下?
願上帝幫助我們,不僅信,而且是深知所信,更進而信所深知,
能當個智慧人,而不是信得糊里糊塗、講得矛盾連連,已經在褻瀆基督寶血而不自知的人。
小小羊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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