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不用守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是富人才需要守,窮人不用守?

一、怎麼樣才算富人窮人?
我倒是要好奇的問一下:
怎麼樣才算富人?


有些人已經家財萬貫,身價台幣好幾億,可是還去撿破爛。
他覺得自己很窮很窮。
那麼,這到底是富人還是窮人?


有些人出入都穿戴名牌,開高級車,出入高價餐廳。
人家一看還以為他很有錢,可是他只是領法定最低工資,而且負債累累。
那麼,這到底是富人還是窮人?


還是我們要用國民平均所得來看?
高於國民平均所得的叫富人,才需要十一奉獻;
低於國民平均所得的叫窮人,不需要十一奉獻。
是這樣嗎?
若是如此,那表示聖經不適用於現代,只適用於古代,因為古代還沒什麼好的國民平均所得統計,聖經也沒這東西,那些明明不用守的古代信徒都多守白守了。
是這樣嗎?




二、大量基督徒只因自己不想遵守,就說聖經沒講或扭曲聖經意思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這麼多年來,我越來越畏懼,也越來越痛恨一件事:
越來越多基督徒,只因自己做不到或不想做,就越來越敢把上帝標準降低,甚至宣稱上帝沒這標準。
這樣的人,實在有夠多,而且不知自己正在犯罪。


這樣的人,其實都有一個特點:
自己不想遵守,然後才來找理由說不用守。
自己的心已經『先決定』了,然後才來『找依據』。
很不幸的,當一個人是這樣做的時候,他是不可能真正順服上帝旨意的。


同性戀的、離婚的、不守十一奉獻的、、、、,幾乎都如出一轍。
有哪個認為可以的,是『先』『認真查考全本聖經』,然後發現聖經教導是可以,之後才來建立可以的觀念的?這種人很少。
反而幾乎都是『先』『認為可以』,然後才來找聖經,之後扭曲聖經的意思,來配合自己原本認為的可以。


什麼才是真正讀聖經的態度?
先自行決定真理的標準之後,再來找聖經以便配合自己?
還是先找聖經,之後再來修正自己以便配合聖經?


什麼才是真正順服上帝的態度?
先自行決定真理的標準之後,然後說那就是上帝真理?
還是先認真查考全本聖經,然後放棄自己一切違反聖經的觀念?




三、主耶穌成全律法就表示基督徒不用守?
十一奉獻是不管新約舊約,我們都要努力遵守的,正如我們不因為已經進入新約時代,就認為自己不用遵守十誡一樣。


我們不能認為沒守十一奉獻就會被咒詛,因為主耶穌已經代替我們脫離舊約的咒詛;
我們不能認為沒守十一奉獻就不得救,因為人能稱義唯獨是因信稱義,不是靠任何行為。
但是,十一奉獻的精義,當然要守!
主耶穌沒有廢棄律法,祂是成全!


很多人以為『成全』,就表示『不用守』了,這是大錯特錯。
假使『成全』就表示『不用守』,那十誡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孝順父母,我們也都不用遵守,是嗎?
主耶穌和使徒們,也不斷教導我們不可殺人、不可姦淫、孝順父母,結果他們都教錯講錯了,因為明明就成全了,幹嘛還要我們遵守呢?
事實上,成全有兩種情形:
1. 更高的標準(如:不可姦淫的規定,要由外在的姦淫提升到內心姦淫也算犯姦淫)
2. 被廢棄(如:割禮因為被主耶穌成全了,所以新約時代就被廢棄不用)
所以,不能隨便就認為成全就是只有廢棄的意思,而忘記還有更高標準的那種意思。


問題是,十一奉獻的規定,在新約時代,是要用『更高的標準』來遵守,還是『被廢棄』那一種?
假使是被廢棄,那麼,意思就是說『基督徒都不需奉獻,因為已經被主耶穌成全了』,正如現今沒有人需要去耶路撒冷獻祭、需要割除包皮守割禮一樣。
問題是,我們敢這樣說嗎?
聖經精義是這樣的嗎?


舊約的十一奉獻,已經被新約的『全人奉獻』、甘心樂意奉獻取代了。
是標準的提升,而不是被廢棄。
請問,『全人奉獻』比較難,還是『十一奉獻』比較難?
連更低標準的十一奉獻都做不到的人,有資格講自己是努力遵行全人奉獻嗎?
連更低標準的禁止外在姦淫都做不到的人,有資格講自己內心沒姦淫嗎?
不敢講新約對全人奉獻的高度要求,只敢講甘心樂意,這樣的人,是真正甘心樂意的人嗎?
老師的要求是一百分(全人奉獻),在這標準下你盡量努力,結果自己避而不談一百分的標準,反而一直說根本不用六十分(十一奉獻)就可以,這是什麼態度?


十一奉獻有了不起嗎?
當然沒有!
那只是六十分及格而已,離全人奉獻的要求還差十萬八千里。
然而,容讓我再講一次:
連六十分都做不到,而且反過來廢棄六十分,認為連六十分都不必達成,只要自己覺得滿意就好,
這絕不是上帝好學生的態度,更不可能是真正效法基督的門徒應有的好行為。


有人搬出古教父的話,認為古教父說不用再守十分之一。
確實,有古教父說那些已經將一切財物獻給上帝的人,不需要再講什麼十一奉獻,
問題是,你已經『將一切財物』獻給上帝了嗎?
我倒想勸這樣的人去看一下教會歷史,看看有多少古教父是怎樣『將一切財物』獻出去的。
原諒我這樣說,他們獻到什麼程度,知道嗎?
獻到自己幾乎沒有任何私有財產、獻到幾乎一貧如洗。
不僅如此,一大堆古教父都是殉道者,在逼迫時為主殉道。
問題是,你獻到這種程度了嗎?
假使你獻到自己沒有私有財產、獻到一貧如洗、獻到殉道,那我絕對敢說你不用再遵守十一奉獻的道,因為你所獻的早已超過十一奉獻的要求,而達成新約全人奉獻、一切奉獻的要求了。
但假使你沒做到,請不要找藉口,扭曲古教父的話!
我要不客氣講,沒多少人做得到古教父那種高度的奉獻的!
所以,讓我們認份一點,先從最基本最簡單的十一奉獻開始做起就好,不要刻意不講古教父那種真實的全人奉獻,迴避第一句的『獻上一切財物』,只挑古教父說的下一句『不需十一』來講,這是斷章取義,扭曲事實。


當然,我們不能認為十一奉獻就是要稅前、稅後、毛利、淨利、、、、,那都是薄荷芸香,我們只需守精義大原則,不需鑽牛角尖守小細節。
個人覺得要稅前才好,請便,自己持守這樣的觀念便是;
個人覺得稅後就行,請便,自己持守這樣的觀念便是。
小細節純屬相對領域,個人可以有自己領受;
大原則屬於絕對真理,人人都要遵守。
十一奉獻,就是大原則,而哪部分的十一,就是小細節。




四、聖經哪裡說窮人就可以不用守十一奉獻?
對於認為窮人不用遵守十一奉獻的人,我除了用『如何定義窮人富人』來質疑外,還要用另一個問題來質疑:
『聖經哪裡有說窮人不用守?』
有人會說富人奉獻十分之一,他還有很多錢;
窮人奉獻十分之一以後,他剩下的錢比富人少很多,所以窮人就不用守十一奉獻。
這種說法,是胡說八道!是硬心詭辯!
因為,當聖經在教導『比例』性的規定時,什麼時候用這種觀念來講的?
不僅是比例性的規定,連十誡的規定,哪一條是分富人窮人的?
不用多,不管是比例性的規定或十誡,若有分窮人富人的,請找出一條給我看一下!


以第十條誡的遵守與否來講,要分窮人富人的嗎?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富人因為財產極多,所以必須遵守第十誡;
窮人因為財產極少,所以不需遵守第十誡?
還是說窮人因為很窮,很容易心生貪念,所以必須遵守第十誡;
富人因為很有錢,可能比較知足,所以不用遵守第十誡?


事實上,這都是胡說八道!
上帝的真理,不管你有錢沒錢、年長年幼、是男是女,都要遵守!
上帝沒說哪類人不用守的,我們就不要擅自認為那一類人就不用守。




五、舊約律法的分類與新約時代的使用
講到舊約律法在新約的應用,除了剛剛提過的成全是提升標準還是廢棄不用這樣的觀念以外,我們還要提到舊約律法的大致分類。
大致上,舊約律法可以分成道德律和儀禮律兩大類:
1. 道德律:新約時代一樣要遵守
2. 儀禮律:新約時代不用遵守


問題是,十一奉獻是單純的儀禮律嗎?
沒錯,新約時代我們看重精義,而不是死的字句。
但是,十一奉獻的精義,起碼包括:
1. 給神職人員養生
2. 作為聖工之用
3. 濟助貧困
這些部分,會因為新約舊約,就被廢棄嗎?就不用看重嗎?
只有富人才需要給神職人員養生?
只有富人才需要奉獻金錢做聖工之用?
只有富人才需要濟助貧困?
只要是窮人,就只需等著拿人家的錢,自己都不需要出錢,不用給上帝?
聖經什麼時候這樣教的?
不用多,假使有人找到聖經關於十一奉獻的經文,裡面有提到窮人不用守十一的,麻煩請告訴我一下。




六、『上帝的』十分之一
十一奉獻,聖經清清楚楚說了,那是『上帝的』,是我們『應當還給上帝的』。
十一奉獻是『當納的』,不獻的是『奪取上帝之物』,請不要小看這詞彙的嚴厲,擅自將這詞刪掉。
除非你敢講一切所有的都是你自己的,都不是上帝的,否則的話,上帝的東西,你憑什麼可以搶奪?
特別是聖經明明白白講得很清楚,十分之一是上帝的,你敢說因為我窮,所以那是我自己的嗎?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瑪3:8-10)




七、十一奉獻,正是非常符合窮人富人的公義原則
事實上,十一奉獻,正是非常符合窮人富人的公義原則。
富人的十分之一,金額數量當然比窮人的十分之一多;
窮人的十分之一,金額數量當然比富人的十分之一少。
『比例性』的奉獻,這種公義,是最基礎的公義,起碼比『定額性』的已經好很多。
定額性的奉獻,是指明要付出多少、清清楚楚,在這樣的奉獻裡,假使沒有具體訂出窮人富人要付出的金額差異,會相當不公義,因為同樣的金額,對富人和對窮人而言,會有很大差異。
一樣的定額,規定『一百元』對富人也許沒什麼,對窮人卻可能很困難,但二者的金額卻是平頭式平等。
但是,假使是比例性的規定,只採取比例,而非固定的金額,富人會捐出比較多,窮人會捐出比較少的金額。


另外稍微提一下,十一奉獻並不是至多,而是至少,是信徒至少要做到的,不表示這就是很夠很好了。
在這基礎下,聖經對富人還有更多的要求:
更多的賙濟貧窮、更多的幫助困苦、、、、。
但是,這可不表示窮人就不用奉獻十一。
在超過十一奉獻的部分,主要原則就是甘心樂意;
但在十一奉獻以內,主要原則就是人人都需遵守。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6-7)
『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8:14-15)
請不要忘了,這可不是在講十一奉獻,而是在講賙濟貧困部分。
當然,你要在十一奉獻裡還是超過十一奉獻的部分,來分配額度來進行賙濟貧窮,那沒有問題。
但還是同樣的狀況:
這些經文都不表示十一奉獻被廢除。




八、『不可空手朝見神』與『再窮都要獻』的舊約規定
事實上,請留意舊約的兩個規定:
1. 不可空手朝見神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吃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出23:15)
『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牠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出34:20)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申16:16)
這裡主要是講不可空手朝見神,但比較沒規定要獻多少(除出34:20)。


2. 再窮都要獻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利5: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利5:11)
在這部分,獻祭的物品是屬於『定額制』,而非『比例制』。
但有趣的是,一旦講到定額制時,上帝非常慈悲憐憫,對那些真的獻不出高價定額的,會訂出較低的定額(如:斑鳩、鴿子、甚至是細麵)。
但當聖經講到比例制時,可就沒區分獻得起獻不起,而是一體適用了,因為比例制本身就已經讓富人在金額部分獻得多、窮人獻得少了。


請注意這兩個觀念,重點很簡單:
不管你再怎樣窮,就是不准空手見神!
你不能說我很窮,所以我可以空手來見神,沒那回事!
你的能力有限,可以從羊羔變成鴿子,連鴿子都獻不起,起碼你要拿麵來,但沒有人可以空手來。


這是不是表示我只要有獻即可,不用守十一?
當然不是!
別忘了,聖經要看『全本』,不要只抓一兩節。
瑪拉基書講得很清楚,十一奉獻是『上帝的物』,是『當納的』,不獻的是『奪取上帝之物』。
加上我剛剛講的那兩個觀念,不准空手!再窮都要獻!我不知道大家對十一奉獻會如何看。
至少,對於那些不斷狡辯,認為窮人就可以不用十一奉獻的,我會不寒而慄。




九、反對者不敢提的十一奉獻另一種精義:『對上帝的信心』
其實,十一奉獻絕不是只有給神職人員養生、作為聖工之用、濟助貧困這類精義而已。
還有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精義,就是『對上帝的信心』,這正是瑪垃基書很重要的提醒,可是卻是認為窮人不用守十一的人打死不敢講的。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瑪3:11)
若再加上賙濟貧窮部分,還可以加上這些經文: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林後9:7-11)


認為因為窮就可以不用十一奉獻的人,事實上是不相信上帝,因為他們不相信上帝這些話是真實的、是會履行的。
他們怕自己獻了就沒飯吃、會餓死,而不知真正的信心正是單單遵守上帝的話,讓上帝履行祂自己的應許。


我們很強調看重反合性經文(paradox),很多人超級喜歡拿那些『有信心就一定能得著』的經文來祈求,問題是,聖經裡多得是『有信心也未必能求到』的經文。
可是,十一奉獻的經文卻不一樣。
在聖經裡,我們只找得到遵守十一奉獻者會得祝福,卻找不到遵守者未必得祝福的反合性經文。
這部分,和『孝順父母』的祝福一樣,只要遵守,就一定可以得祝福,沒有其他反合性經文。


連這麼清清楚楚的祝福,連上帝自己親口答應你可以去『試』,答應你會看到『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的滿溢之恩,你都寧可跳過不理會、硬要曲解成新約時代窮人不用守十一。
若是如此,說真的,我很懷疑你真能脫離貧困嗎?
上帝保證給你的祝福,你都不願遵守去得到,然後滿腦袋只記得自己沒錢守,這樣的人,如何脫離貧困呢?


得救『稱義』的恩典,完全是白白得來的;
可是,『成聖』領域的祝福應許,沒有一樣是白白等就有的,都必須付諸行動,否則不可能得到的。
你進到迦南地不認真去攻打敵人,你就不可能得到分給你的流奶與蜜的地業;
你不遵守誡命去孝順父母,你就不可能多得到『在世長壽』的祝福應許;
你不遵守十一奉獻,你就不可能多得到『傾盆而降,無處可容』、『多給你種地的種子』、『蝗蟲不毀土產、葡萄不掉果子』的祝福。
事實上,自己想一想,沒獻給上帝,結果有多少是被蝗蟲吃掉了?
被偷了、不見了、虧損了、生病了、少賺了、、、。
有時,你失喪掉的比獻出的還多得多。


有句教會裡老弟兄老姊妹的俗話說得好:
越不敢獻,越沒有錢獻。




十、等我有錢就會十一奉獻了?
有人會說:
我現在沒錢,所以無法守,等以後有錢,我就會守。
事實上,我更敢不客氣講:
沒錢的時候守不了十一奉獻,等到以後有錢,也一樣守不了,事實上常常是更守不了。
『基督徒行為竟然和不信者一樣爛』
/posts/269194268
這裡面的研究報告,就已經讓我們看見,雖然美國人幾十年來收入越來越高,但是一樣不會因為有錢就開始更守得了十一奉獻。
因為,十一奉獻其實是『心態』的問題,不是真正錢多錢少的問題。




十一、失業了還要十一奉獻嗎?
在這裡,要順便提起一種情形:
萬一我失業了,連收入都沒了,還要守十一奉獻嗎?
假使真的這樣,當然不用十一奉獻。
我們去看那些關於十一奉獻的經文,幾乎都是在講你的『收入』(出產的)。
假使你沒有收入,當然就沒有幾分之幾的問題。
所以,假使很不幸的,失業了,沒有收入,那麼,沒進行十一奉獻,一點也不用覺得心裡不平安。
然而,我也要提醒一下,真的沒有任何收入嗎?
假使你還有收入,只是收入很少,那當然還是要努力遵守十一奉獻的,即使你很窮或負債也一樣。
假使負債就可以不用守十一,那幾乎人人都可以不用守了,因為現代生活裡,除了少數以外,房子幾乎都要靠貸款,而且常常是很多年的房貸。
也請不用說要用資產負債比來進行衡量,假使是正資產,那才需要十一,假使是負資產,那就不用十一。
還是一樣的老原則,聖經講到十一奉獻,哪裡去這樣算正負資產的啊?
就一個很簡單的原則:你的收入。
假使你要使用扣除房貸後來當收入,以便進行十一奉獻,我沒有意見。
我要講的重點很簡單:除非你已經沒有任何收入,否則只要你有收入,就請記得十分之一是上帝的,要還給上帝便是。
第二個提醒是:
不要對上帝太會算、太會斤斤計較。人常會虧待人,但神從不虧待人。




稱義是立即的,成聖是漫長且艱辛的。
現在還做不到,這不可恥,努力便是,求主加添力量,有一天就能做到。
因為做不到,就擅自降低上帝標準,甚至廢棄上帝規定,那罪就大了。
盼望我們是努力遵守上帝命令的人,而不是擅自去犯罪扭曲上帝命令的人。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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