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沒洗禮就可以領聖餐?
會害死人的喔!
不按理守聖餐,會導致『軟弱、生病,甚至死亡』(林前11:30)這類不幸的呢!
說句玩笑話:基督徒要「害人」也不是這種害法!太殘忍了!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11:27-31)
請注意:
1.沒受洗,不會受懲罰
2.亂吃聖餐,會受懲罰
搞錯了,會倒大楣的喔!
受洗,一個很重要的意義,是『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信耶穌,
就像結婚儀式,也必須有公開的承認才行,不能私下說了就算的。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一個人還沒受洗,就表示他通常還沒有進行『公開承認』,不是嗎?
請不要以為有去教會禮拜,就算是公開承認;
或是說自己說信耶穌,就表示公開承認。
洗禮的儀式裡面,是公開在眾人面前問受洗者,你是否相信、、、、,
然後受洗者必須公開回答他相信這些才行的。
一個還沒公開宣告自己信仰的人,可以做禮拜,可以參加教會活動,
但不能領受聖餐。
因為,吃聖餐,是記念主的死。
一個還沒受洗的人,表示他還沒公開對眾人宣告自己的信仰,
這樣的人,如何與我們同領主的身體、主的血,以記念主的受死呢?
按理本來就是要先受過洗,才能守聖餐;
今天讓人不按理去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讓人去干犯主的身與血,這是大罪,我們怎能這樣做呢?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3-27)
二千年來,教會歷史中所有正統教會,全部都只承認受洗者才能領聖餐。
不少教會同意嬰兒可以受洗,但沒堅信禮(公開宣告自己信仰)之前,一樣不能領聖餐。
你現在的教會,已經大膽過頭了!
教會早期重要文獻『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裡,
非常清楚顯示早期教會的規定:
『不要讓任何人來領受聖餐,只有那些受洗歸入主名的人才可以』
十二使徒遺訓的成書年代很早,大約在西元130-160年就已經完成。
當然,這本書不具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因此不表示真理。
但是,這份文獻可以讓我們看見很早期的教會,他們當時的一些習慣與做法。
我們可以很清楚看見,當時,教會是嚴格禁止未受洗者領取聖餐的。
你不妨問一下現今你去的教會,看他們的理由是什麼?
請注意,假使他們無法合理解通這些經文及不按理吃喝主杯的懲罰,
表示他們對聖經太不看重,很容易標新立異,或是按人意而行。
這種教會,你要小心。
小小羊
分類: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