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這有一些方面要考量:
1.對於來『參加禮拜』的(含參加各種聚會),除非破壞聚會秩序,否則教會不得拒絕任何人進到教會來。
就算是全身髒臭的流浪漢,要進來教會參加禮拜,教會也不得審查或拒絕。
我再講一次,只要是人家要來做禮拜,沒什麼好審查動機的。
教會沒資格審查人家要來禮拜的動機,正如耶穌也沒審查要來聽祂講道的人的動機,
即使連祂明明就知道那些是法利賽人,動機是惡意要來抓祂把柄,祂也沒拒絕他們來聽道做禮拜。
2.對於要『加入會友』(具有投票之類權利義務的),教會當然可以審查,
而且必須審查,不得讓任何不同意教會規定的人成為會友。
3.對於任何『參加禮拜者』,教會能否驅逐?
當然可以!
前面說過,就算是流浪漢,也一樣可以來做禮拜,教會不得拒絕。
但是,假使這流浪漢在做禮拜時破壞秩序進行,教會為維持秩序,當然可以驅逐出場。
4.對於已經是『教會會友』的人,教會能否驅逐?
這屬於教會懲戒,必須非常謹慎,不得輕易驅逐會友。
除非會友有嚴重傳講異端教義、嚴重違反道德(如哥林多教會有人娶繼母事件)、嚴重破壞教會戒規,
否則不可以隨便驅逐會友。
今天,假使真有教會對於要去做禮拜的人,都還要先進行審查,
表示這教會連聖經都不懂,已經嚴重違反聖經而不自知。
這種教會,我連去都不會去。
審查只能用在『加入會友』,不得用在『參加禮拜』。
很多人只是去禮拜,並沒打算加入會友,教會沒資格審查些什麼。
當然,假使某教會拒絕你去,其實你就不需要去,因為還有很多教會可去,不用硬往那裡擠。
小小羊
分類: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