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會教導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
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我一直覺得這句是指著亞當說的,不是所有的人,否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說的不就和這相抵觸嗎?
答:
這句話確實是針對亞當的,但也可以成為一個『大致的原則』。
請注意,我只說是『大致的原則』,而不是說這是對『全世界每個人的絕對真理』。
因為,主耶穌、保羅,都是獨身,
上帝可沒說主耶穌獨身不好,所以我要造個配偶幫助祂;
保羅獨身不好,所以他要找個姊妹結婚幫助他。
另外,這原則主要是『男性』,而非女性。
也就是說,通常男性比較需要女性幫助他。
這觀念和很多人的觀念是相反的。
在聖經裡,女性要『順服』男性;
但是,在婚姻一事上,女性並不太需要男性『幫助』,是男性才需要女性幫助。
可是一般人的觀念是女人很需要男人的愛與感情,否則會活不下去,但這是錯誤觀念。
2. 教會裡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應該結婚才好,也都喜歡引用這句話。
答:
我可不這樣認為,聖經也不是這樣教的。
事實上,在末世之時,聖經反而認為要考慮『獨身』這一選項。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6-27)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努力獨身,而是說結婚並不是聖經規定人人必須做的選項。
不過,『一般而言』,確實是以結婚為主要狀況。
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獨身屬於恩賜,但不是人人都有此恩賜,特別是男生。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獨身);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
3. 牧師還教說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因為目前沒打算結婚,也沒有對象,如果上帝有安排我結婚,我應該會知道吧? 我有需要很積極的找對象嗎? (像是參加聯誼或什麼可認識多點人的活動),我自己沒有很積極的意願,但長輩似乎都很急 (不管是教會還是家裡...),
答:
1.假使你『想』結婚,那麼,你為另一半禱告,是可以的(即使你不知道到底結不結得成)。
2.假使你『不想』結婚,那麼,你不需為另一半禱告,但須認真尋求上帝是否引領你獨身,而且你必須很小心查驗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
切記:
獨身是恩賜,不是人人都能有這恩賜。
3.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就該為自己婚姻禱告,求上帝帶領(不管是帶領進入婚姻,或是帶領進入獨身,都願上帝旨意成全),這是應盡的本分。
4. 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參加各種婚友聯誼,是對父母的順服,而且這是必須的順服。因為,父母要你去參加聯誼,並沒有違反聖經。
5.雖然必須順服父母去參加聯誼,但這不表示自己就必須順服父母做『沒有意願的結婚』。請注意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其實,有時或許上帝真的會在聯誼中,聖靈感動你的心,也感動某位姊妹的心也說不定。
我們不需太快太早下定論,凡事留心上帝引領,並且願意順服上帝引領便是。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