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反正都很可惡,而他們的妻子都很可憐。
以上所說,是不管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幾乎都一致同意的。
但是,那不是我今天的重點。
我今天要講的,是很殘忍的,也是很多人沒想到的:
酒鬼的錢,哪裡來的?
賭鬼的錢,哪裡來的?
吸毒鬼的錢,哪裡來的?
我在說什麼?
這些人假使沒錢,有錢吃飯嗎?有錢買酒喝嗎?有錢去賭博嗎?有錢買毒品嗎?
賣酒的人,會免費送酒長期給人喝嗎?
賭場的人,會免費讓人長期去賭博嗎?
販毒的人,會免費長期讓人拿到毒品嗎?
這些酒鬼、賭鬼、吸毒鬼,常常都沒有工作,或是工作不穩定。
他們賺的,根本不足以支撐他們的開銷。
所以,他們買酒、賭博、買毒品的錢,哪裡來的?
錢—從—哪—裡—來?
看見了嗎?
沒有酒鬼的太太,就沒有酒鬼的存在!
因為,錢是這些可憐的太太所給的,是這些可憐的太太不斷供應丈夫們行惡的本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原諒我麼殘忍,
因為我若不這樣提醒,很多人根本不會想到問題的複雜性,並不是我們常以為的那麼簡單,反正一律都是丈夫很壞、妻子是無辜的聖人。
沒有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酒鬼早就沒錢買酒,結果酒癮可能早就好了。
沒有賭鬼太太的金錢供應,賭鬼早就沒錢去賭,甚至因為欠錢不還,早就被賭場的人砍死了。
沒有吸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吸毒鬼早就沒錢去買毒,結果毒癮早就好了,甚至早就因為作奸犯科去找錢然後被抓去關了。
看見了嗎?
金錢供應者!
真的可憐嗎?
是的!
真的無辜嗎?
恐怕未必,不是嗎?
很多人會不同意,認為我這樣很不公平,因為那些太太可能為了避免被拳打腳踢、避免小孩被打,所以不能不給錢。
是的!的確如此!
所以我說得很清楚:
很可憐!
但是,別忘了:
沒有路走嗎?
先生要殺你,你就給他殺?
丈夫要殺小孩,你就給他殺?
人家叫你吃大便,你就會去吃?
人家要你跳河,你就會去跳?
別人要拖你下地獄,你就要一起去?
為什麼太太寧可被欺負,繼續給錢,而不是努力找其他協助呢?
當然,常常因為資訊與管道的有限,這些妻子常常求助無門。
是的!的確如此!
這也是我們基督徒要積極努力的。
但是,請讓我做個殘忍的小提醒:
有時,這些妻子的心理部分,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
我講一個更殘忍的狀況好了:
家庭性侵:父親性侵兒女。
大家可知道,萬一家庭發生父親性侵女兒的情況,母親會如何?
會拼死命搶救女兒?
答案是:
錯了!
很多母親會故意不想去知道,或是知道了沒有積極保護動作,更甚至會為了維護夫妻關係叫女兒忍耐的。
我不是說每個每親都會這樣,請不要誤解。
但是請原諒我這樣說:
這樣的母親還真不少!
這些母親,面對這種簡直是禽獸的事情,怎麼會這樣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人的內心,真的是很複雜的。
邪惡的人,會有邪惡的心,這我們都知道;
可是,善良的人,內心也未必多善良,我們卻常常遺忘。
我不是說面對所有人,動輒用懷疑、不信任的眼光來看人,先將所有人當壞人來看待。
但是,當我們面對理性的問題探討時,我們也不能太過低估人心的複雜與險惡。
酒鬼太太為何願意繼續給錢?
原因很多,她們內心層面也很複雜。
我沒辦法所有原因都講,但是,我可以提出其中一個原因:
酒鬼的太太這樣做,因為她可以獲得很大的好處,也就是她可以得到稱讚。
有些不斷宣稱自己多可憐又多可憐的人,她們知道(不管是有意或無意)自己可以從這樣的宣稱裡,獲得許多人的稱讚與掌聲,讓她覺得自己很偉大、很了不起。
單單這樣的好處,就足以使她們繼續下去。
人為了獲得稱讚與肯定,常常會做出許多我們難以想像的事的。
這不是全部的原因,請不要誤解。
但是,這也確實是一個其中的原因,因此我們也別忘記問題的複雜性。
知道馬戲團表演秀的各種動物是如何訓練的嗎?
不過就是一種『賞罰原理』而已!
不斷獎勵某種行為,不斷處罰另一種行為,常常就能帶來很大的行為改變。
同樣的,當酒鬼的妻子發現她這種可憐的身份與處境,可以為她帶來很大的稱讚,而且幾乎屢試不爽、人人稱許時,這個誘因有多大啊!
說這些,真的很殘忍。
但是,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我們在教會關心人、輔導人時,有時,真的必需很有智慧,更盡量要多方觀察,不要單聽一方的話。
我們絕對要堅守真理,也絕對要有愛心,但一樣必需很有智慧。
否則,我們很容易誤判,然後做出錯誤的建議與處置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