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害者的命比受害者的更寶貴嗎?(轉貼)

不辨是非的同情並不是真正的愛心,而是亂七八糟沒有公正原則的助討為虐。人權並不包括犯罪、及對罪的包容。你的孩子被一群流氓活生生打死或強姦,管他們的藝術才華多厲害運動得多面金牌,他們必須被刑罸,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去「愛」,否則會失去真正的公義制度,落入恐佈的動物世界裡。


吃肉絕對無罪,吃素一點兒不比吃肉高尚!宣揚吃肉不道德是今天全球運動把人和動物對等化裡面隱藏異教的運動,把聖經的超然絕對性拉下來卻把世俗學說棒上天,基督徒務要小心俗世運動。


民主產生的政府排除了極權政府的荒謬特色,透過法例及刑罰去實踐人權的保障,人權從來都不反對刑罸罪責的存在,死刑和愛心無關,要無罪主耶穌上十字架才是真正的「沒愛心」!
九喻弟兄


在左派民權領袖Jessie Jackson眼里,殺了四個人的Tookie Williams是耶穌一般的救贖者(redeemer),而拒絕赦免這個殺人犯的加州州長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則類似于決定處死耶穌的羅馬官員彼拉多。


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等待,2005年12月13日,Stanley Tookie Williams終于在加利福尼亞州San Quentin監獄被注射執行死刑。


法庭認定,Williams于1979年在落杉磯犯下了搶劫殺人的罪行。2月28日,他搶劫了一家雜貨店,並用一只霰彈槍近距離射殺了已經趴在地上的店主Albert Owens,之後他和同伙說他殺死Owens是“因為他(Owens)是白人而他(Williams)要殺死所有白人”。("because he was white and he was killing all white people." http://crime.about.com/od/deathrow/a/tookie2.htm)


同年3月11日,Williams在一間汽車旅館搶劫,近距離槍殺了三名來自台灣的移民︰76歲的父親Yen-I Yang,63歲的母親Tsai-Shai Yang和43歲的女兒Yee-Chen Lin。Williams搶走的錢只有100美元。(血腥的現場照片,慎入。http://www.homestead.com/prosites-prs/tookiewilliamsvictims.html)


面對這麼殘忍的罪行,這麼冷酷的罪犯,被稱為“民權領袖”的Jessie Jackson(Civil rights leader Jessie Jackson)竟然鳴不平的說,“我想Williams先生已經成為一種政治獎杯,而有人想得到這個獎杯”,暗示施瓦辛格是為了政治目的草菅人命。(In quotes: Williams' execution,BBC,http://news.bbc.co.uk/1/hi/world/americas/4523780.stm)


當記者在監獄外面問他受害者都是誰時,Jackson不能說出一個名字。他不知道的不止是受害人的名字,這個“民權領袖”也不知道受害者的基本權利和尊嚴是什麼。四個受害人都是無辜的平民,和這個Williams毫無關系,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們威脅了Williams的生命,然而他們都被這個殺人犯無情的射殺了。對施害者的放縱,就是對受害者的侮辱。不按法律程序對犯罪行為進行懲處,這是哪家的民權概念?Jackson在同情施害者的時候,是不是也該同情一下受害者?畢竟沒有當初的罪行,Williams也不會面對現在的處決。


我雖然不認同反對死刑的立場,但是可以理解這種想法。然而加利福尼亞州承認死刑,這是加州人民的選擇。加州曾經一度廢除了死刑,而面對隨之而來的犯罪猖獗,在1977年,選民迫使立法代表恢復了死刑。施瓦辛格州長同意執行死刑,正是對現行法律系統的尊重,那是州長的職責。反對死刑,要挑戰的是加州的法律體系,而不是忠實執行法律的法庭和州長。從反對死刑的角度,Williams的案件沒有任何特殊性,應該得到與其他死刑判決同樣的對待,如何要把這個案件搞得沸沸揚揚呢?難道Williams的生命比其他生命更有價值嗎?況且,關鍵的環節是死刑判決,而不是死刑執行。現在根本不是大做文章的時候。


Williams一直拒絕承認自己殺人的罪行,因此施瓦辛格在解釋他的立場時說︰“沒有對冷酷殘忍罪行的道歉和補償,不可能有赦免。”


Williams這個黑幫老大雖然拒不承認殺人,卻在20多年的監獄時間里寫了一些反對黑幫暴力的兒童讀物,並參與反對黑幫的社會活動。他還得到了幾次諾貝爾和平獎提名。這也成了反對處死他的一個理由。《舊金山記事報》的一篇社論就說︰“很難想象還有什麼囚犯可以在鐵窗里對社會作出比Williams更大的貢獻,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求施瓦辛格...按照里根的先例同意Williams的赦免請求”。(Clemency for 'Tookie' Williams,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c/a/2005/11/03/EDG9UFHKDA1.DTL)


按照這個邏輯,音樂家、科學家、職業運動員等等大人物即使犯下了當死的罪行,也都不該被處死,因為他們可以寫交響樂服務社會,搞發明創造貢獻社會,打球娛樂社會。如此說來,人分三六九等,有特長的人殺人可以免死,一無所長的平民百姓就沒有免死的理由。這些欣賞施害者寫作才能的人是不是也該稍微考慮一下受害者呢?想想同樣的受害者,補償卻不相同,被大人物殺死是一種情況,被平民百姓殺死就是另外一種情況。全看運氣了。請問天理何在?公平何在?這種想法不僅僅是無理,而且是無恥了。


Jackson這個牧師把施瓦辛格比作彼拉多,可他大概忽略了聖經經文的說法。當羅馬官員彼拉多迫于猶太宗教領袖的壓力決定處死耶穌時,他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而施瓦辛格說的正相反,“基于累積的證據,沒有原因懷疑陪審團的有罪判決”。一個是明知無罪而決定處決,一個是認定有罪而拒絕赦免,完全不是一種情況。我不禁懷疑︰這位牧師平時的布道不知都說到哪里,又有多少聖經依據。


還有一些基督徒呼籲理解和原諒施害者。原諒什麼呢?沒有懺悔,何談原諒?耶穌曾說要“愛仇敵”,那是教導人愛自己的仇敵,卻沒有說我們應該要求其他人原諒他們的仇敵,或者替其他人原諒他們的仇敵。我們只有權利原諒傷害我們自己的罪犯,卻沒有資格替別的受害人原諒施害者。還是把原諒的權利留給受害者吧。不要以為死者不能說話,他們的冤屈就可以被旁觀者一筆勾銷。


我選擇和被Williams無情射殺的四個無辜的人站在一起,和被薩達姆政權野蠻謀殺的30萬受害者站在一起,和共產暴政之下千百萬死難同胞站在一起,和母腹中沒有任何自衛能力的無言的嬰兒站在一起。


面對受害者和施害者,我選擇和受害者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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