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二章

重點:
1.星期日可以上班嗎?
2.褻瀆聖靈是什麼意思?
3.因為我的環境不好、父母不好、、、,所以我無罪,這樣的論述合理嗎?
4.清空自己內心、冥想之類靈恩派常用技術的危險

一、『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2),所以,請問,星期日上班,可以嗎?
答:
1. 新約時代的信徒,已經不需守舊約星期六的安息日了。
2. 但是,安息日的精義,我們依然必須遵守,因此,我們依然必須在星期日(主日)去做禮拜。
3. 但是,萬一星期日要上班呢?這樣會違反守安息日的精義嗎?
4. 我們很難說出一個簡單的標準答案,但是,假使可以,盡量星期天不要上班為宜。
5. 可是,有時真的沒辦法,就是必須上班,這時,我們可以分成一些情形:
a. 救人助人之類:醫院、警察、軍隊、、、。
這類的情形,我們不須太過擔心,因為,這是主耶穌所說的『安息日作善事』。但是,假使可以,假使當天沒班的話,盡量要去做禮拜。
b. 一般的輪值
這類的情形,假使只是偶一為之,我們也不須過於拘泥,不用擔心。
c. 常常要在星期天上班或輪值
對這類的工作,假使又不屬於救人助人之類,而是屬於營利單位的話,基督徒就真的考慮一下比較好。因為,這種工作,已經幾乎使你無法去做禮拜了。當然,假使你能找到週間有禮拜的教會,那倒是無妨。
d. 自己是老闆,決定星期天工作賺錢
假使即使工作,但星期天依然有去做禮拜,那倒還可以。假使為了工作,連禮拜都沒去做,這已經非常不妥了。星期天不做禮拜而去賺錢,這已經違反守安息日的精義,而且已經通不過『安息日做善事事可以的』這樣的情形了。




二、『褻瀆聖靈』(太12:31)是什麼意思?
答:
1. 這句嚴厲的警告,常常被大量濫用,被人拿來神功護體,拒絕被檢驗或質疑。
2.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4:1),這裡清楚告訴我們,連聖靈我們也必須去檢驗,不得輕易就以為那就是聖靈。
3. 基督徒不可能犯出褻瀆聖靈的重罪,只有未信者才會犯出這種罪。聖經裡,從來沒將這種罪名安在任何一個基督徒身上。連彼得三次不認主、連彼得被主耶穌責備是撒但、連猶大賣主、連信主前的保羅逼迫基督徒,聖經都沒將『褻瀆聖靈』這罪名安在他們身上,我們豈可大肆濫用這罪名?
4. 褻瀆聖靈這罪名,是用在不信的法利賽人身上。他們本身是不信者,但親眼確認那是真正的神蹟奇事、親耳聽過純正的福音,但卻依然拒絕接受福音,反認為那是鬼魔來的。這種,才算是褻瀆聖靈。
5. 放到今天的社會來講,網路上、生活上有些激烈反基督教的人,他們有些是清楚基督教在信什麼,而且有些甚至已經去過教會,更甚至親眼見過體驗過上帝各種恩典,但卻依然惡意詆毀基督,這種就比較屬於褻瀆聖靈的重罪。




三、因為我的家庭、我的父母、我的老師、我的社會、、、,所以我無罪。請用下面這些經文來思考這樣的觀點。『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太12:41)、『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太12:42)、『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來11:7)
答:
1. 必有最後的審判,審判時,一切事都要被審判。
2. 在最後的審判時,任何人宣稱『因為別人,所以我才犯罪』,這樣的理由是無用的,不能因此脫罪的。
3. 一個真正認罪悔改的人,是不得將自己的罪訴諸到別人那裡去的。
4. 這不是否認別人有犯罪,而是別人犯罪並不表示自己因此就可以犯罪。
5. 在黑人貧民區長大的小孩,男的多數長大後混幫派,女的多數長大後去賣淫。但只要這社區裡有一個這樣惡劣環境下的孩子,長大後成為正當有用的人,好比當警察、老師、律師、醫師、、、,那麼,這個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就會使那社區任何一個罪人都無可推諉。




四、『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3-45),請依據這段經文,思考當今流行的『清空自己內心』、『冥想』的技術,是否危險?
答:
1. 這種『清空自己內心』的技術,自古以來,就是各種異教常大量使用的邪術技巧。
2. 聖經嚴禁基督徒使用各種邪術技巧,更不可以用這種技巧來敬拜上帝、親近上帝。
3. 基督徒內心必須『時時被聖靈充滿』(時時充滿真理,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的靈)、『晝夜思想上帝話語』,而不是『清空自己內心』,還宣稱這樣才能認識神。
4. 當一個人清空自己內心時,常常就是為邪靈的侵入開了一個大門,這是非常危險的,基督徒千萬不得使用。








小小羊

分類:馬太福音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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