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4/8/2ld7v.html
最近在台灣發生的陳光標高調行善事件,引發了很多討論與爭議。
有人非常反感,也有人認為有何不可。
在此,我們不討論各種社會上的論點。
我們只問一件事:
身為基督徒,上帝准不准許我們高調行善?
答案應該是非常清楚而且簡單的,就是………………不行!
基督徒必須行善,
不行善的基督徒,不可能是真基督徒。
但是,基督徒行善,絕不能高調,希望獲得眾人的稱讚。
別人高調行善,那是他們的自由。
對於普遍恩惠下的任何善行,我們都感謝上帝,並且樂觀其成。
然而,這不表示我們就可以沾染世俗的惡。
在社會上,我們可以看見各式各樣帶有不合聖經動機的善行。
好比:
為牟利、為打廣告、為得人稱讚、為獲得個人福報、為消災解厄、為累積陰德、、、。
然而,上帝是審問人內心深處一切動機與想法的上帝。
在上帝面前,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隱藏內心任何一絲絲不乾淨的念頭。
上帝悅納的善行,和一般社會上同意的善行,標準可有天差地遠。
帶有不潔淨動機的善行,是不能蒙主悅納的。
當然,假使不是為獲得個人稱讚,而是為起示範作用,激起更多人行善,
這樣的動機,看似也無不妥。
但還是一樣的,上帝是深知我們內心深處真實動機的上帝。
並且,即使理由合乎社會規範,聽來也言之成理,並不足以使基督徒就能這樣效法。
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唯一準則,就是聖經。
聖經裡,對於善行,本來就是嚴禁高調。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3-4)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
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1-2)
這不是說基督徒的善行都絕對不能曝光,
也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都不能公開,
更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對於金錢往來都不用被監督檢驗。
這些經文的重點是:
不能『故意』!
這種刻意、故意讓人看見的心態,上帝是不悅納的。
對社會而言,有時,只要為達目的,是可以某種程度不擇手段的。
換言之,某種程度而言,作惡以成善是可以的。
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上帝禁止的。
基督徒不得作惡以成善。
基督徒不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上帝規定不可以用高調行善來激勵別人行善,
我們基督徒就是不能這樣效法。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唯一準繩。
我們必須養成聖經的世界觀:
用聖經的眼光來看世界,
用聖經的標準來自我要求。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分類:社會流行觀念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