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上帝主動來找人(揀選),這教義好玄?

問題:
1. 所謂"上帝主動來找人/揀選"真的好"玄"
2. 如何知道自己蒙揀選呢?
1.所謂"上帝主動來找人/揀選"真的好"玄"
答: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10:15)


真心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問題是,假使你沒有先真心信主,怎會真心求告祂呢?
但是,你要信之前,難道都沒人傳福音給你,你自然就會信?
當然不可能!
那麼,是你決定由誰來傳福音給你的嗎?這個人是你決定的嗎?
你能決定會遇到誰、聽到哪篇講道、指定哪篇內容、、、,然後讓你決定信主嗎?
這些機會,是你能控制的嗎?
這些機會的決定者、這些一連串所謂「巧合」的決定者,是誰?
是上帝!


那麼,上帝什麼時候揀選我們呢?
是我們決定信主的時候,才揀選我們嗎?
是我們先決定,祂才能決定嗎?
不是的!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
原來,不是我們先決定,上帝才能揀選我們。


『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1:15)
原來,我們還沒出生,在媽媽肚子裡的時候,上帝就已經將我們分別出來了。


那麼,揀選只是往前推到這程度而已嗎?
不是的!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4-5)
原來,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就已經揀選我們得救了。


因此,是因為上帝依其主權先進行揀選,然後透過一連串的相關事件,我們在預定的時間,才會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也就是說,我們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是因為先有上帝揀選我們這個『因』,之後必然產生決定信主的『果』而已。
因此,我們決定信主,自己有沒有功勞?
沒有!
因為完全是上帝主動揀選我們,上帝安排合適的環境與人事物,上帝賜下力量給我們,我們才能信主得救。
看見『揀選論』與『唯獨恩典』這兩個不同的教義整個和諧一致毫無矛盾的連結起來了嗎?
事實上,正解聖經時,不管哪種教義,全部都會和其他教義和諧一致,毫無矛盾。




2.那麼,如何知道自己蒙揀選呢?
答:
請注意這兩種領域的差異:
『先蒙揀選,後決定信主』和『自己有無蒙揀選』,這兩種領域,是不一樣的。
前者,屬於『揀選論』的教義領域。
後者,屬於『得救的確信』教義領域。


信耶穌才能得救,這是基本。
但是,得救者是否有得救的確信,卻不是得救之必須。
也就是說,就算你沒有得救的確信,也不表示你就沒有得救。
要獲得得救的確信,有時不是短時間就能確認,而是需要一段長時間的確認。


如何確認?
基本上就屬於
1. 誠實檢視自己信仰內容
2. 誠實檢視自己成聖的果子


如何知道我自己有沒有得救?


但有一個態度很重要:
對於已經信主的人而言,不要認為自己是『未蒙揀選』者,而是要將自己視為『蒙揀選者』,然後努力追求成聖,獲得確信。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


『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後1:5-8)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1:10)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八章 論恩惠和得救的確信


第三條
a.此無謬的確信並非屬于信仰的本質,所以真信徒在獲得此確信之前,要長久的等待,經過許多困苦奮鬥。


b.然而,真信徒由于聖靈得知神所白白賜給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啓示,正當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確信。


c.所以信徒都當份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d.因此他的心便在聖靈的平安與喜樂中,在愛神與感謝神上,並在順服之義務的能力與喜樂上逐漸增長,這些都是此確信的果實。


e.此確信不致令人傾于放蕩。


第四條
a.真信徒對于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墜入損害良心而使聖靈擔憂的某些特殊罪惡中,或因突如其來的試探,或神收回他笑臉的光照,甚至讓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無亮光。


b.但他們並非完全缺乏神在他們心中所賜的生命之種子與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份的良心。


c.從這些事,由于聖靈的工作,此確信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恢複,同時藉著這一切,他們不致完全絕望。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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