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雷莎修女之謬(轉貼)

這篇是康來昌牧師的文章。
在轉貼他文章之前,我們先來思考德雷莎修女(Mother Teresa)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我們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
前言(小小羊):

康來昌牧師對天主教一向比較寬容,對新派則非常嚴拒。
我們園地曾轉貼過康牧師關於天主教的評論,也曾告訴大家雖然康牧師對天主教比較寬容,但那不表示他接納天主教的錯誤。
因為康牧師對天主教很多教義上的錯誤,觀念都非常正確與清楚。


對於德雷莎修女,康牧師這篇文章,是罕見的嚴厲批判。
事實上,德雷莎修女的這種『異教徒也能得救』的論點,也正是當今天主教的立場,還有很多新派的共通論點。
甚至連福音派的葛培理牧師(葛理翰牧師)也掉進這種錯謬中去。
不過,起碼葛培理牧師還努力傳福音,德雷莎修女已經不去傳福音了。


對德雷莎修女,園地早就寫文章批判過。
請參閱:
『小心盧雲神父和德雷莎修女的書籍與言論』
當時已經有很多資料,顯示出德雷莎修女的教義與信仰大有問題了。
我們不是否定德雷莎修女的善行,她的善行絕對很偉大,非常值得尊敬,這點我們千萬不能否定。
但是,一涉及教義領域時,我們就不能因為其善行而忘記其教義嚴重問題。
否則,我們的信仰和異教信仰,又有何不同?


所以,德雷莎修女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我們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
這句話當然大有問題、大錯特錯!
假使一眼看不出這句話有問題,我們就必須更努力學習教義真理了。


以下開始轉貼康牧師的文章。
文章開始前,先說明一下:
康牧師文章裡的『特瑞莎修女』,常被譯為『德雷莎修女』或『德蘭修女』。
翻譯詞彙的相異,不影響文章閱讀與理解。




特瑞莎之謬(康來昌)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7&msgno=20


特瑞莎修女在她的自傳,《一條簡單的道路》(臺北:立緒)中說:
「我們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43頁)


她的醫院,從不對任何人:病患、醫護、志工、遊民、訪客、記者等傳福音,她只希望大家對自己的信仰─不論是什麼信仰,信仰都是好的─能更堅定。


我看過的記錄文字證實特瑞莎的話,去她醫院的人,都有美好的回憶:
幫助病人、學習相愛、儉樸生活,
而且,絕對沒有討厭的「傳福音,要人改信基督教」的事。


所以,她的「簡單的道路」,就是她堅持的「愛的道路」、「包容的道路」,是通往地獄的路,是世人最喜歡的路。
這路,有學習、幫助、關懷、慈悲、同情、體恤、不抨擊、不物慾、四海一家、情同手足、彼此包容、不需悔改、沒有基督;
這是世人最喜歡、最溫柔、最和平、最美好的通往地獄之路。


我敬佩任何人─當然包括特瑞莎─的善行:
對人事物的慈悲善良,減少疼痛破壞,增加和諧融洽,不論是誰─共產黨或佛教徒─這樣做都是出自神的一般恩典,為他們的行為,基督徒感謝神、稱讚人。


神的一般恩典使不認識祂的人,行出好行為時,目的是要人「尋求」這位賜一般恩典的神(徒17:27)。
但是,除非神特別的揀選恩典臨到,人在享受神一般恩典時,「雖然知道神,卻不當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1:21),
不但不尋求神,反「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那造物主」(羅1:25)。
世人忘恩負義、恩將仇報,是「當死的」(羅1:32)。
特瑞莎也如此,「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後5:8)。
教會不但不譴責她,還以她這種做法(包容讚美其他宗教)為模範,可恥可悲可惡!


世界極苦,基督徒要靠主儘量減少人間極苦、增加生活幸福(太25:31-46)。
最苦,是神的怒火(帖前1:10;路16:24;賽66:24);
最樂,是信主、識主之福(詩4:7;賽11:9;腓3:8)。
離苦得福,唯靠福音。
特瑞莎竟不傳福音,教會竟鼓勵人走下地獄的路,這是恨人,不是愛人。
很多人自詡,「我不傳福音,我活出福音」,全然律法主義者的心態,「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太23:13)。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4:20)。
不說,大概自己開始就沒看過、沒聽過、沒接受福音。


特瑞莎死後的傳記,“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提到:她50多年,活在「絲毫不覺得上帝存在」中,她的笑容「全是假裝的」。
很多人看了大吃一驚。
其實,把她言行對比,這是最正常的。
不信、不傳福音的人,怎麼會體會神?怎麼會喜樂呢?

分類: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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