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十架旁強盜的得救

聖經裡有很多得救的故事,得醫治的故事更多。
但是,這個耶穌基督十字架旁邊強盜的得救,是非常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例子,但卻常被輕忽掉。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 原本譏誚耶穌,瞬間變成信主
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有兩個強盜,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我們都知道其中一個得救了,也知道另一個是譏誚耶穌。
問題是,請看清楚經文: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複數)也是這樣的譏誚他』(太27: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所以,這是什麼意思呢?
聖經矛盾?
因為馬太說的和路加說的不一樣?(馬太說兩個都譏誚,路加說一個譏誚)
新派神學與反基督教的人,就是這樣說的!
他們會將這種表面上矛盾的經文,都視為真正的矛盾,所以認為聖經是有誤的、聖經是會矛盾的。
但是,真正信上帝的人,會知道聖經絕不矛盾、聖經絕對無誤。
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叫『反合性』(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似非而是)。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一定可以合理解通。
所以,這個關於強盜反應,馬太和路加記錄不同的現象,我們如何解通呢?
正解就是:
原先兩個強盜都在譏誚耶穌,但後來突然間,另一個強盜悔改信主了。


這是一種強烈神蹟性的反應!
一個原本不信的人,瞬間變成信了!
這就是神蹟!
類似的神蹟也發生在保羅身上。
保羅當時要去大馬色抓基督徒來殺,可是突然間大光照耀,後來他就信主了。


當今的教會非常喜歡講神蹟奇事,但是,那都是『外在』的。
然而,有多少人清楚知道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
人能得救,才是最大的神蹟!
這種靈魂從死亡復活的大能,非有聖靈動工,沒有人做得到。
這是一種超級的神蹟,比那種外在眼見的還重要。
這種靈魂從死裡活起來的神蹟,不一定需要透過外在的神蹟才能產生。
像這個強盜,根本就沒看見外在的神蹟奇事,可是就信主了,而且是前一秒還在嘲笑耶穌,後一秒突然就信了。
請注意,這強盜本來也在譏誚耶穌,也和別人一樣認為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問題是,他到死都沒看見耶穌行出從十字架上下來的神蹟,但他靈魂就是轉變了,信主了。


這種神蹟性信主的過程,我們千萬不要忘記。
因為,任何現在迫害基督徒(如保羅)、嘲笑基督徒(如十架上的強盜)的那些未信者,未必就是未來不會信主得救的人。
這裡面,有些,是神的兒女,只是他們現在靈魂尚未甦醒而已。
當上帝的時間到來,上帝會用祂自己的方法,帶領這些人信主得救。




二、 看不見神蹟與榮耀,就信了
這個強盜,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他自己沒有見到與自己有關的神蹟,也沒有看見主耶穌行出任何神蹟。
事實上,這個被釘在十字架的階段,是一切外在神蹟停止的時刻:
沒有醫病、沒有趕鬼、沒有大能、主耶穌沒有從十架上下來、、、、,
一切外在眼見的神蹟都停止了。
當然,靈魂甦醒的神蹟、內心軟化的神蹟,上帝繼續在施展,好比強盜的信主、說出「這真是上帝的兒子」的百夫長。
但是,人眼中那種看得見的神蹟,已經都停止了。


至於榮耀,那也一樣,在十字架上,有什麼榮耀可言呢?
耶穌被釘時,是赤身露體的,連一塊包住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我們看見的畫像、雕像裡,主耶穌的下體都有布遮掩著,但那是出於尊敬,而不是真實。
真實狀況是:
十字架的受刑人,是必須全身裸露,連塊遮掩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這種十字架的刑罰,不僅是殘忍的肉體痛苦的刑罰,而且也是非常羞辱人的刑罰。
不管是羅馬人,還是猶太人,他們都沒野蠻到認為下體不用遮掩是件平常的事的。
他們都知道,公眾場合下體沒有遮掩,是非常羞辱的事。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被人這樣羞辱的。


所以,沒有神蹟、沒有榮耀的時刻,還能帶人信主嗎?還有人能信主嗎?
這個強盜的信主,就是嚴厲打了成功神學、靈恩派的大巴掌!
成功神學強調『沒有榮耀,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靈恩派強調『沒有神蹟奇事,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問題是,這個強盜,不是好人,而是壞人強盜,
他的信主,就是在這種沒有神蹟的時刻、沒有榮耀的時刻,信下去的。


這個信,是人的成就,使他信的嗎?
當然不是!
這個信,是上帝自己施展大能,使他能在這種充滿羞辱、身體痛苦、毫無神蹟的時刻,竟然信下去了。


沒錯,很多人是因為見了神蹟奇事而信主的。
假使上帝主權願意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感謝讚美主。
但是,假使上帝主權不願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是否也願意衷心感謝讚美主?


更可怕的是,上帝自己也告訴我們:
那些因為神蹟奇事而信主的,一大堆也都是假信的!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3-25)


十個痲瘋病人得醫治,這我們都知道。
其中只有一個回來感謝,這我們也知道。
但我們可知道,這十個親自經歷奇蹟的人,真正得救的,只有幾個?
只有一個!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7-19)


請不要以為『親自得到神蹟醫治』,就表示對方得救了,沒那回事!
就算是你親自被耶穌醫治了,也不表示你得救了!
事實上,當時親自得主耶穌醫治的,有不少是被法利賽人派去試探耶穌的,
而主耶穌也確實醫治了他們這些人的身體,然而,這可不表示他們就會信主而得救。


就連『親自蒙醫治』的,都未必得救了,更何況是『看見別人得醫治的』、『看見神蹟的』,得救的就更少了。


多少人親眼見到、親身經歷五餅二魚大神蹟?
五千人吃飽呢!
當時的人口才多少啊!就已經這麼多人親眼見到、親自經歷了。
他們經歷了之後,大家也都認為耶穌就是彌賽亞了。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


他們不僅信耶穌是彌賽亞,還認真到處去「追隨主」呢!


『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約6:24)


結果,這些人就是真信耶穌的嗎?
不是的啦!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約6:29-30)


然後,主耶穌講了一大段所謂「吃人肉喝人血」的話,
然後,一大堆人就散了,不再跟隨了,連主耶穌自己的門徒也一大堆不再跟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事實上,很多人所謂的「信」,都只是表面的信罷了,不是真正的信。
他們的「信」,是『有好處我才信,沒好處我不信』。
這種因神蹟而信主的,也常是一大堆沒得救的。
正如當初台灣接受美援時代,教會發放麵粉,所以一大堆「麵粉教」信徒。
他們也會去做禮拜、也會很認真跟隨、也會唱聖詩、也會開口閉口哈利路亞阿們,
但當麵粉時代過去,當自己經濟變好,他們就離去了。
留美學生,也一大堆是這樣的。
去美國留學,因為有好心基督徒接待,所以不少也會去參加團契、去教會,等到沒有利用價值了,就離去了。


然而,主耶穌在那段吃人肉喝人血的講述裡,還講述二個很重要的觀念:
1. 真正上帝的小孩,是永不會被上帝撇棄的。
2. 上帝知道誰是祂真正的羊、誰是假的羊。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4-65)


換言之,那些『外表信主』的,未必就是真信主的。
那些因為喪失好處就不信的,其實有很多,都是本來就是假信的。
這些因為沒好處就離開的人,除非他們後來有悔改,否則,他們的行為,證實自己就是沒得救者、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三、 痛苦無法解決中,依然信主了
很多人信耶穌,是因為遭受苦難,特別是身體生病、家庭不幸、、、。
在身體與心靈極大的痛苦中,需要尋找一副解藥,所以來信耶穌。
這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不對。
但可怕的是,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將這樣的需求與市場擴大化,並且合理化。
他們開始宣傳一種所謂的「福音」:
信耶穌就能病得醫治、成大功、發大財。
然後,和直銷商的大會沒有什麼兩樣,一樣叫一大堆所謂「成功人士」出來「做見證」,使底下的信徒人人聽得如癡如醉、充滿期望。
至於那些不管如何信都沒得到神蹟醫治的、都沒得到成功興旺的,
大家放心!這些人絕不會站在講台上「做見證」,正如直銷商不會告訴你更多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檯面上那一級的成功者。


假使,身體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今生看不見任何得到痊癒的希望與可能,
那麼,人還會信主嗎?我們還願意信主嗎?
十架旁的強盜,就是這樣的人!
他身體被釘流血疼痛,那種痛苦,是非常劇烈的。
更悲慘的是:
他所信的耶穌,並不能救祂自己,也不能救他。
他和那個耶穌,都會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是肉體痛苦而死。


在這個極大的肉體痛苦,而且看不見痛苦得神蹟醫治的可能時,
我們還願意信耶穌嗎?當今教會還有多少信徒願意信耶穌?
可是,這個強盜就是願意信。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這強盜的信,比更多人都更深深的信!
因為,他並不是信一個能行出神蹟使他痛苦解除的耶穌、並不是信一個展現今世榮耀的耶穌,而是信一個能拯救他靈魂的耶穌。
這不是說他不相信耶穌能行神蹟奇事,或是認為耶穌不是榮耀的君王,
而是他願意接受上帝主權,當上帝主權就是不施展神蹟奇事、上帝主權就是要使人處於恥辱卑賤,他依然衷心相信這個上帝不誤事,並且對上帝毫無任何懷疑。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他看重『來生』,而非今生。
並且,不是尋求來生的榮耀興旺,而是謙卑懇求憐憫與恩典。
我不是說今生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能將今生的成功富貴擺在來生之前,變成看重上帝在今生物質的祝福,而忘了來生靈魂的幸福。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


多少基督徒,已經將一切重心放在今世的榮耀上,而忘記來生的重要性?
即使看重來生,一大堆也將焦點放在他在來生可以在天堂住多大的房子、有多舒服的生活、過得多榮耀享受。
還有多少人,是看重來生,而且是非常謙卑懇求上帝憐憫的?


雅各約翰的媽媽,當時還去求主耶穌在今世當國王時,讓她兩個兒子當左宰相、右宰相。
可是,這強盜雖然看重來生,但是,他連求什麼大房子、大職位都不敢,而只求主耶穌憐憫記念他而已。


謙卑的,上帝必憐憫與恩待。
囂張以為理所當然的,上帝才不屑。
不幸的是,當今一大堆教會教導的,又是什麼?
教導信徒存謙卑的心來到上帝面前、來對上帝懇求嗎?
不是的!
他們教導的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一副上帝欠我們、我們是王子的高高在上態度,來對上帝命令東命令西(表面上是祈求,但骨子裡是對阿拉丁神燈下命令)!


連主耶穌的十二個使徒(去除猶大),跟隨主耶穌、天天聽主講道三年多,
結果,他們還是滿腦子『今世』的成功,以為主耶穌是來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即使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復活了,他們依然沒有醒悟。
連主耶穌最後要升天了,他們問自己的老師、自己的主,最後的一個問題,不是問安、不是感謝、不是不捨、、、,而是什麼,知道嗎?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他們還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
他們還是在等候『今世』的成功,想知道主耶穌什麼時候要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十字架上的強盜,沒親身跟在主耶穌身旁三年多、沒聽過那麼多講道,
可是,他的信仰與觀念,竟然比那些使徒還正確!
他等候的,不是今世的成功興旺,而是來生的幸福;
他的重心,不是肉體的幸福,而是靈魂的得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其實,我們比那位壞人強盜還不如!
我們對主耶穌的信仰,比那位強盜差遠了。


願上帝憐憫我們,帶我們走在正確的路上,
而不是跟隨今世教會大量錯誤的教導與潮流,走入滅亡的道路去,而是真正進窄門,直到天家。






小小羊








分類:聖經無誤、解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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