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該如何做,沒有一定,因為這是屬於『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我們真的只能禱告上帝賜我們智慧,帶領我們。
至於我,假使是我,我會怎麼做?
我的想法與做法是這樣:
1.是你主動來找我傳教的,所以,我對你傳回去是天經地義。
2.對一個道理,或是對一件事,只要你講的和我信的不一樣,我就講我的,不管你喜不喜歡。
比方說:他們講輪迴,我就會對他們講回去,上帝說沒有輪迴,人死了以後有天堂和地獄,信耶穌的得永生,不信的沒有永生。
比方說:他們講信佛教多好,我就會講回去,告訴他們聖經說,除非信耶穌,沒有人能得救。
比方說:他們每次講來講去就是講那些,我也可以每次講來講去就講那些。
他們沒講的,像有沒有上帝、人從哪裡來,你就不用去講。
懂我的意思了嗎?
利用他們講的東西,我們同時把聖經講回去。
重點很簡單-----------不是『辯論』,只是『陳述』。
辯論就是要把對方講到啞口無言,這我們不需要。
陳述就是把我們聖經講的東西告訴對方,但我們不與對方辯,也不管對方信不信。
3.假使他們聽下去了,我們就救了一條靈魂;
假使他們不高興,慢慢他們也不敢再繼續傳,因為怕被你倒傳回去;
假使他們覺得沒關係,那正好,反正我們就繼續傳(有光明正大的機會傳,多好啊!)。
4.請注意,『日常生活』要非常孝順。
不孝順的基督徒,傳什麼都沒用。
而且,即使對方不肯信,這一點都不能使我們有不孝順的理由。
單單不講話不表示就是孝順,
日常生活的行為孝順,才是真正孝順。
這是我個人做法,提供參考。
小小羊
分類:護教、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