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定要在同一間教會嗎?

絕對真理,我們都要遵守;
相對領域,我們有很大的自由。
讓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聖經有規定夫妻『一定』要在同一教會禮拜嗎?


好像沒有,不是嗎?
在聖經裡,舊約時代只有一個聖殿或會幕。
後來主耶穌時代,每個地方就一個會堂而已。
使徒時代,當時各地區大概就一間教會。
後來的天主教時期,各教區也大致只有那間教會。
這種情形下,信徒根本沒有選擇的機會,夫妻就是只能去同一地方禮拜。


但是,自從改教運動起,各宗派、各地區都有很多間教會可供選擇。
而且,只要是純正的教會,我們都可以去。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只能說:
夫妻去同一間教會,是比較常見的常態,但卻不是絕對真理。


事實上,假使夫妻喜歡的教會風格差異太大時,
或許,各自去喜歡的教會,會比較合適一些。


但是,我有兩個提醒:
1.丈夫是否同意夫妻可以到不同教會禮拜?
假使丈夫同意,那就可以。
假使丈夫強烈反對,那這時很不幸的,依照『順服』的原則,妻子只能聽從丈夫的話去丈夫規定的教會。
除非,丈夫那間教會是教義有問題的,這時,妻子可以依據『聽從神不聽從人』的原則,不用管丈夫規定,可以去另一間信仰純正的教會禮拜。
當然,即使是丈夫規定,妻子依然可以對丈夫拜託與講理。
正常的丈夫,應該可以體諒妻子的痛苦才對。


2.小心夫妻分開在不同教會聚會時,和其他異性相處的誘惑情境問題
有些傳統的教會,比較保守,所以對各種不當感情事件會非常禁止。
但是,那些比較活潑開放的教會,丈夫或妻子單一人在那種教會(特別是丈夫),要小心誘惑的情境。
這類活潑的教會,有些姊妹或弟兄,很容易喪失分寸與缺乏謹慎,甚至有些是不在乎,然後在「關心」、「分享」的過程裡,有時會造成一些婚外情的危險。


所以,假使分開兩間教會禮拜時,一些非禮拜場合的聚會(如:聚餐、小組、團契、家庭禮拜、、、),夫妻最好盡量『一起』參加。
另外,由於丈夫和妻子不在同教會,丈夫和妻子對於異性的關心關懷,或是對於異性的各種接觸,都要盡量避免與謹慎為宜,這是很重要的分寸。
簡單講:
弟兄輔導弟兄,姊妹輔導姊妹;
不能弟兄單獨輔導姊妹、或是姊妹單獨輔導弟兄。
假使要輔導異性,就必需夫妻雙方都能一起參與輔導才能去幫人家,否則就要拒絕。


另外提醒一下,有些教會對婚外情非常寬容,這種教會就要比較小心,因為發生婚外情的機會就會比較高。
畢竟,罪是可以傳染的,而縱容的環境,會使傳染力更易擴散。
所以假使夫妻分開在不同的教會,其中一間是這種對婚外情很寬容的教會時,要很小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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