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所謂“矛盾”(轉貼)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絕對無誤!聖經的抄寫及原稿可能會有點些微落差,卻絕不是不信派所言成了翻天覆地的變遷。

從前舅父教導標點符號的運用,「此路不通行,不得在此小便」怎變成「可以小便」?就是「此路不通,行不得;在此小便」。不要小看它的變化,這不是偶發性使然可得,而是要每個變異的位置都要恰到好處。不是出自故意而是偶然的抄漏或抄錯,剛巧又『負負得正』而達成一個完整的做句而截然相反的意思,頗荒謬的!

事實上,今天流傳的一些古代著名詩句,當中句中一些用詞己未必是原裝原稿那本了,卻仍絲毫不會影響文章要表達的意思及原意。至於很多根本就連抄漏或抄錯也不是的所謂錯誤,不要小看上帝的能力,忘記了宇宙萬物祂也有本事造,聖經絕對無誤!

林獻羔牧師


許多人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因為他們發現聖經中有許多所謂“自相矛盾”的地方。其實聖經一點矛盾都沒有,只不過有些人沒有好好地去研究,謬然把聖經讀錯了。在我未曾講論“怎樣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之先,我願意先把“人的”誤會解釋清楚。否則我一面證明聖經是真的,有些人的心裏就一面說,無論你怎樣證明,我都是不相信的,因為我已經找到聖經中的“矛盾”了。好,容我們先討論這個吧!當我們遇到一些解不通的經文時,我們就會覺得聖經如刺。但當我們把聖經的前後合起來看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聖經實在是和諧到極了,這是聖經的“妙處”。我現在不能把聖經中“似乎”矛盾的地方列舉,我只舉出幾個例子罷了!


一、他拉死的日子


從使徒行傳7:4我們得知他拉死了,他兒子亞伯蘭就離開哈蘭。創世記11:32說他拉死,12:4就說他(亞伯蘭)出哈蘭的事。這是一致的,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但當我們再把日子計算一下,就發覺似乎不對了,因為他拉“七十歲生了亞伯蘭”(創11:26),“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12:4)這樣一算,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他拉應是145歲。他拉那時還沒有死,因為“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11:32)。聖經站得住嗎?為什麼使徒行傳說他死了,亞伯蘭出哈蘭呢?本來他130歲生亞伯蘭才對,因為他205歲死,亞伯蘭才出哈蘭,亞伯蘭恰好是75歲就正對了。為什麼創世記11:26說“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呢?好,請我們留心看這段經文是怎樣寫的。他拉能否在一年之內生了三個兒子呢(不是一胎三子)?他不能在70歲生亞伯蘭,又同年生拿鶴與哈蘭。其實哈蘭是長子,拿鶴是次子,亞伯蘭是第三子。因為“亞伯蘭的妻子名叫撒萊;拿鶴的妻子名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創11:29)哈蘭有女兒給拿鶴與亞伯蘭為妻子,當然他是長子。拿鶴是次子,因為以撒與雅各是從拿鶴的家裏得妻子的(詳看創24:4-5,15,29:23,28)。聖經是很喜歡把幼子排在先,長子列在後的。亞倫是兄,摩西是弟,但聖經常說“摩西亞倫”。亞伯蘭與摩西特別為神所重用,所以把他們列在先頭,也不足奇怪。他拉活到70歲開始生兒子,直到130歲才生亞伯蘭。他拉205歲死在哈蘭,那時亞伯蘭正是75歲,他就離開哈蘭。


二、亞伯拉罕買墳地


創世記23:19記載亞伯拉罕買了一個洞和那塊田,他是從以弗侖買來的(23:16)。創世記33:19記載雅各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一塊地。這是兩件不同的事實,不能混為一談。但有人說司提反卻把這兩件事混亂了:“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裏。”(徒7:16)司提反說錯了嗎?似乎是。但為什麼當時沒有人起來更正這事呢?請注意,司提反一點沒有錯,他所知道的比我們所知道的更多。他所說的是亞伯拉罕“第二次”買墳地。這件事創世記沒有提及,我們只能從猶太國的歷史查到。一個人是可以買幾個墳地的。我們切切不要把這幾段不同的記載混在一起,硬說聖經是矛盾的!


三、下埃及的人數


“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兒婦之外,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創46:26-27)與雅各同到埃及的共有66人;連同雅各是67人;約瑟已經先到,合為68人;還有約瑟的兩個兒子,“共有七十人”。但當我們翻開使徒行傳7:14的時候,我們看見是75個人:“約瑟就打發弟兄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這就使我們感覺頭痛,為什麼70個人竟會說成是75個人呢?請我們注意中文聖經是被譯成的。七十譯本(使徒所用的舊約譯本)在創世記46:26之後有“瑪拿西一子一孫,以法蓮二子一孫,”27節譯為“七十五人”。手抄卷是會抄錯的,所以有不同的地方是難免的。這不是聖經錯,而是人抄寫的時候弄錯的。況且創世記46:27的“雅各家”,使徒行傳7:14卻說“全家”。“全家”二字在原文是“所有的親屬”。看清楚這一點,就知道聖經沒有衝突了。


四、二萬三千人與二萬四千人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民25:9)但保羅怎樣說的呢:“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林前10:8)為什麼一處記載2萬4,000人,而另一處少寫了1,000人呢?摩西錯呢,還是保羅錯呢?摩西不會錯,因為他生在舊約時代。他清楚的知道,而且是他先下筆。保羅也不會錯,因他有舊約可以查考,也有歷史可以根據。假如我現在要引用舊約事實,我也必須詳細查考,尤其是數目更不容錯引。但為什麼保羅竟少寫了1,000人呢?因此有許多人說聖經是靠不住的,還比不上歷史。真的嗎?請你細心的讀聖經吧。民數記說“那時”,原是指著整個瘟疫的時候說的,意思就是在這時期內所死去的人的“總數”。但保羅只說“一天”所死的人數,他引出最厲害的那一天所死的人數,作為後世的鑒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


五、壯丁的數目


大衛心中高傲,要計算自己軍兵的數目。在撒母耳記下24:9說:“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于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但歷代志上21:5卻說:“將百姓的總數奏告大衛: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萬;猶大人拿刀的有四十七萬。”


這兩段的記載明顯有了出入,怎能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呢?但如果我們細心讀聖經,就知道一點矛盾都沒有。以色列戰士的總數共有110萬(代上);但只有80萬是“勇士”(撒下)。110萬拿刀的,但有30萬不是勇士,他們只是戰士而已。猶大人出戰的共有50萬(撒下),但拿刀的只有47萬。有3萬不是拿刀的戰士。錯在那裏呢?恐怕還是我們的腦子錯了吧!


六、大衛與阿珥楠的交易


當大衛數點百姓之後,神就不喜悅而降災,以色列人大受瘟疫所害。大衛一認罪,災禍就止息了,大衛就買地獻祭給神。撒母耳記下24:24說他用了50舍客勒的銀子,但歷代志上21:25卻說他用了600舍客勒的金子。


這似乎是矛盾了!但請細心讀聖經吧。大衛用50舍客勒的銀子買禾場與牛(撒下24:24)。阿珥楠本來是要送上牛和麥子的,但大衛不要(代上21:23)。現在聖經只論他買禾場(小面積)與牛的價銀,作為獻祭之用。


後來大衛再買那塊地(大面積),用去600舍客勒的金子(代上21:25),不只是為獻祭(26節),更是為日後建聖殿之用的(21:31,22:1,代下3:1)。但撒母耳記下並未提及建殿的事,所以我們切不可將這兩件差不多的事混在一起,硬說聖經有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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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聖經無誤、解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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