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信耶穌的人能做比耶穌更大的事,所以這經文可以被拿來當神蹟奇事事工用?

問題:我想請問關於約翰福音14:12,因為看到此節常被提倡神蹟奇事的教會或事工所使用。「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請問該如何來解經?答:
靈恩派企圖用這句經文來認為現今的基督徒可以在『神蹟奇事』部分和主耶穌一樣,甚至更厲害,這是胡說八道!


別的不講,單單去墳墓裡叫死了四天的死人復活(拉撒路),而且是在眾目睽睽下行出這神蹟,現今就沒辦法做到。
再者,主耶穌在多人見證下履海,現今也沒基督徒做得到,連履三公尺都不可能!
主耶穌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二千年來,沒有任何基督徒行出過,連使一百人吃飽都做不到!


正確的經文解釋,一定可以合理解釋很多現象;
錯誤的強解亂解,輕易就能踢爆推翻。


『更大的事』,
1.不是指『神蹟奇事』更大,因為上面所講的,已經踢爆這種解法。
2.不是指比主耶穌講過的『話』更大,因為我們人類所得的啟示,不可能勝過聖子上帝。


更大的事,是指『更多的得救者加入教會』,福音普傳,超過主耶穌在世當時只侷限於猶太地方的範圍,而變成擴展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帶大量外邦人信主得救。


這不是說現今的基督徒沒辦法行出神蹟奇事,而是說這段經文不能用來做為神蹟奇事的支持,
因為若把『事』解釋成神蹟奇事,
不僅『我所做的事(神蹟奇事),信我的人也要做』解不通,
『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神蹟奇事)』更解不通。




請參閱:『神蹟醫治相關文章 』






小小羊





分類:聖經無誤、解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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