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信仰是否衝突?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一、【相信/信念】:科學與信仰是否衝突?

這個問題通常是「非基督徒」的詢問或質疑。
通常非基督徒都認為信仰並不科學,所以會站在「科學」的角度來反對信仰。


不過,我們可以從下幾點談 科學與信仰 並不衝突:


<1>. 科學的前提也是始於信念

我們通常會認為科學就是「一組假設,經過實驗之後,得到證據證明之後,我們就相信或不相信這假設成立」。
不過我們需要再更進一步地問「這組假設的前提(或根據)是什麼?」


舉個公共衛生的發展歷史的例子:
在19世紀工業革命之後,歐洲許多大城市擠滿了工人,造成了許多傳染病的增加。
為了遏止傳染病繼續蔓延,當時的醫生、科學家想辦法要找到傳染的原因。
在研究之後,發展出「瘴氣說」(Miasma theory)的假設前提。
「瘴氣說」認為惡劣的環境會產生「穢氣」,而「穢氣」是導致疾病發生的原因。
基於「瘴氣說」的假設前提,當時的改革者要求政府改善環境衛生、建立下水道系統等等衛生政策。
因著環境的改善,也確實收到了減緩傳染病的發生。
但是到了19世紀末,顯微鏡發明利用,使科學家發現了「病菌」的存在。
因此,對於疾病的成因,「細菌說」(Germ theory),迅速取代「瘴氣說」。
成為解釋與理解病因的主要前提。
對於疾病發生原因的信念(前提),從「瘴氣」轉到了「病菌」。
換言之,相同的問題「人為什麼會生病?」,問19世紀的科學家與20世紀的科學家,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19世紀的科學家會告訴你,是「瘴氣」使人生病。
20世紀的科學家會告訴你,是「病菌」使人生病。


參見「公共衛生千年沈浮/陳美霞」
http://www.netandbooks.com/taipei/magazine/health/artical4.html


但我們不會說19世紀的科學家,就不科學。因為他們的邏輯推論,依然是很合理的。
只是因著當時科技的限制,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答案。


回過頭來看「是否相信基督教」的問題。
通常「非基督徒」會說「給我證據證明上帝存在」。
這句話背後的「非基督徒所相信的前提」是「上帝是不存在的」。
因此必須給他證據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但是基於相同的邏輯,「基督徒」可以反過來問:「給我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因為基督徒的前提是「上帝是存在的、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存在 或 上帝不存在」這兩句話,各自出自於不同的發問前提。
因此,在邏輯上是相同的地位。沒有哪一句是比較科學的。


<2>. 一般人的"相信",是從"眼見"(感官)而來的

就像先前提到的公共衛生的例子。是什麼時候從「瘴氣說」變成「病菌說」呢?
就是「顯微鏡」發明之後。人從此「看得見」病菌了。
因為看見,所以相信。這是很合乎人性的證明方式。


但這裡有兩個可以更進一步討論的:


A. 並非所有"可相信"的都是"看得見"的

這世界上並非所有的東西都是能夠直接看得見的,還包括許多無法直接看見的。
必須透過「間接」的方式,我們才能知道、才能相信。
就像是紅外線、紫外線。這兩類都是屬於"不可見光"。必須透過儀器,我們才能得知。
像是情感(例如愛情),我們也是看不見,但我們仍然相信它的存在。
那我們怎麼得知"愛情"的存在呢?只能透過「間接的外在表現」來判斷愛情的存在。
例如你腦中總是充滿了某人的影像,日夜都會想到他。一想到他,就會覺得開心、甜蜜。
我們就會說:你"愛上了"某人。
或者某人總是對你噓寒問暖、隨call隨到、願意做出許多付出。我們就會說:某人"愛"你。
這都是從"外在表現"去進行推論,不是實際看得見的。
但我們也只能對這樣的推論「愛的存在」,抱著某種程度的「相信」而接受。


上帝,就是那「可相信但看不見」的主。
只能透過間接的方式,而得知、認識、相信。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
「耶穌對他[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20:29)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 4:20)


B. 對於 "相信" 自己所 "看不見" 的,只能透過間接的方式

但我們若要相信所看不見的東西,會怎麼做呢?
通常我們會透過間接的方式來加以考證。所以我們要知道我們所接受的間接方式是什麼。


B-1. 「相信」是從見證而來

就像我們怎麼相信「吸煙會不會致癌」呢?一般人看不見煙跟癌的成因,也不知道吸煙會不會致癌。
但是有許多專家告訴我們,吸煙容易得肺癌。
因著我們相信專家,所以相信專家說的話,也就接受專家所提的結論。
所以專家的推論或許是科學的(也有造假的專家。例如韓國首爾大學黃禹錫偽造論文事件。)
但是我們接受專家的說法,卻是靠著「相信」,而非科學。
一般人相信專家,所以間接相信專家說的話。
因此,相同的邏輯。
怎麼讓人相信上帝呢?就是靠著「基督徒」的見證。
靠著「基督徒」的行為、表現、價值觀等等,在地上做鹽做光,表現出上帝與我們同在。為主作見證。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一4:14)
人若看見我們,相信我們,就會接受我們所說的,甚至說道「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14:25)


B-2. 並非所有見證我們都接受

「非基督徒」也會問:佛教、伊斯蘭教、民間信仰都有見證,也有好行為,為什麼要相信基督教?
「基督徒」的見證內容不僅僅是個人的生活、經歷,更重要的是見證上帝救恩,以及聖經的可靠。
與其他宗教不同,聖經的真實性是更高的。
聖經跨千年的彌賽亞預言實現了。聖經記錄是真實的,有外在考古證據支持。
其次聖經是當時見證人所寫下的,可靠度比起其他宗教的經典來得更高。


對「基督徒」而言,那我們接受什麼樣的見證呢?
我們只接受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見證。
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經聖靈默示,由先知、使徒所寫下來的。
因此,聖經是無誤的。我們面對一切的見證,都必須回到聖經中做檢驗。
用上帝的話來做檢驗,唯獨聖經。
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的要求。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 4:1)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你們要謹慎。」(可 13:21-23)


從上面幾點我們可以看到,科學與信仰其實是不衝突的。
甚至聖經也要求「基督徒」要能夠仔細查考、深入瞭解、發問、學習。
「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來 2:1)


既然如此,那「基督徒」所相信的內容是什麼呢?
「基督徒」所相信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福音」。
什麼是福音?就是十字架的道理。
<1>. 人是全然地墮落,上帝為我們預備救主,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2>. 基督從死裡復活,勝了死亡。為我們的罪付上的工價。
<3>. 人只要信,就能白白地得到恩典。因信稱義。


更完整的內容,就是「使徒信經」。
這就是我們信仰中,最核心的部分。
也是檢驗人「信或不信」的分水嶺。




二、【信心】:你對上帝的"信心"

前一段所寫的,乃是討論「信與不信」的差異與因素,那是「信徒與非信徒」、黑白分明的差別。
一旦當我們相信、成為「基督徒」後,便是操練我們信心的開始、是成聖的過程。
這就是信心程度大小的差別。


信心表現在哪裡?表現在兩個方面:內在的信靠 與 外在的行為


<1> 內在的信靠

我們對上帝的信靠,往往在內心裡會有真實的表現。
我們是否相信這個世界是天父世界?上帝掌權。
我們是否真的相信我們所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上帝所許可的。
相信上帝在我們身上有其美好的旨意。


尤其是在逆境中,更能讓我們自己看見自己內心的真實信仰程度。
約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約伯從富甲一方的大財主,一瞬間淪為一貧如洗、滿身病痛的可憐人。
他失去了一切財富、失去了兒女、失去了健康。
原本他所擁有的,習以為常的一切,都全部失去了!
這是誰造成的?
這是魔鬼所做的,但卻是上帝所允許的。


在極大的困境、痛苦、無奈中,連他的妻子都譏笑他「離開神吧」。
但是約伯雖然非常痛苦、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但仍對上帝抱有信心。
約伯說: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 1:21)
不妄評上帝。
在這極大的困難中,他仍然相信上帝。


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只想詢問上帝「為什麼會這樣?」
但是上帝到最後只有讓他知道「耶和華是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宰」(參 約伯記41章)
約伯最後的回應仍是完全順服、信靠上帝。


「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 42:1-6)


厭惡自己、棄絕自己,只有完全依靠、相信上帝。
這就是約伯的信心。
就算遭遇極大困難,也不會離開信仰,不會離開上帝。
這也是信徒永蒙上帝保守,絕不失落的見證。


<2> 外在的行為

人的內在信靠,會表現在外在的行為。
信靠上帝的人,藉著他的行為來表現出他的信心。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
並且在歷練中,結出聖靈的果子。






韋伯








分類:護教、福音 

{{ total }} 則評論

沒有評論

到主站發表留言(不支援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