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鹽是光的基督徒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3-16)


這段經文提到基督徒的身份是世上的鹽和光。
我們「是」鹽和光,就意味著鹽和光的責任已經交付給我們了。


「鹽」 的功效是 「防止腐敗」。
「光」 的功效是 「照亮黑暗」。


因此,這也就意味著社會的本質是敗壞的、黑暗的。
因為社會是由人所組成的,而人在亞當夏娃之後,就已經是全然墮落敗壞。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
所以因著人的墮落,由人組成的這個世界也是墮落的。
大至國家、小至辦公室,都是全然地墮落。
因此,基督徒的責任,就是要努力防止這個世界繼續腐化、照亮這個世界的黑暗。


但是世界的本質是墮落、黑暗、敗壞的,因此若想在世界上行光鹽的責任,那都是一種逆勢而為的行動。
與潮流相反、與主流價值相反、與任何被世人依循、崇拜的價值觀相反。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 6:26)
基督徒只能頂在破口當中,忍受被世人譏笑嘲諷的痛苦,孤單地發聲、守望。


久了,基督徒會疲累、基督徒會灰心。因為看不見眼前的任何指望。
好像再怎麼努力,再怎麼辛苦,事情都是一樣,沒有什麼改變,也好像於事無補。
就在這困頓乾旱疲乏的無水之地,基督徒所擁有的,就是基督。
靠著主加添力量,使軟弱的手能重新舉起來、怯懼的心能夠再次剛強起來。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 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3)
靠著弟兄姊妹的彼此扶持、幫補,讓麻木的心能夠得到喜樂。
「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26)
每個基督徒在這地上都有上帝賦予的使命。
不論是在家庭、在工作場合、在各個領域都是。
基督徒在自身所處的地方,就有上帝所賦予應當承擔起的使命。
靠著主的加添、弟兄姊妹互為肢體的幫補,然後我們就能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回到崗位,承擔起自己的使命。


在世界上,去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光鹽之事,是基督徒的責任。
上帝已經將責任交付給我們了。結果如何就交托給上帝。
因為我們不是看結果,不是看自己能成就什麼。成就與否,都在上帝的手裡。我們手上的工,是上帝永恆旨意中一塊重要的拼圖。上帝的旨意必定會實現。
我們所求的,乃是最後要得到永恆不朽壞的冠冕。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帖前 2:19)
然後在審判台前,聽到主親自對我們說: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 25:23)
這就是基督徒的最大盼望。






韋伯







分類:信仰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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