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此公開回答。
其實,大衛鮑森的教導並不是很好。
他是:
1.福音派裡的基要派,但卻同情靈恩派、認同靈恩派
2.阿民念主義者(反對加爾文主義)(主張得救之後可以再沈淪,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3.神學不佳
所以,他教的歷史地理之類,聽聽無妨。
但教義部分,請千萬小心。假使他教的東西與歸正神學相反,大家就不用理會了,因為錯誤連連。
也就是說,他講的『歷史文化』部分,是可以參考的;
但涉及『神學、教義』的部分,大家自己就要小心一點了。
康來昌牧師對大衛鮑森的評論,也是我的評論:
『他是一個對靈恩派有好感的基要派,不僅聖經很熟,也很用功,對歷史文化有相當的瞭解(著有新約綜覽、舊約綜覽)。這方面,我對他有尊敬和欣賞。但他對神學教義恐怕認識不足,這可能是你覺得他有些怪的理由。 』
什麼叫阿民念主義?
簡單講,就是主張『人的自由意志』。
他們一貫認為,上帝的主權,都必須經過人的自由意志同意才行。
靈恩派錯在哪裡,園地文章已多。
至於阿民念主義錯在哪裡,園地文章一樣很多了。
大衛鮑森,不僅是阿民念主義,對神學也不是很清楚。
他講的加爾文的想法、什麼加爾文認為救恩會失去,是胡說八道。
他對加爾文主義的描述,不少都是錯誤的。
好比說他說加爾文主義主張:
『靈魂失喪的人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沒有被揀選』。
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是這樣說的嗎?
園地大量加爾文主義的文章,豈不是非常強調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第一點----------------『全然的墮落』?
人會下地獄,不是因為上帝將之丟入地獄,不是因為『上帝沒揀選』,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
加爾文主義,是在這種『全然的墮落』教義基礎上,才開始講第二點『無條件的揀選』的。
加爾文主義明明就是先講『墮落論』、『原罪論』,之後才講『揀選論』;
可是,大衛鮑森竟然把順序顛倒,先講『揀選論』,不提『墮落論』、『原罪論』,
這樣怎會正確?
大聖經學者,當然有可能亂講亂用資料,這沒什麼奇怪的。
連神學院院長、教授,都會徹底講錯呢!
另外提一下,其實,新約聖經裡的得救,基本上有兩大類:
1.稱義
得救是立即的,永蒙保守的。
2.成聖
得救是終極時的成全,不會再犯罪。
現今我們尚未達成那種得救。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2)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常搞錯這兩種情形,
將成聖領域的得救意思,混淆成稱義領域的得救意思了。
這有點像什麼?
有點像聖經裡同樣出現『稱義』這詞彙,但羅馬書的意思與用法,和雅各書截然不同。
假使我們搞錯二者用法與意思,一定會產生嚴重矛盾!
因為,羅馬書說『因信稱義』,雅各書卻說『行為稱義』,哪個才對?
但假使我們知道二者雖然都是『稱義』,但意思卻不相同,我們就會知道這二類經文沒有矛盾。
類似的情形還有很多。
好比說『愛』。
一看到聖經說『愛』,我們就以為意思通通都一樣,但其實絕不是這樣。
慈愛、溺愛、公義的愛、對兒女的愛、對非兒女的愛、夫妻間的愛、親子間的愛、、,
都是用『愛』這個詞彙,但意思與狀況卻差異極大。
假使我們沒有這種觀念,很容易產生嚴重錯誤的認知出來。
好比說一聽到『神愛世人』,就以為上帝沒有分別、全部都一模一樣愛全世界每一個人,問題是,這是很嚴重的誤解。
別的不講,有些人生出來就長得醜、智商低、家境清寒;
有些人生出來就長得美、智商高、家境富裕。
連這種出生環境與條件,都不可能一模一樣,表示一般基督徒以為的神愛世人,根本就誤解意思了。
阿民念主義的錯誤很多,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出在對這種聖經裡『同詞彙,但意思不同』的現象不夠瞭解所致。
結果很多觀念與解經,當然會矛盾連連。
對大衛鮑森,我個人看法是:
我自己是不浪費時間在這種靈恩派+阿民念主義的混合體的人的教導上面的啦!
時間有限,要讀的書與資料太多,我寧可找純正的讀。
想知道聖經歷史地理背景知識,還有很多好書可以使用。
以下推薦一些我自己用的:
1. 新約聖經背景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校園)
2. 簡明聖經史地圖解(梁天樞)(橄欖)
小小羊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1.全然的墮落(Total Depravity)
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3.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able Grace)
5.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