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好像在你的文章中是「積極預定,消極遺棄」的觀點,不知何故現在怎麼又換成「消極預定,消極遺棄」的觀點了呢?
我個人的觀點是預定和遺棄都是屬於上帝奧秘主權的範疇(既不主張積極也不主張消極),
我們不應該在它前面加上帶有個人感情色彩的限制性的詞彙,比如:所謂的積極消極這樣的詞彙。
加上這些的詞彙雖然看上去好像有些合理性(對人的理性來說),但仍然解釋不了上帝主權的奧秘,反而可能使問題更加複雜化,
甚至為阿民念主義開了方便之門。與其這樣倒不如就誠實地原原本本地說:
一個人的得救是上帝的預定揀選,一個人的墮落是上帝的許可任憑。至於祂是積極還是消極我們不知道,但無論如何祂不是罪惡的起源。
答:
你可能沒有理解清楚我的意思。
所謂『積極預定,消極預定』,是指『同時講得救與遺棄兩件事』:
『人得救是出於上帝積極預定(積極揀選),人下地獄是出於上帝消極預定(消極遺棄)』
可是,當我講『消極預定、消極遺棄』,這時,是在講『遺棄這一件事』:
人被遺棄,是出於上帝的消極預定,也就是消極遺棄。
換個方式講:
當我說『積極預定,消極預定』時,『積極預定』並不是『消極預定』;
當我說『消極預定、消極遺棄』時,『消極預定』和『消極遺棄』同義。
另外,我的標點符號,有時也可以幫助釐清文意。
一般而言,透過上下文,應該可以很清楚我講話的意思。
至於人意的問題,假使你覺得我講的東西,是出於人意,用人的感情,在上帝奧秘領域加上感情的詞彙,
那麼,或許你應該有能力解通我在那些文章裡所列出的經文?
也同時,你也應該有能力用聖經,來合理解通我上封信所提出的問題?
假使經文不知道的話,我送一個很簡單的(我發表的預定論文章裡,常會提到這段):
大衛屬點民數,請問,
1.是出於上帝,還是出於魔鬼?
2.上帝激動魔鬼去害人(積極型態)?
3.魔鬼要害人,上帝同意(消極型態)?
積極、消極、主動、被動,都是不理想的詞彙使用,但我們沒有更好的辦法。
正如三位一體、三一神,都不是很理想的詞彙,但我們沒有辦法,必須用一個詞彙來描述。
這一個觀念,在我預定論的文章裡,已經講得很清楚。
或許你有能力可以用更好的詞彙,更好的講解,不妨分享一下。
至於你說的『一個人的得救是上帝的預定揀選,一個人的墮落是上帝的許可任憑,至於祂是積極還是消極我們不知道』
請問,前者和後者,都是上帝預定,但是,上帝的積極和消極程度,一樣嗎?
你不使用『積極』與『消極』這類的詞彙,難道你有更好的辦法,來描述二者間的差異?
還是你認為上帝非常積極主動去揀選人上天堂,也認真努力積極主動送人下地獄?
你真認為上帝是用同等的『強度』、同樣的『方式』,來進行得救與遺棄的處理?
還看不見自己論述的缺陷嗎?
假使你要走積極遺棄、極端加爾文主義的路,我沒有意見。
但假使你認真思考我問的問題,我不相信你還走得下去。
小小羊
發問:消極遺棄能解通韋斯敏斯特信條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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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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