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由於這不是單從幾句聖經經文就可以比較清楚理解,所以我也不使用經文,而是直接講述。
並且,今天我也不做詳細講述,只簡單講解而已。
講到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耶穌基督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這是歷史上很重要的教義議題。
當初很多人因為做出錯誤的教導,紛紛被判為異端。
到西元五百年左右,這些重要的教義,好比基督神人二性、三位一體、、,大致都已經成為定論,被寫成信經。
此後,我們其實不需要企圖去建立新教義,或是去做新理解,只需遵照歷代眾聖徒共同傳承即可。
提到基督的『神人二性』,我們就不能不拆解成『神性』和『人性』二個部分來講解。
1.基督的神性
耶穌基督的神性,是聖子上帝,和聖父上帝一樣,是創世之前就有,是『被生』而非『被造』的。
我們看見信經的很多描述,其實,不少都是針對耶穌基督的『神性』部分在描述。
這些,大家都沒什麼問題,也很容易理解。
2.基督的人性
這就是這篇文章所提到爭議的部分了。
我們說的『人性』部分,其實,是一種籠統、廣義的用法。
假使真要區分,可以分成:
a. 人性的外在部分(身體)
主耶穌有和人類一樣的身體,有頭、眼睛、手、腳、頭髮、會小便、大便、會肚子餓、需要睡眠、、、。
b. 人性的內在部分
人雖然是照上帝形象造的,但人類和神有本質上的差異。
好比人會軟弱、會疲倦、有各種性情、、、。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到底如何調和,這不是今天重點。
我們只需記住:
正統信仰所講的,是主耶穌『外在部分』和『內在部分』,這兩種人性部分,通通都是在馬利亞從聖靈感孕之後,才開始有的,不是之前在天上就有。
因此,主張主耶穌『人性的外在部分本來就有』,還是主張主耶穌『人性的內在部分本來就有』,通通都是錯誤。
其實,現今我認為,講述耶穌基督神人二性,最簡單、扼要、清楚的,是韋斯敏斯特信條。
「神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惟一永遠的神,與父同質同等,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人性,連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己身,只是無罪;祂藉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用她的本質成孕。所以完整無缺,而又是相異的二性,即神性與人性,毫無轉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結合于一位格之內。這位就是真神真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間的惟一中保。」(韋斯敏斯特信條第八章第二節)
這裡清楚分成『神性』和『人性』兩部分,
並且強調是在『時候到了』、『在馬利亞胎中』,才取得人性的外在與內在部分。
1. 基督的神性
神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惟一永遠的神,與父同質同等。
2. 基督的人性
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人性,連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己身,只是無罪;祂藉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用她的本質成孕。
其實,韋斯敏斯特信條關於基督神人二性部分,只是重申之前的歷代信經而已,不過講得比較簡單、扼要、易懂。
歷代信經中,最針對基督神人二性來講的,是迦克墩信經。
以下列出迦克墩信經的內容: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祂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
按神性說,祂與父同體,
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
按人性說,在晚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 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祂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我們可以清楚看見,迦克墩信經也針對『神性』和『人性』部分做出講解:
1. 基督的神性
真是上帝;祂與父同體;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
2. 基督的人性
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祂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在晚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迦克墩信經講的,和韋斯敏斯特信條講的,是同樣的東西。
因此,我們不管講述者是否使用基督人性『受造』這種詞彙,只要對方講的是下面的內容,就沒有問題,我們就不需去爭論:
基督人性的外在與內在部分,都不是從一開始就有,而是從馬利亞聖靈感孕之後才有。
當然,假使講述者說基督的『神性』『受造』,那一定錯!
但是,講到基督的『人性』部分,只要講述者內容正確,即使對方使用『受造』這種詞彙,也不是錯誤,只是易引發誤解而已。
再強調一次:
重點不是『詞彙使用』,而是『觀念內容是否正確』。
小小羊
分類:上帝、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