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的女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這是給未婚姊妹,也是給未婚弟兄看的。
未婚姊妹可以藉此省察自己----------我夠格當人家女友嗎?
未婚弟兄可以藉此查驗對象----------她夠格當我女友嗎?
我設定的男友、女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未來結婚的,不列在我的對象裡。
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而是一些簡單原則而已。


今天寫的重點,有些前一篇文章已經提過。
合適的男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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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的我就不再多提,但同樣經文,因為對象不同,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著重點,這些會比較詳細講。

 


一、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2:24)(太19:5)(可10:7)(弗5:31)


這句經文,不僅對男方重要,對女方一樣重要,但著重點稍有不同。
『離開父母,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說不能和父母同住,
而是說『心態上、生活上,要脫離父母,以妻子為優先順位』。


注意!這經文請千萬不要誤解與誤用。
身為女友,你是沒資格拿這經文來要求男友未來不和公婆同住的!
假使未來你的丈夫要求你和公婆同住,你就是必須順服!


另外,發現了嗎?假使男方是未信者,他會接受『妻子順位比父母高』的規定嗎?


離開父母,在實際應用上,有一個很重要的,
就是-----你不能期望婚後有不愉快就「回娘家」哦!
婚姻,是必須離開父母,夫妻獨立自主的。
社會上很常見遇到困難就回娘家,這是不合聖經的。(守寡、離婚的不算)
這不是說你都不能回娘家去訴苦、求援,
但假使你常常這樣、繼續認為有娘家可回的想法,這就是錯誤。
你要搞清楚你已經和丈夫成為一體,離開父母了,不能繼續想要倚賴父母保護。


另一個要注意的是,婚後你不能讓父母介入你們夫妻的決策中。
這不是說不能請教父母意見、尋求父母協助,
而是決策的決定者,是你們夫妻二人,不是父母。
因此,當你們夫妻意見與父母不同時,要以你們夫妻意見為意見。
當然,有時,夫妻的意見是錯的,父母才是對的,
但既然已婚,權柄與順位已經不同,
上帝給了你們權柄,你們相對也要扛起責任,自己承擔錯誤的苦果了。


然而,請注意:
婚前和婚後,依然有很大差距。
婚前的男女朋友階段,雖然很多婚後的原則已經要開始學習,但依然不是婚後。
所以,請別拿聖經『離開父母』這經文,
來認為男女雙方都不需看重父母意見、不需告知父母一些事情。
有些男的會逼女的不聽父母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
有些女的會逼男的不聽父母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
這都是嚴重不當!


對弟兄而言,一個姊妹假使是嬌嬌女,她是否開始準備離開父母,
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
對姊妹而言,既然要尋找對象,自己是否裝備自己,準備離開父母,
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


至於單獨和男生出去、還保有男性知己、同時跨好幾條船、、,那就別講了,
因為都是違反成為一體命令的。這點和男方相同,就不多說。

 


二、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


這段經文,對男方與女方,重點不同。


1. 順服
很難哦!特別是在這高喊女權的時代。
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這樣規定,我們就這樣做。
除非丈夫做出違反聖經的決定,否則妻子就是必須順服,
不因為你學歷高、經濟好、家世棒、、、而有改變。


這裡說『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
這很重要。
因為很多姊妹嚴重搞錯聖經,結果自找很多重軛來背。


聖經告訴我們:
丈夫是透過對上帝的『直接』順服,來達成順服。
但妻子卻不同,是『間接』透過對丈夫的順服,來達成對上帝的順服。


這有什麼差別?
差別可大了!
丈夫可以直接宣稱領受上帝帶領,就決定要做什麼事;
但妻子卻不能宣稱領受上帝帶領,就自行決定要做什麼事。
當然,不管是誰宣稱領受,都要彼此告知與協調,
但是,丈夫擁有最終權柄,他是最終決策的裁決者。


看懂了嗎?
我舉實際例子來講:
丈夫『可以』宣稱領受上帝帶領,要去當宣教士(可以不理妻子反對);
妻子『不能』宣稱領受上帝帶領,要去當宣教士(不能違反丈夫反對)。


看見二者天差地遠的差異性了嗎?


假使你信主,丈夫未信,你要去教會擔任各種額外服事,但丈夫反對,
你就是不能去哦!
你只能做最基本的,好比守安息日這種而已,其他你恐怕都必須順服哦!
看見信與不信的婚姻,對姊妹而言,是一種更嚴重的問題了嗎?
已信的姊妹,一樣要順服未信的丈夫,服從他的權柄的。


2. 敬重
這一點,假使男方學歷高、經濟好、、、,那麼,問題不大。
問題是,假使女方比男方高,問題常常就會很大,而且很嚴重。
即使現今很多女生學歷、收入、職位、、、都比丈夫好,
很不幸的,聖經規定是很清楚的:
妻子要順服丈夫!你就是必須順服!
妻子要敬重丈夫!你就是必須敬重!
很不幸的是,我們的德行,恐怕都沒那麼大。
因此,當夫妻雙方,特別是男方假使低女方很多時,請謹慎考慮,
不要隨便高看自己啊!


假使在婚前,你就無法接受婚後必須順服、敬重,請不要和這人邁入婚姻。
因為一旦結婚,就很難合聖經離婚了。
合聖經的離婚,只有兩條:
1. 配偶淫亂
2. 不信者要離去
其他,你只能背起重軛,流淚走下去了。
很不幸的,女生常會被感情沖昏頭,什麼都不在乎,
然後自己跳進火坑,自己為自己製造重軛來背。


對弟兄而言,婚前,你就可以知道這姊妹是否願意學習順服你、敬重你了。
討論事情時,她是否願意順服你最終的決定?
她是否以你為榮?還是只是把你當工具?
當然,身為弟兄,你做的決策,夠格讓人家順服嗎?夠格當人家的頭嗎?
聖經裡,『權柄』從來不會單獨存在,
而是會同時伴隨『責任』、『義務』、甚至『懲處』的。


在此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必須順服丈夫,這種經文不得誤用!
男方不得拿此經文來要求女方順服!
同樣的,丈夫要愛妻子愛到願意捨己,這種經文也不得誤用!
女方不得拿此種經文來要求男方答應要求!


我稱這種行為叫用經文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


事實上,電視八卦劇、實際生活裡,這種例子處處可見。
請注意我的提醒:
假使你的對象,出現這種誤用聖經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的情形,
你要很小心!很小心!很小心!
因為,這種人常會比未信者更可怕、更可惡!
因為,他們會濫用聖經來謀取私利,而不是用聖經來要求自己。


男方動不動就要女方聽他的意見;
男方不詢問女方的意見,常常獨斷獨行;
男方做的決策常荒腔走板,又聽不下女方的意見與勸告;
女方動不動就要男方買東西,否則就認為男方不愛她;
發生爭執時,認為錯的永遠是男方,男方永遠都必須低頭道歉;
不管什麼事,自己永遠是大小姐,男方必須服事得好好的。


這些例子,舉都舉不完,社會上一大堆。
但是,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唯一的行為準則、唯一的是非善惡判斷依據。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哪些行為正確,哪些行為錯誤,
我們就是以此為判斷標準,並努力奉行。

 


三、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


當今教會普遍女多男少,這經文更顯得難以遵守。
因此,我也不多說。
可是,上面已經提過一些,對姊妹而言,身為妻子,由於必須『順服丈夫』,
所以一旦發生信仰的衝突,狀況會比弟兄娶不信者更為嚴重、重軛更加沈重,
所以,自己要想清楚。


在此,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妻子可以比丈夫軟弱。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
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
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不管是男女朋友階段,還是婚後夫妻,妻子是可以比丈夫軟弱的,
不管是信仰上、德行上、、、各方面都是。
因此,男友信仰很好,女友信仰較弱,是可以的;
男友聖經很強,女友聖經不熟,是可以的。
並且,男方不得因女方較弱,就有任何輕看的態度,
而是必須『敬重』,並當頭好好帶領。


那麼,女方比男方信仰好,可以嗎?
當然可以!
只要自己知道,即使男方信仰較弱,他依然是頭,你依然必須順服,
這樣就可以了。
假使無法接受他是頭、就是順服不了,那就不該和這人婚嫁。
事實上,有不少姊妹信仰都比弟兄好,
但是,依然遵守聖經丈夫當頭、順服丈夫的命令的。

 


四、要有獨身的打算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
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
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和弟兄一樣,任何適婚年齡的姊妹,也都必須做好獨身的準備。
假使出現「瘋丈夫」的現象,很容易犯下大錯。


在獨身部分,男方與女方有比較大的不同。
因為,弟兄需要配偶幫助,姊妹反而未必須要配偶幫助。
在獨身部分,姊妹比弟兄更有恩賜。
這一點,聖經教導和社會觀念截然不同,我們要注意。


『那人(男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女人)幫助他、、、
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創2:18-25)


當然,聖經也講得很清楚,
『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11:11),
所以,婚姻是一般常態。
並且,『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林前7:9),
所以,假使男女性慾很強,或是就是很需要異性陪伴,那就是嫁娶便是。
但是,為了結婚而結,雖然一定可以找到對象結,可是卻未必幸福哦!
(硬是要娶、硬是要嫁,一定找得到阿貓阿狗嫁娶,不是嗎?)


再講一次,『一定可以結』,和『結了會幸福』,那是兩回事,請慎重為之。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13:4)


對所有人而言,不管男女,結婚都是常態,獨身才是恩賜。
結婚不需要恩賜,但獨身需要恩賜。
然而,有沒有恩賜,未必是自己決定,有時是上帝決定。
有時自己覺得有獨身恩賜,但上帝認為沒有,所以讓你邁入婚姻。
有時自己覺得沒有獨身恩賜,但上帝卻認為有,所以讓你獨身。
不管婚姻或獨身,我們敬畏上帝主權,善盡自己本分便是。

 


五、留意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要當智慧人,不要當愚昧人』(詩篇、箴言經文極多,不再列舉)
這點同上一篇,不再重複。

 


六、才德的婦人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她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
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箴31:10-31)


聖經對於男生,比較少這種長篇大段的經文,而是零散的。
但上帝對於女生,卻列出這一大段經文,這是很特殊的。
也因此,這是上帝對姊妹的恩典,使姊妹很容易就知道上帝要求與重點。


這段經文,我們無法詳細探討,只能簡單提及。
重點很簡單-----------娶妻娶德。


請注意,這和現今社會習慣一樣截然不同:
社會是「以貌取人」(用外表的帥不帥、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
來決定戀愛對象;
但聖經的要求卻不是這種,而是『德行』。
這整段『好妻子』的經文,
完全沒有用『外表的漂亮、身材的好壞』來做為判定依據,
甚至還特別提醒『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
並提及妻子信仰的重要(經文寫『敬畏耶和華的婦女』)。
因此,任何弟兄假使選擇女友,
是把『外貌』列為重要考量,甚至高於對其他德行的考量時,
你們已經犯大錯了!
更可惡的是,現今教會普遍女多於男,但不少弟兄卻是貪戀外邦女子美貌,
而不把要娶已信者列為絕對必要考量,這罪加一等!


至於外貌與打扮,我不是說女生都不需打扮,也不是說裝扮美麗不可以,
更不是說不能對挑選對象有任何外貌上的喜好,請不要誤解。
我講的是,『德行』的優先順位要佔很重要的位置,
重要到『有美貌而無德行』、『有美貌而非基督徒』的女生,你必須放棄的程度。


箴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賢妻的德行是什麼?
1. 可以讓丈夫倚靠,對丈夫有益(只想倚靠丈夫的姊妹,該醒醒了)
2. 勤奮、努力
3. 認真盡本分,不為睡懶覺而輕忽本分(愛睡懶覺的姊妹,該醒醒了)
4. 理財能力
5. 愛心幫助貧苦
6. 努力讓家人衣食無虞
7. 幫助丈夫得榮耀
8. 講話有智慧
9. 讓丈夫和兒女稱讚
10. 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聖經還有很多關於妻子德行的講述,在此不多提。
單單上述內容,我們就會發現聖經已經告訴我們很多德行的內容,
可以幫助我們裝備自己,或是選擇對象了。


在此要提醒一件事:
很多人都以為賢德的女生就是柔柔弱弱、什麼都不會,但那是大誤解!
上帝規定的賢德,可不是這樣,而是『柔中帶強』的!
因為,那段箴言經文,清楚告訴我們,賢德的妻子,是『很能幹』的,
一點都不是弱不禁風、什麼都不會的。
這不是說每位姊妹都要做到、都很厲害,不是這意思。
因為,不管是男人、女人,我們通通都是能力有限的罪人,
都不可能做到完美。
但是,起碼我們已經有標竿,可以幫助自己努力追求成聖。


另外也要提醒一下:
挑別人?請先看看自己!


不少弟兄姊妹對配偶的要求很高,
但卻不知省察自己是否配得上條件那麼好的對象。
事實上,很多時候,不少條件不佳、德行不好的人,
反而很喜歡挑條件超好、德行超高的對象。
這是很糟糕的行為,我們務必改正。


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在此提一下,就是-------處女情結。
我很痛恨處女情節的弟兄!
更可惡的是,有些自己不是處男,卻在意對方是否處女;
有些自己是處男,就以此自高來嫌棄非處女。
由於這種信件與論點,我已經接到好幾次,所以必須再次公開糾正。
只要對方『現在』德行好,請不需去追問女方的過去,
更不得在意女方是否處女,或是嫌非處女髒。
請不要忘了,在上帝眼中我們都是骯髒的罪人,是蒙耶穌寶血赦免與拯救的。
我們憑什麼嫌棄已經悔改的女友或妻子?
主耶穌嚴厲警告,不赦免人的,上帝也不赦免你。
請不要忘記這嚴厲的警告。

 


最後,對所有弟兄姊妹,我要講些心裡話:
當初,
我堅持找不到基督徒姊妹,願意終生不娶;
我自己是處男,但從不要求對方是處女;
我看重女生品德,多於看重外貌。


上帝不是笨蛋,祂在天上看。
誰是不是真心敬畏祂,祂清楚得很。
我願意為主放下,主卻賜福我到福杯滿溢,超過我所求所想、未求未想的。
上帝賜給我的賢妻,不管外貌與德行都兼備,好到我事前難以想像的程度的。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
『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詩73:1)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
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有些時候,不蒙上帝祝福,真的要自己檢討一下。


願上帝幫助還在尋找配偶的弟兄姊妹,祝福大家

 


小小羊

*由於範圍較大,本文回應範圍放寬,只要是和男女交友有關的問題,都可以討論、發問與回應。

 

分類:信仰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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