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基督徒不能借貸、作保、合夥?

比爾高達(高維理)(Bill Gothard)的真善美講座
http://tw.iblp.org/zh/training/basic/goal/
http://chinese.iblp.org/canada/
別的部分單且不提,單單就財務部分,他們主張:
1.基督徒絕對不能「借貸」、「作保」及「合夥」,
2.基督徒完全不能欠債(即使是貸款買房子也不行),
如果違反此原則而財務上受到虧損,弟兄姊妹也不能去幫助他,
因為他正在經歷神的管教。


別的不說,單單這兩點,就是胡說八道!
任何解經與教導,都必須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很不幸的,上述二點,根本就經不起檢驗。


聖經裡,向人『借』的一大堆;
而且聖經要人必須慈善,盡量在可能範圍內借給人。
怎能說基督徒不能借貸呢?
不管是向人借,還是借給人,這都是聖經裡提到的。
難道以為那些借錢的經文中窮人,都是非基督徒?
基督徒只能把錢借給窮的非基督徒,不能借給窮的基督徒?


更甚至,連聖經都說上帝向我們「借」了: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箴19:17)


當然,上帝不缺一切,也不可能真的因為缺乏而向人類借錢,
但是,聖經把『借』這種詞彙用在上帝身上,難道不能給我們一些省思?




至於作保,聖經確實有不准作保的經文,
但問題是,聖經也有作保的經文,
而且連上帝都幫我們作保,所以難道上帝帶頭違反聖經?
當然不是!
是他們斷章取義解經。


『求你為僕人作保,使我得好處,不容驕傲人欺壓我!』(詩119:112)
『耶和華啊,我受欺壓,求你為我作保』(賽38:14)




至於合夥,聖經哪裡禁止了?
有哪句經文明確禁止的?


至於「因借貸而發生虧損,弟兄姊妹不得前去幫助」,
這種觀念,印度教的貴族與權貴階級會很高興,因為他們印度教就是這樣教的:
「你們這些人會貧窮當賤民,就是因為前輩子作孽過多,被刑罰管教,所以今世淪為窮人。假使我們幫助你,是減少你贖罪的機會,是害你。」
因此,印度有錢人門口一堆窮人,甚至餓死,他們也不會出手幫忙的。


這種講座的教導,其實是亂教一通!胡說八道!


正確的聖經教導是很清楚的:
1.借貸、作保、合夥,都是可以的。
2.但是,都必須很小心,一定要注意風險,注意自己能否承受。
3.不得因為過度貪心、放縱私慾而借貸,也不能做超過自己所能負荷的借貸。
4.作保很容易引起高風險,自己要先想清楚能否承受損失,如果不行,就不要隨便作保。
5.合夥牽涉到複雜人性,要很小心謹慎。
6.遇到任何弟兄姊妹經濟陷入困境,不管他是不是被刑罰或罪有應得,
我們能幫的,就該去幫,這是愛心的表現。(但未必要給予金錢協助)
7.如果被上帝管教大家就不能幫(是不是真被管教還不一定呢!),那聖經一切慈善與愛心的經文都該刪除,主耶穌也千不該萬不該為了全世界該死的罪人降生來幫助並拯救。


我寫過一篇文章,一樣是勸導基督徒不要隨便為人作保。
但請注意我講的觀念,和他們講的,可差了十萬八千里。
『基督徒們,保人=呆人,你可知道? 』


要『小心進行』借貸、保人、合夥 ,
和『禁止進行』借貸、保人、合夥,
二者可差了十萬八千里。


正確的教導,會使人有智慧,並且不製造重軛給人背。
錯誤的教導,以為自己敬虔,卻是製造大重軛給人背。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
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
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2-23)


正確的教導,不怕任何人用全本聖經來檢驗。
錯誤的教導,用聖經一驗就倒。


所以,這種講座與教導,就不用花時間去學了,以免浪費時間。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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