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徒對牧師進行『個人奉獻』是可以的。
2. 信徒對牧師進行個人奉獻的『金額』多寡,也都是可以的。
3. 牧師收取信徒的個人奉獻,是可以的。
4.信徒要奉獻的錢,要徹底搞清楚是要獻給『教會』,還是要獻給『牧師個人』。
奉獻給教會的錢,牧師不得擅自支取;
奉獻給牧師的錢,牧師可以自由使用。
5.信徒對牧師進行個人奉獻,
假使是奉獻給好牧師,那是『愛上帝僕人』的表現,會蒙主悅納;
假使是奉獻給壞牧師,那這是『浪費上帝錢財』,不為主喜悅。
6.請注意,不管奉獻給任何標的,我們都必須『善盡管家』職責,不得亂奉獻,
因為,每奉獻錯一個地方,就表示有另一個真正有需要的地方得不到奉獻,
這種錯誤的奉獻,變成在支持魔鬼國,而不是支持上帝國。
我再講一次:
獻錯標的,每獻一次,就是在幫助魔鬼國一次。
7.把奉獻『視為理所當然』的牧師,請大家小心
我通常不會對牧師個人進行大筆奉獻,更不願意奉獻任何金錢給視為理所當然的牧師。
小小羊
分類: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