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班的男生常來找本班一個女生,而且感覺得出這男生似乎有意要追求。
不過,這男生品行不良,不僅欺善怕惡,也不把老師放在眼裡。
結果,這兩人有說有笑、打鬧嘻戲,女生還因此疏忽了她當班級幹部的職份。
導師教過這個男生,她覺得這個男生「很爛」,所以多次勸誡女生不准跟這個男生有往來,甚至把女生罵哭。
導師也把男生女生的事告知女生家長,對家長提出警告。
我是女生親戚,我知道老師是基於保護孩子的心態,勸阻他們互動。
站在家長的立場,我當然也不希望自己家的孩子跟所謂的「壞孩子」在一起。
可是,聖經不是都教我們要愛人如已,要幫助人,要憐憫那些不可愛的人嗎?
我突然不知如何教導這個女生.........很矛盾
我只能跟她說,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
但師長這麼勸告我們,一定有她好的用意,我們要學習「順服」
我問她知道什麼是「順服」嗎?
她說就是「聽話」啊...........
所以啦,暫時就是叫她要聽老師的話。
但至於要不要、該如何跟這些老師眼中「不好」的孩子相處(甚至傳福音給他們)
我真的不知如何教導哩,以及界線該到哪裡?
答:
這問題有很多面向。
很多時候,對複雜問題,進行切割,分項進行討論,這樣會比較好。
當然,有時未必要切割,反而整合在一起會更合適,特別是清楚知道核心問題的時候。
像主耶穌回答問題時,很多時候,由於祂很清楚當事人真正問題點所在,所以可以很直指人心、直接切入要點,不處理每項細節。
像尼哥底母求問、像向撒馬利亞婦人要水這類狀況,都是很快就切入核心。
但是,我們不是主耶穌,常常無法在很短的時間清楚辨明對方真正問題點,
這時,對複雜問題進行切割,分項探討,會比較容易進行分析。
這個問題,我將之切割成這些面向:
1. 朋友關係-------- a.涉及感情 b.不涉及感情
2. 朋友的品德問題------ a.一般朋友 b.好朋友 c.男女朋友
3. 助人關係------- a.憐憫人 b.幫助人 c.拯救人
4. 順服權柄
大致上,這樣切割後,就比較好進行探討。
以下一一分析。
一、 國中生的朋友關係
現今國中生,採取男女合班,
所以,男生與女生,當然可以是『不涉及感情』的朋友關係;
但是,也當然可以有『涉及感情』的男女朋友關係。
基本原則是-------不涉感情,從寬;涉及感情,從嚴。
國中生已經進入青春期,開始有男女觀念。
這時期的小孩,不僅可以有男女間的喜歡,而且也開始可能出現男女性行為了。
偏偏,這年紀在法律上是未成年,在心智上也依然不夠成熟。
所以,國中生階段,就開始有男女感情的交往,並不恰當。
雖非絕對不可,但必須小心為宜。
畢竟,國中生就開始談戀愛,不僅學業易受影響,情緒、生活、與家長老師關係、、、都很容易受影響。
而由於年幼,這種國中期的戀愛,真能發展到婚姻階段的,其實真的很少。
更慘的因為克制不住情慾,發生性行為,甚至導致未婚懷孕,使事情更複雜。
在國中生戀愛事件裡,女生方常常又是比較容易吃虧的一方,主要就是在性行為和懷孕部分。
男生即使發生性行為,屁股拍拍就走,就算導致女方懷孕,你女方又能如何?
告他?賠錢?讓他們結婚?
這通通都難以解決女方懷孕的問題。
也正因此,青春期戀愛,女方必須格外小心,畢竟嚴重後果太多,不是國中女生擔得起的。
所以,只要涉及感情事宜的男女朋友關係,除非理由充分,否則,都應以『從嚴』來處理------------國中生不宜輕易發生感情性的交友。
當然,我必須再強調一次,這不是絕對。
我們不能說國中階段有男女感情關係就錯誤,只能說一般而言是不宜。
但假使要有男女感情關係,家長自己眼睛要放亮一點,請確認自己有能力非常密切掌握他們的狀況,否則就是失職。
那麼,假使不涉及感情,只是單純的友誼呢?
那這就可以從寬,不需做過多限制。
問題是,以這案例而言,這是單純友誼而已嗎?
不是哦!
男方似乎已經有強烈要發展成男女感情關係的企圖,這已經不是單純友誼關係,而是感情關係了。
這時,雖然女方可能尚未涉入感情,但已知男方有涉入時,我們就不得用單純朋友關係來看待!
這時,女方必須很嚴正看待此事:
1. 你對該男生有好感嗎?
2. 你對該男生只是視為普通朋友嗎?
假使已經對男生有好感,這時,該做的,是回到前面說的『涉及感情,從嚴』的原則。
假使只是把男生視為普通朋友,這時,由於男方已經進行追求,女方必須明確告知自己無意願,並停止各種往來,降成點頭之交即可。
假使女方繼續認為即使男生有追求舉動,但自己依然視之為普通朋友而與之進行接觸,這是高看自己、是愚昧。
因此,以這案例而言,女方若繼續和這男生往來,我會認為很不智。
以上,只是單純討論國中生階段的異性朋友,分成『涉及感情』與『不涉及感情』簡單討論而已。
事實上,假使涉及感情,講句更不客氣的,要考慮的面向,會多到超過國中孩子所能負荷的程度。
好比:信與不信、婚姻的可能、未來發展、中間升學導致學校不同的影響、出社會後職業的影響、、、。
一個國中孩子,有能力回答這些問題嗎?
我對自己孩子的做法是:
1. 從小就很清楚教育信與不信不得結婚與戀愛
2. 請你萬一對異性有好感,一定要告訴我們
3. 我們不會一味禁止,但會幫助你進行很多分析,讓你真正面對問題,而不是放任感覺,跟著感覺走,變成感覺的奴隸
二、 朋友的品德問題
朋友關係,是青少年時期孩子很重要的一部份。
但因為孩子尚未成人,所以一方面我們必須尊重孩子,另一方面則必須監督協助,不能全面尊重,完全由孩子自己作主。
國中生交朋友時,一個重要原則是----------
1. 家世背景、有錢沒錢、成績好壞、智商高低、、、、、,一律從寬
2. 品德,一律從嚴
和家裡窮、成績差、智商低、心地善良的孩子當朋友,較沒關係;
但和家裡有錢、成績好、智商高、品德差的孩子當朋友,要很注意。
請注意,『家世背景、有錢沒錢、成績好壞、智商高低、、、、、,一律從寬』,
這裡我說的是『從寬』,而不是『不用理會』。
以成績而言,假使朋友成績不好,不會讀書,那沒關係;
假使朋友成績不好,不會讀書,但卻引誘你影響你,叫你也不要讀書,這種就不行。
但因為這不是今天主題,所以只簡單講到這裡。
在朋友關係部分,大致可分成三類:
1. 一般朋友
在這領域裡,我們可以盡量尊重孩子自己的決定,他們想和什麼樣的人當普通朋友,我們盡量尊重。
當然,尊重,絕非放任,所以要隨時掌握他們的交友狀況,必要時要介入提醒或禁止。
對於品德不佳的朋友,我們尊重小孩決定,但隨時注意小孩有無受不良影響。
2. 好朋友
在這領域裡,就不能像上面那種那樣尊重小孩決定了。
『一般朋友』未必對孩子造成什麼影響,但『好朋友』很難不對孩子造成影響。
這時,不良品德的朋友,是非常不適宜變成孩子的好朋友的。
3. 男女朋友
這領域更嚴了。
前面已經提過,就算是品德尚可,都不宜進入此領域,更何況是品德不良者?
這時,想和品德不良者變成男女朋友,家長應該要絕對禁止。
假使真想當男女朋友,很好!請你們長大成人後再說!
屆時,你們自行負一切責任,與父母無關。
但既然現在你們是國中生,法律規定父母對國中生有各種教養義務,聖經也是如此,所以,身為父母,假使放任你和品德不良者成為男女朋友,那是嚴重失職。
三、 助人關係
我們要非常小心一個很重要的分寸----------助人關係,不宜與感情關係扯在一起。
事實上,不管是先感情後助人,還是先助人後感情,這都要很小心。
很多人都嚴重高看自己,低估人性的軟弱。
男女之間,要助人,請不要隨便把感情扯進來。
別說是國中生,成人男女,更是如此。
多少嚴重問題,就是把『感情』和『助人』扯在一起,結果亂到無法收攤的地步的?
我愛他,所以我要救他脫離異端?
我喜歡他,所以我借錢給他?
我對他有好感,所以要救他脫離幫派?
我們是憐憫人?
還是幫助人?
還是要拯救靈魂?
憐憫人,這是基本態度,基督徒都必須有。
但憐憫,不表示不用智慧去行事。
有時,憐憫僅止於禱告,外加找其他合適人去幫助即可,不是自己要實際去做。
很多時候,由於性別、身份、、各方面考慮,就是不能實際去做。
幫助人,假使只是借借筆、讓對方抄抄筆記,這沒什麼。
基督徒當然要有愛心,這種事的助人本來就沒什麼不妥。
可是,假使是要對方改正惡行或壞品德,那就不是這麼簡單可幫的了。
假使只是平常簡短聊天的規勸,那倒還好;
可是假使涉及任何『深度介入』的幫助,男女之間是不宜的。
坦白說,要改正一個人的品德,有可能聊個一二句就達成嗎?
沒涉及深入了解一個人、深入談話,就有可能達成嗎?
問題是,這種深度涉入的情形,根本就不該由年齡相近的異性來進行。
拯救靈魂?傳福音?
假使只是一般性的傳,那當然可以。
問題是,和上面講過的類似-----假使需要深度涉入的傳福音,那就不用了。
千萬不要低估人性的軟弱,不要高看自己。
男生幫男生,女生幫女生,這是很重要原則。
以發問者的例子而言,當男生已經對女生有感情,然後假使女生還打算幫助這男生,這是不智。
事實上,實際生活上的輔導關係,本來就是男性輔導男性、女性輔導女性。
朋友關係的幫助上,雖不用那麼嚴格,但既然涉及感情,就麼幫助這男生品德變好,根本就不關你這女生的事。
請千萬注意,主耶穌在世三年,祂雖然是聖子上帝,有無窮大能,
但是,祂也僅只是在猶太地區傳教,不去中國、不去其他世界各地傳教。
並且,雖然僅在猶太地區傳教,祂已經常常累到不省人事,連在船裡遇到大風浪都無法使祂醒過來,我們看祂累到什麼程度?
連聖子上帝都這樣,我們算什麼東西,以為自己有能力幫助超過我們能力的對象?
妓女該不傳福音給她們,拯救她們靈魂?
該!
但是,輪不到你男生去救,因為要救也必須是女性去救。
男傳道人單獨去妓女戶傳福音,這不是愛心,而是愚昧,是找死!
因為,福音還沒傳成,自己已經先克制不住情慾跌倒了。
同樣的,不良品行男同學,這是女同學能救的嗎?
忘了性別問題嗎?
更何況男生已經涉及感情,必要時女生閃都來不及,怎能企圖去幫助這男生改正不良品德呢?
四、 順服權柄
基本上,基督徒當然要順服權柄。
但是,這是有前提的,就是『順服神絕對優先於順服人』。
所以,當我們教導孩子順服老師之前,我們必須先搞清楚老師的作法是否有違反聖經。
以這例子而言,我們恐怕沒看見老師有太多違反聖經之處哦!
當然,嚴厲責罵孩子,未必就正確。
但是,基本上,老師對涉及感情的事採取禁止態度,並非違反聖經的不宜之舉。
當然,青少年期的孩子,很多時候,能用講道理的,盡量要用講道理的。
很不幸的是,很多師長,講不出什麼道理,或是講出很多矛盾一堆的道理。
很多孩子很聰明,他們根本就不屑講不出道理或講出矛盾道理的師長。
另一方面,小孩對師長的『雙重標準』態度會很敏感。
很多孩子不服,原因不少是因為師長自己嚴重雙重標準。
萬一有這類情形,身為父母或親人,我們只能盡量依據聖經原則,來對孩子進行講述,對師長不合聖經之處,我們不須勉強孩子順服;但對師長無嚴重違反聖經之處,我們就必須強烈教導孩子必須順服。
以上是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精神、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