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不是一定要把她帶到教會,讓牧師處理才有效?(用世俗的觀點:因為牧師法力高強能驅魔?)
我的意思是說,即使是「當下」我帶她信主(即使是簡單的決志,要她說:「我承認主是我唯一救主.....」)都沒有用, 一定要「正式受洗」才算數?
所以即使我宣告她不受綑綁,也是沒用?
答:
假使要請牧師對她傳福音,那是可以的;
假使要請牧師來對她驅魔、解除魔咒,那倒是不用。
請注意:
趕鬼不是恩賜,趕鬼是基督徒的權柄,人人都可以趕鬼。
更何況,她不是『鬼附』,所以根本不用趕鬼。
當然,趕鬼時,可以多些人一起來趕,
但問題是,要先確定是不是鬼附(像精神病發一樣了嗎?)
假使不是鬼附,亂趕一通,是亂來,反而傷害人。
不是鬼附的話,只需用聖經的話,來帶領對方,使對方建立正確的觀念即可。
另外,你可以當她的面,幫她禱告,奉主的名,求主耶穌保護她即可。
這是每個基督徒都可以做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8:18)
另外,請不要搞錯了,不是未信者說出自己接受耶穌就有得救。
真正的信主,必須未信者:
1.承認自己是罪人(很多決志都沒有這點,那是無效的決志)
2.承認自己需要幫助(很多決志都有這點,但只要沒有第一點就無效)
3.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祂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之後復活
4.承認自己接受這樣的主耶穌為救主,是生命與生活中唯一的主人
這種決志,才是有效的決志。
在決志之前,必須對未信者清楚講述這些觀念,讓未信者認真思考,
假使他們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那樣才能帶他們進行決志禱告。
否則,只能求主幫助他們而已,不能宣稱他們已經信主得救,不能宣稱他們已經是上帝小孩。
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
請認真讀清楚這篇文章講的觀念。
我再強調一次:
沒傳到正確的福音,沒信到正確的福音,是不能亂帶人決志禱告的,因為很多決志禱告根本都無效。
除非真正信到福音,否則你不要亂宣告人家不受魔鬼綑綁傷害(因為是假傳聖旨,給人虛假的平安)。
但假使對方已經清楚福音,而且做出正確決志的禱告,我們才能奉主的名宣布她可以不受魔鬼綑綁。
小小羊
分類:社會流行觀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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