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在成為基督徒以前就成為的朋友,而且關係也很密切,我是該遠離還是該繼續相處?
我以前本來是認為不必遠離,而要持續為他們禱告並且努力作出好樣式,
因為大家都是罪人,只是我被上帝揀選拯救了而已。
但看歷代志下的時候也看到先知對約沙法說因為他與亞哈謝交好,所以神感到忿怒。
請問這種交好是說和他一起從惡嗎?還是僅僅交往都不可以?
答:
1.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和“惡人”的關係——比如說同性戀、或者對上帝口出不敬之言的人的朋友關係呢?
答:
和這些未信者,一樣相處啊!
只是不能去行他們的惡而已。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5:9-11)
2.約沙法與亞哈謝
答:
這點要很小心應用。
基本上,舊約的事例,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應用的。
請注意這兩類經文的差異:
a.論述性經文
b.記敘性經文
論述性經文,幾乎都可以直接使用,
記敘性經文,要很小心使用。
約沙法與亞哈謝的部分,我的解讀是:
從事重大聖戰時,必須與同信仰者進行。
好比說:一些屬靈爭戰之類。
這觀念,類似上面講的那段經文:
與教外的人相處,以及和教內的人相處,狀況是不一樣的。
小小羊
分類:成聖之路